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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山东教师招聘教育学:学生权利知多少

2022-04-08 23:24:42 教师资格考试官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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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的主要权利是《教育学》学生与教师章节中非常重要的知识点,在考试中出题频次高、涉及题型广泛,主要是以客观题形式进行考查。下面就对这一部分知识点进行考点梳理,希望对考生有所帮助。

纵观考试,学生的权利在考试当中,客观题喜欢考查的方式有以下几种方式:

第一种:学生权利的多选以及地位型选择题。

第二种:学生的权利例子型选择题。

以上考查的方式都曾在考试中出现过,又以第二种方式考查频次最高,下面将一一展开为大家讲解。

一、常考权利

学生是指在教师指导下从事学习的人,主要是指在校的儿童和靑少年。学生是教育过程和教学过程的最基本的要素之—,是教师工作对象。学生既是教育的对象,也是教育的主体,也可说是学习和发展的主体。新课改背景下的学生观也告诉我们学生是独特的人、学生是发展的人和学生是具有独立意义的人,这种独立意义的一种体现就是学生是责权的主体。可见,学生既有一定的责任同时也拥有一些权利,下面我们就主要探讨一下学生所有的权利。从大的方向看,在考试中常见的学生拥有的权利有:人身权、受教育权和财产权等。

(一)受教育权

受教育权是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对于未成年学生而言,受教育权是其在学校各项权利中最重要、最基本的权利。学生的受教育权包括受完法定年限教育权、学习权和公正评价权。

中小学生受教育权实现的义务主体主要是国家、国家教育行政机关、社会和家庭、学校和教师等。

(二)人身权

人身权是公民权利中最基本、最重要、内涵最为丰富的一项权利。为保障学生的人身权,学校教师应尽到特殊的保护责任。

1.身心健康权

2.人身自由权

3.人格尊严权

从法理的角度上看,人格尊严权具体表现为名誉权、肖像权、姓名权、隐私权、荣誉权。人格尊严权集中表现为名誉权。

(三)财产权

财产权是指具有物质财富内容,直接和经济利益相联系的民事权利。一般而言,学生(幼儿)财产权包括财产所有权、继承权、受赠权以及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利等。

有以下需要着重掌握的考点:

1.地位

公民权利中最基本、最重要、内涵最为丰富的一项权利——人身权。

对未成年学生而言,学校各项权利中最重要、最基本的权利——受教育权。

2.身心健康权VS人格尊严权

打学生,打坏了,情节严重——身心健康权。

打学生,没打坏,情节较轻——人格尊严权。

3.体罚VS惩罚

教师不可以体罚学生,但是可以惩罚学生,“没有惩罚的教育是不完整的教育”。

4.侵犯财产权

罚钱、没收拒不归还、直接损坏、删游戏装备和账号(虚拟财产)等。

二、题目练习

下面我们用两道题来对这一个知识点进行巩固:

1.【单项选择题】某初级中学为了升学率,将年级成绩最差的三名学生除名,该中学侵犯了未成年学生的( )。

A.人格尊严 B.隐私权 C.受教育权 D.财产权

1.【答案】C。解析:学生所享有的受教育权中有一条是受完法定年限教育权是指年满6周岁的儿童应入学接受义务教育并受完法律规定年限的教育,学校和教师不能随意开除学生。故本题选C。

2.【单项选择题】个别教师私拆、毁弃学生日记、信件的行为侵犯了学生的( )。

A.公正评价权 B.隐私权 C.受教育权 D.名誉权

2.【答案】B。解析:学校和教师有义务保护学生私人、不愿或不便让他人干涉的、与公共利益无关的信息或生活领域不被他人所知的权利。题干中的日记、信件属于学生的隐私,老师未经同意私拆是侵犯了学生的隐私权。故本题选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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