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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济宁曲阜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教育类)174人简章

2020-07-13 23:05:36 教师资格考试官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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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教育事业发展需要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2020年曲阜市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134人、备案制幼儿园教师40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二)具有良好的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三)年龄一般应在40周岁以下(1979年7月22日以后出生);

(四)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专业和技能条件;

(五)在规定的学制内正常毕业并按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

(六)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办公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0]27号)要求,此次招聘主要面向应届高校毕业生和国家规定的择业期(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高校毕业生;

(七)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7部委《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24号),凡符合教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和教师资格认定关于思想政治素质、普通话水平、身体条件等要求的高校毕业生,可以先上岗从事教育教学相关工作,再参加考试并取得教师资格。对聘用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高校毕业生,聘用单位与其签订聘用合同时,按规定约定1年试用期,在试用期内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的,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八)根据《教育部办公厅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非全日制研究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教研厅函[2019]1号)文件精神及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要求,自2017年起,由国家统一下达招生计划,考试招生执行相同政策和标准的非全日制研究生,与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效力;

(九)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在职人员报考须经有用人权限部门同意;定向、委培人员报考的,须经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已签订就业协议的2020年应届毕业生,须与签约单位解除协议或经签约单位同意。相关同意报名应聘或解除就业协议的证明材料,应于报名截止日(2020年7月25日)前取得,对按时出具确有困难的,最迟于面试前现场资格审查时提供。

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应聘:(1)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2)现役军人;(3)曲阜市在编教师;(4)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应聘人员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应回避情形的,不得应聘相应岗位。

二、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条件、招聘人数等具体要求见附件。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

报名使用济宁市统一平台,采取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

1. 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2020年7月22日9:00-7月25日16:00

查询时间:2020年7月22日11:00-7月26日16:00

报名应聘人员登陆“孔子故里·中国曲阜网”()“部门导航”→“市教育和体育局”,选择“通知公告”专栏,点击“2020年曲阜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教育类)考生入口”,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并上传个人近期证件照片(清晰可辨)。全市教育系统教师招聘(市直、县市区、功能区)统一报名系统,每人限报1个岗位,报名人员在报名时间内可多次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报名信息一经初审通过不能更改。报名信息尚未初审通过的,在7月25日16:00前可以更改、补充信息,逾期不能再更改、补充报名信息。应聘人员应尽早完成报名操作并及时关注初审结果,因“压哨报名”而影响初审结果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负。

应聘人员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对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查实后取消本次报名资格。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

2. 资格初审

初审时间:2020年7月22日11:00—7月26日16:00

招聘工作办公室根据报名人员网上提交的个人信息进行资格初审,对不符合应聘条件而未通过初审的人员,说明理由;对填报材料不全的,注明缺失内容并退回应聘人员进行补充;上传照片不清晰的,退回应聘人员重新上传照片。

3. 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2020年7月22日11:00-7月27日16:00

缴费标准:根据省发改和财政部门核定的标准,每人应缴纳笔试考务费40元。

报名应聘人员在网上提交报考信息后,可在规定时间内登陆网站,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在规定时间进行网上缴费,逾期不缴费的,视为放弃。缴费成功后,下载打印《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应聘诚信承诺书》(参加面试资格审查时使用)。

拟享受减免笔试考务费的应聘人员,无需网上缴费,资格初审通过后,于7月27日16:00前,将《应聘须知》中所列相关材料拍照或扫描的电子版,发至邮箱:,邮件名称为“姓名+身份证号”,并拨打电话:进行确认。

笔试时间、准考证打印时间根据疫情防控情况研究确定后,提前在报名网站公布。请考生随时关注报名网站发布的有关信息,并及时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

根据有关规定,为体现公平、竞争、择优原则,对报名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及以上的,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报考取消招聘计划岗位的,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本简章岗位汇总表内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报名人员在确认缴费成功后,须注意关注取消岗位公告,并保持联系电话畅通。

(二)资格审查

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对拟进入面试的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查,现场资格审查需提供如下资料:

1.笔试准考证、二代身份证、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聘的,提交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并能够正常毕业)、就业报到证、教师资格证(因受疫情影响暂时无法取得的,按人社部发[2020]24号文件执行,并提交《容缺报名个人承诺书》)原件和复印件,网上下载打印的《报名登记表》、《应聘诚信承诺书》以及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有专业要求的岗位,提交的毕业证书专业须与报名时填写专业相同。

2.定向、委培人员及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2020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和在职人员应聘的,还需提供有用人权限部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信》。

3.留学回国人员应聘的,需提供国家教育部门学历学位认证的有关证明材料。

4.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应聘的需提供《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

现场资格审查与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以现场资格审查结果为准,审查不符合岗位资格要求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在资格审查过程中,因弃权或取消资格产生的空缺,在规定时间内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对出现不符合应聘资格或弄虚作假等各种违规问题的,不论哪个阶段、哪个环节,一经查实,取消应聘或聘用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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