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简介
青岛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为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专科学校,2020年3月经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2020年5月教育部备案。位于中国—上海合作组织地方经贸合作示范区(胶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核心区,占地面积502亩。学校配备与专业设置相适应的教学、实习、实训场所及教学仪器、图书资料,建设自然科学实验室、艺术实训室、艺术演播中心、专业实训室等共计405间。2020年10月,首批新生入学。学校共设学前教育、音乐教育、体育教育、美术教育等4个师范类专业和早期教育、国际商务、中文、商务日语、商务英语、视觉传达设计、首饰设计与工艺、研学旅行管理与服务等8个非师范类专业。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等文件要求以及省、市有关规定,结合工作需要,青岛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6人。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青岛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见附件1)。
三、招聘条件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人员,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四)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5年6月16日以后出生)。
(六)定向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单位同意。
(七)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具有以下情形者,不得应聘:
(一)现役军人、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二)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
(三)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应回避情形的岗位。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招聘信息发布平台,通过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hrss.qingdao.gov.cn/)、青岛市教育局网站(http://edu.qingdao.gov.cn/)、青岛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网站(http://www.qdpecedu.cn/)和青岛市教育局、青岛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官方微信面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笔试报名
报考人员通过青岛市教育局网站(http://edu.qingdao.gov.cn/)“招生考试”栏目进入“便民服务系统”进行网上报名、查询和缴费、打印准考证,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1)时间安排
网上报名:2021年6月16日9:00-6月18日16:00;
网上审核:2021年6月16日14:00-6月19日16:00;
查询及缴费:2021年6月17日9:00-6月20日16:00。
(2)网上报名
A.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本招聘简章,确认符合拟应聘岗位的条件,并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并按要求上传照片。上传的个人免冠彩色照片须清晰,文件格式为jpg格式,文件大小30K以下,照片处理工具须从报名系统下载。
B.报考人员应妥善保管登录名和密码,以防他人盗用影响报名和考试。
C.网上报名系统的填表项中未能涵盖报考职位所要求资格条件的,应在“备注栏”中如实填写。家庭成员及其主要社会关系,必须填写姓名、工作单位及职务。
D.报考人员必须使用二代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E.报考人员在网上审核前多次登录填交报名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报名资格一经网上审核通过,不能更改个人信息。
F.因提交报名申请材料不准确、不完整、不符合要求,影响网上报名的,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相应后果。
(3)网上审核
招聘单位在报名期间按照本招聘简章公布的招聘条件和要求,对报考人员的报名信息进行网上审核,确定网上审核结果。对具备报名资格并符合应聘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未通过审核的人员,要说明理由;对提交材料不全的,应注明缺失内容,并退回报考人员进行补充。对经审核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填报信息存在问题以及弄虚作假的人员,一律不予通过审核。
报考人员应及时查询网上审核结果,对审核结果如有疑问请及时联系招聘单位。对因报考人员填报信息有误或不符合报名条件,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未重新提交信息审核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报名,逾期不再补办。
单位尚未审核或未通过网上审核的,在2021年6月18 日16:00前可以更改、补充报名信息,也可以改报其他职位。2021年6月18日16:00以后不能更改、补充报名信息,也不能改报其他职位。
(4)缴费
笔试考务费按每人40元收取。报考人员网上审核通过后,须按规定时间进行网上缴费,网上缴费成功即完成笔试报名。网上审核通过人员逾期未完成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为弃考,取消其笔试资格。
网上报名结束后,对应聘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 1人的,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招聘2人(含)以上的,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人数。核减和取消招聘计划的情况,在市教育局、学校网站予以公布。
(5)网上打印报名资料和笔试准考证
完成缴费手续的报考人员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青岛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和《诚信承诺书》。笔试准考证打印时间通过青岛市教育局网站“招生考试”栏目另行通知,准考证保存到办理聘用手续阶段。
2.现场资格审查
取得面试资格人员,在面试前需要进行现场资格审查,现场资格审查须提交的材料:
(1)《青岛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原件、与《报名登记表》同底版的2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1张;
(2)《青岛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附件3)原件;
(3)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专业技术职务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在A4纸上,复印清晰,下同);
(4)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各阶段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英语六级考试成绩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以上证书均须在2021年6月16日之前取得,2021年应届毕业生时间截止至2021年7月31日。同时出具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打印在A4纸上);教育部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定中心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对在国外取得学位、学历证书的人员应聘,资格审查时须提供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授权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手续。
(5)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报考的,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和就业协议书(山东省内院校实行网上签约的可不提供就业协议书)、报考职位所要求的资格证书等,2021年定向毕业生还需提交定向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
(6)招聘岗位对应聘人员有相关工作经历要求的,应聘人员须提交劳动合同备案材料、相关工作经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同时出具自参加工作以来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证明(打印在A4纸上);
计算工作经历年限截至2021年6月16日,按足年足月累计(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作为工作经历)。
(7)在职人员应聘的,提交由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证明材料。
如应聘人员在规定的资格审查时间内,未向招聘单位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报名,逾期不再补办。对因应聘人员填报信息有误,报名材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影响报名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负。对恶意提交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伪造证件或证明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本次报考资格。
招聘单位按照本招聘简章公布的招聘条件和要求,对应聘人员的证件材料等进行审查,应聘人员须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无法按时提供相关材料、材料信息存在问题以及弄虚作假的人员,一律不予通过资格审查,并取消其报名资格。
招聘单位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取消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