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单位简介
枣庄职业学院是经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的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学校。枣庄技师学院是经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以培养预备技师、高级技工为主的技术院校。枣庄职业学院与枣庄技师学院两位一体,由枣庄市人民政府投资兴建,省市两级管理。
学院建有枣庄新城和台儿庄古城两个校区,占地面积1000余亩,建筑面积24万平方米,现有实验、实训室、实习基地140个。在校学生13000余人,教师600余人,“双师型”教师占75%以上。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根据《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鲁人社发〔2015〕6号)、《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鲁人社字〔2015〕84号)和《关于进一步优化职业院校公开招聘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字〔2020〕80号)等文件要求,结合学校实际工作需要,枣庄职业(技师)学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备案制工作人员34人。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4.应聘初级岗位人员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中级岗位应在45周岁以下,高级岗位应在50周岁以下(年龄计算截止到招聘简章发布之日);
5.热爱高等教育事业,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具有教书育人、团结协作和奉献精神;
6.具有应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专业和其他条件;
7.海外留学归国人员应聘须经教育部认定具备同等学历、学位,具体专业以教育部认定的专业名称为准;
8.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职业资格的高级技校或技师学院全日制毕业生,可分别按照全日制高职(大专)、本科毕业生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9.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10.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认可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11.国家规定择业期内(二年)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以及在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与国(境)内高校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回国人员(含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可以报考限应届毕业生的岗位。
12.符合枣庄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其他相关规定和条件。
(二)岗位设置及条件
详见《枣庄职业(技师)学院2020年度公开招聘备案制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应聘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四、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网上报名
报名网址:
枣庄职业(技师)学院官方网站
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否则取消报名资格。
报名时间:2020年10月20日9 :00至2020年10月26日16:00。
(二)资格初审
根据报考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人员在资格初审通过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初审通过,报名信息不能更改。报考取消招聘计划岗位的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报考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岗位3和4、岗位6和7、岗位14和15分别为同一类型岗位,如其中一个岗位未到规定比例,计划可合并另一岗位。
请报考人员于2020年10月21日9:00至2020年10月27日16:00登录报名系统查询初审结果。
(三)资格复审
初审通过人员,须进行现场资格复审,现场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及时关注枣庄职业(技师)学院网站。
现场资格复审时须携带的材料包括:
1.经本人签名的《报名人员信息登记表》;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注:审核现场需登录学信网、学位网即时查询学历、学位真伪,请应聘人员提前做好查询准备;
4.应聘岗位有研究方向或其他条件要求的,须提供与研究方向、获奖等证明材料(研究方向证明材料包括学位论文、成绩单等,获奖证明包括获奖证书、官方公布文件);
5.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聘的,须在2020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
6.在职人员应聘的,需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附件2),对出具同意应聘介绍信确有困难的在职人员,需在公布进入考察体检人员名单前提供;
7.海外留学人员应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8.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2张(和信息登记表照片一致);
9.有本人签字的《应聘人员诚信承诺书》(附件3);
10.报考要求是中共党员岗位的人员还应同时提供中共党员证明,证明由所在党组织(党委或党支部)开具并加盖公章,报名前三个月内开具有效(附件4);
11.报考要求具有工作经历的岗位还需提供《工作经历证明》(附件5);
12.退伍证(以大学生退役士兵身份报考的考生需提供)。
13.如有符合“加分”的项目,填写《枣庄职业(技师)
学院2020年公开招聘备案制工作人员“加分”项目审核表》(附件6)提供赋分佐证材料;
上述材料均须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按以上顺序装订成册),学院留存复印件,不再退还。因疫情等影响暂不能提供职业资格证书的,对于要求具有相关证书的岗位,报考者需在公布进入笔试人员名单前提交原件,否则取消资格;对于适用于加分条款的,须于资格复审时提供,否则不予认可。
资格复审须本人到场,不得委托他人。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未按照要求提供材料并进行资格审查的,视为弃权。应聘人员须如实填写、提交个人相关信息资料。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或提供材料信息不实的人员,不可参加考试。
资格审查结束后符合招聘条件的应聘人数,达不到规定开考比例(岗位14、15比例为1:1,其他岗位为1:3)的招聘岗位,取消或核减招聘计划。
(四)网上缴费
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须登录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缴费,缴费时间关注学院官网通知。逾期未缴费的,视为弃权。按照鲁发改成本〔2018〕1427号文件的规定,缴纳面试考务费70元。
缴费成功人员关注学院官网面试时间公告,登陆报名网站下载打印《报名人员信息登记表》、《应聘人员诚信承诺书》、面试准考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