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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日照市岚山区教育系统招聘简章(133人)

2020-07-15 08:37:01 教师资格考试官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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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3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应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四)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79年7月22日以后出生);

(五)2020年应届毕业生须在2020年7月31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其他人员应聘的,须在2020年7月22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

(六)具备相应教师资格;报考语文学科教师须具有二级甲等及以上普通话证书;根据《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24号)文件精神,凡符合教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和教师资格认定关于思想政治素质、普通话水平、身体条件等要求的高校毕业生,可以先上岗从事教育教学相关工作,再参加考试并取得教师资格。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先上岗的新教师,须提供承诺书,承诺签订聘用合同后1年内提供相应学段任教学科教师资格证,1年内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的,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七)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技能及其他条件。

国家规定择业期(二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以及在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与国(境)内高校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回国人员(含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可以报考限应届毕业生报考的岗位。

在职人员应聘的,须出具有用人管理权限的部门或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

以下人员不得应聘:岚山区内在编人员和计划内编外聘用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受党纪政务处分仍在处分期或影响期未满的;有恶意失信行为被法院纳入失信人员名单尚未撤销的;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应回避情形的岗位。

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由我省统一组织招募和选派的到岚山区服务的“三支一扶”计划、岚山区生源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以下简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满2年且完成协议书(合同)规定的服务期限、考核合格后,3年内(指2016年、2017年、2018年招募和选派人员,其中“三支一扶”计划仅限2016年招募人员)报考的,实行定向招聘。已按照优惠政策被录用为公务员或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再适用该政策。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本次共招聘工作人员133名,其中教师124名、会计9名。具体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和专业要求见附件1。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个人报名

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20年7月22日9:00—24日16:00

查询时间:2020年7月22日9:30—25日12:00

报名网址:岚山区人民政府网()。

1.个人报名

应聘人员登录指定的报名网站,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证件照片,上传的照片应保证清晰可辨。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在资格初审前可申请撤回和修改报名信息。报名资格一经初审通过,报名信息不能更改。应聘人员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笔试、面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应聘人员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获取考试资格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应聘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处理。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2.资格初审

初审时间:2020年7月22日9:30—25日12:00

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资格审查,其中对考生所学专业根据教育部公布的专业目录进行审核,专业界定以所获毕业证书上注明的专业为准,如有异议,以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上记载的为准。应聘人员在查询截止时间前登录网站,查询初审结果。

3.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2020年7月22日9:30—25日16:00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网址进行网上缴费,笔试考务费的收取标准为每人每科40元。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作放弃。

4.下载打印

缴费成功人员于2020年8月2日14:00—8月4日9:30登录报名网站打印准考证、《2020年日照市岚山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和《应聘岚山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附件3)。

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的应聘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审核通过后,可由本人或委托他人于7月25日12:00前到岚山区教育和体育局(岚山中路19号科教民政办公楼308室)办理减免考务费审核确认手续。考生须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及A4纸复印件);农村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应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及A4纸复印件),或者出具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核发的《山东省特困家庭毕业生就业服务卡》(原件及A4纸复印件)。超过审核认定时间的不再受理。

报名结束后,对应聘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原则上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含)以上的,相应核减招聘计划。

应聘取消招聘计划岗位的人员,经招聘主管机关同意,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或办理退费手续,改报只进行一次。

(二)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招聘单位主管部门选派专人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严格审查,确定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并对资格审查结果负责。

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需按招聘岗位的要求,向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提交本人《2020年日照市岚山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应聘岚山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附件3)和《笔试准考证》及相关证明材料。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或《2020年自觉遵守“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承诺书》(附件7);普通话等级证;报到证;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已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需出具就业协议单位同意参加应聘的证明;在职人员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附件4);定向、委培毕业生需提交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应聘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定向岗位的人员,还须提供招募通知书和县以上组织人社部门出具的考核材料;委托他人进行资格审查的还须提交应聘人员的委托书和被委托人身份证;岗位要求提供的其他相关证书和材料。

留学回国人员应聘的,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材料(须在2020年7月31日之前取得)和《留学回国人员证明》。

上述证件及证明材料均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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