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大家能够更好的提早备考2021山东教师招聘考试,山东中公教师招聘网小编特整理了山东教师招聘教育心理学备考资料,今天给大家带来“2021山东教师招聘教育心理学:常考人物之皮亚杰”,预祝大家考试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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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考情分析
皮亚杰的人物知识点常以单选、多选、判断这样的客观题的形式进行考查。在考试中对于皮亚杰教育思想知识的考查却又显得十分繁琐,因此大家在备考知识时需要将碎片知识进行整合。
二、人物背景
皮亚杰是瑞士著名心理学家和哲学家,他在20世纪60年代初创立了“发生认识论”,形成了其独具特色的认知发展阶段理论,并对教育产生了巨大的积极影响。接下来,针对里面的重难点给大家进行讲解,以便于更好的备考。
三、理论思想
皮亚杰先生的主要思想以及贡献我们主要学习两个方面:一个是认知发展阶段理论,二是道德发展阶段理论。
1.皮亚杰的认知发展理论
皮亚杰认为认知发展是一种建构的过程,是在个体与环境的相互作用中实现的,从而表现出按不变顺序相继出现的四个阶段。每一个阶段有它主要的行为模式。其中,每一个阶段都是一个统一的整体。他提出了认知发展理论,并将个体的认知发展分为四个阶段。
(1)感知运动阶段(0-2岁)
在感知运动阶段,认知活动主要是通过探索感知觉与运动之间的关系来获得动作经验,在这些活动中形成了一些低级的行为图式,以此来适应外部环境和进一步探索外界环境。其中手的抓取和嘴的吸吮是他们探索周围世界的主要手段。这一阶段的标志是儿童逐渐获得了客体永恒性。儿童大约在9-12个月获得客体永恒性。
考点总结:首先把握该阶段的核心特点即经验来自于动作,所以儿童在头脑中会产生一些低级行为图式,比如吸吮图式和抓握图式;其次随着儿童想象力的发展儿童能够慢慢区分外部环境和自身的关系,在9-12个月出现了客体永恒性,比较有代表性的即幕布实验。
(2)前运算阶段(2-7岁)
进入前运算阶段,儿童开始能运用言语或较为抽象的符号代表他们经历过的事物。这一阶段的儿童由于符号功能的出现,开始从具体动作中摆脱出来,凭借象征性图式在头脑中进行“表象性思维”或“象征性思维”。但这一阶段的儿童还不能很好的掌握概念的概括性和一般性。
考点总结:首先儿童出现了早期信号功能,即使用言语或较为抽象的符号代表事物,这不能很好的掌握概念的概括性和一般性。比如儿童可以使用桌椅板凳等词汇代表生活事物,但无法理解“家具”这种高级概念;其次儿童在此阶段会表现出自我中心性,皮亚杰通过“三山实验”发现儿童不能很好地体会他人的内心世界,往往认为别人看到的、喜欢的事物同自己是一样的。最后在思维的发展上此阶段的儿童具有未守恒性、不可逆性、刻板性等特点。
具体运算阶段(7-11岁)
这一阶段儿童的认知结构中已有抽象概念,掌握了群集运算、空间关系、分类和排序等逻辑运算能力。不过,这个时期儿童的运算还离不开具体事实的支持,只能将逻辑运算应用于具体的或观察所及的事物,而不能把逻辑运算扩展到抽象概念之中。一旦脱离具体事物,在纯粹言语叙述的情况下进行推理,抽象形式的逻辑思维或推理会变得困难;另外,这些运算仍然是零散的,并不能形成一个完整的系统。所以,皮亚杰把该阶段称为具体运算阶段。
考点总结:具体运算阶段首先具备了具体运算能力,比如儿童可以借助苹果这一具体形象学习抽象的加减法,同时也可以进行简单的表象来进行思维,比如儿童可以根据头脑里面的路线图绘制出一张地图;其次具体运算阶段不同于前运算阶段,它具备了守恒性这一特点,这是儿童进入到具体运算阶段的标志性特点。
(4)形式运算阶段(11-16岁)
这一阶段儿童的思维已经超越了对具体的可感知事物的依赖,使形式从内容中解脱出来,进入形式运算阶段。
考点总结:首先在形式运算阶段儿童具备了命题思维能力,既可以掌握各种抽象公式,比如儿童完全能够理解勾股定理的含义;其次还具备逻辑推理,归纳和演绎等思维能力。
2.皮亚杰的道德发展理论
皮亚杰的道德发展阶段论
皮亚杰采用对偶故事法研究儿童道德判断发展的水平。他认为,儿童道德判断的发展与儿童认知发展的阶段相平行,儿童道德发展的进程可以在他们的认知进程中找到证据。他在儿童认知领域做出了巨大的贡献,同时也是第一个系统地追踪研究儿童道德认知(确切地说是道德判断)发展的心理学家。皮亚杰的儿童道德发展阶段论:
第一阶段:前道德阶段(1~2岁):又称自我中心阶段。儿童处于感觉运动时期,行为多与生理本能的满足有关,儿童在游戏中虽然能意识到游戏规则的存在,但他们并没有意识到这些游戏规则是在他游戏活动中应该遵循的行动准则,所以无任何规则意识,因而谈不上任何道德观念发展。
考点总结:这一阶段儿童的道德判断几乎为0,基本以自己的生理本能为判断标准
第二阶段,他律道德阶段(2~8岁):儿童思维正在由前运算思维向具体运算思维过渡,以表象思维为主,但仍不具备可逆性和守恒性。因此,这一时期儿童的道德判断是以他律的、绝对的规则及对权威的绝对服从和崇拜为特征,接受抵罪的惩罚。
考点总结:这一阶段的特点为:他律为标准-关注结果-接受抵罪的惩罚
第三阶段,自律或合作道德阶段(8~11、12岁):这一时期儿童的思维已达到具有可逆性的具体运算,其道德判断有了自律的萌芽,公正感不再是以“服从”为特征,而是以“平等的观念”为主要特征。关于惩罚,儿童不再像前一阶段那样驯服地接受抵罪的惩罚,而认为只有回报的惩罚(报应性惩罚)才是合理的。
考点总结:这一阶段的特点为:自律为标准-关注动机-接受报应性的惩罚
第四阶段,公正道德阶段(11、12岁以后):这一阶段儿童开始出现利他主义。倾向于主持公道、平等,体验到公正、平等应该符合每个人的特殊情况。皮亚杰认为,10岁是儿童从他律道德向自律道德转化的分水岭。即10岁前,儿童对道德行为的思维判断主要依据他人设定的外在标准,也就是他律道德;而10岁以后,儿童对道德行为的思维判断大多依据自己的内在标准,也就是自律道德。
考点总结:这一阶段的特点为倾向于主持公道、平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