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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济宁高新区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教育类)191简章

2020-07-13 23:38:23 教师资格考试官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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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对出现不符合应聘资格或弄虚作假等各种违规问题的,不论哪个阶段、哪个环节,一经查实,取消应聘或聘用资格。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选派专人负责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现场资格审查时间、地点由资格审查部门确定并通知考生。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需按招聘岗位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及1寸近期免冠照片3张(与准考证照片同底版)。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

1、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

2、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聘的,须提交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已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2020年应届毕业生,还须提交解除协议证明或加盖有用人权限部门(单位)公章的《同意报考证明信》;

3、本人身份证(须为二代有效身份证或临时有效身份证);

4、报到证(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聘的,最迟在考察前提交报到证,否则视为考察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

5、已取得教师资格证的,须提供教师资格证;

6、《济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应聘济宁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2020年济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准考证》;

7、在职人员、定向委培毕业生应聘的,须提交加盖有用人权限部门(单位)公章的《同意报考证明信》;留学回国人员应聘的,须提交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同时还须提供《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

8、岗位资格条件需要的其他材料。

以上材料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在规定时间内未提交相关材料的,视为弃权。因取消资格或弃权造成的空缺,从该岗位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递补进行两轮,经两轮递补后仍达不到1:3的比例的,按照实有人数参加面试。

进入面试的人员缴纳面试考务费70元。

(六)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采用说课的方式进行,按报考学段学科分组,本人抽签确定面试顺序。主要考察综合运用教育学、心理学知识和运用现代化教育手段实现教学目的,组织课程实施,掌握课程内容,运用教学语言和教学资源等方面的能力。

面试评委由面试组织实施部门负责选调,一般应采取外聘的方式,专业技术岗位面试一线专业技术人员在考官中的比例一般不少于三分之二,面试考官一经确定,名单严格保密,人员实行全程封闭管理,并邀请纪检监察部门进行监督。面试时间不超过15分钟,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的面试成绩。面试成绩由面试考官当场评判,在本场面试结束后统一向面试人员宣布。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同一招聘岗位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笔试成绩相同的,由面试组织实施部门组织加试,根据加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岗位计划数与实际参加面试人员数为1:1的,面试成绩低于同类别所有实际参加面试人员有效成绩平均分值的,不得进入考察范围。

面试成绩及考试总成绩在济宁高新区网站公示。

(七)考察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总成绩和招聘计划(岗位计划数有核减的以核减后的岗位数为准),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和体检范围人选,并等额进行考察和体检。

考察采取查阅档案、查验证明、实地考察和谈话等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内容为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两历一身份”等内容。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认真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并处理到位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

对考察合格的人员,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按照招聘人数1:1的比例等额组织体检。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对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可从报考同一岗位实际参加面试的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八)公示聘用

经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济宁高新区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拟聘用人员公示无异议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提出聘用意见,报区人事管理部门审核。经批准聘用的人员,由区人事管理部门颁发《聘用通知书》,凭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的报名应聘按有关政策和程序,由用人单位组织考察测评,同意聘用的报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办理相关手续。

四、其他

本次招聘工作在高新区党工委、管委会的领导下进行,成立高新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本次招聘工作的组织实施。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社会各界监督。监督电话:。

此次招聘工作的有关通知、公告、公示将在济宁高新区网站()公布,请考生随时关注相关信息,报名时所留电话保持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此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

咨询电话:(9:00-12:00、14:00-17:00)。

附件:

附件1:2020年济宁高新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教育类岗位汇总表

附件2:

附件3:

济宁高新区发展软环境保障局

济宁高新区人力资源部

2020年7月13日

原标题:2020年济宁高新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教育类)简章

文章来源:http://www.jnhn.gov.cn/art/2020/7/13/art_23984_258626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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