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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淄博市属教育类事业单位招聘教师公告(66人)

2020-06-16 08:54:10 教师资格考试官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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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简章】【报名入口

 

根据市属教育类事业单位教师岗位空缺和工作需要,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及有关规定,现就2020年市属教育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组织形式

本公告招聘岗位为幼儿园教师类岗位、艺术类教师岗位。考试采取先笔试后面试的方式进行,还需进行专业技能测试。

招聘报名、笔试由市教育局协调组织。资格审查、面试、考察、体检、公示工作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二、招聘范围及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含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香港和澳门居民)。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三)年龄一般在40周岁以下(1979年6月26日及以后出生);招聘岗位有特殊要求的除外。

(四)符合招聘岗位的学历条件。

(五)符合招聘岗位的专业、资格要求和其他条件。

(六)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身体条件。

(七)在职人员(含已签订就业协议的人员)应聘的,须征得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就业协议单位)同意。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应聘的,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

(八)不能应聘的情形详见应聘须知(附件2)。

国内高校应届毕业生须在2020年7月31日及以前取得应聘岗位具体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其他应聘人员的学历学位证书须在2020年6月26日及以前取得。其他未明确的时间计算截止日均为2020年6月26日。

国(境)外高校毕业生获得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授权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后,可应聘同等学历层次普通高校毕业生的岗位。其专业是否符合招聘专业要求,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认定。

应聘人员须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教育部 司法部 农业农村部 文化和旅游部 国家卫生健康委 国家知识产权局 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24号),凡符合教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和教师资格认定关于思想政治素质、普通话水平、身体条件等要求的高校毕业生,可以先上岗从事教育教学相关工作,再参加考试并取得教师资格。

三、招聘岗位及具体要求

招聘岗位及具体要求,详见《2020年淄博市市属教育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一览表》(附件1)。

四、各类岗位的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招聘程序依次为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笔试、现场资格审查、面试、考察和体检、录用。招聘各环节的信息在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网站发布,应聘人员应注意及时查看。由于本人未及时查看相关信息而造成的不良后果,责任自负。

五、报名

报名工作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

报名网址:http://60.210.113.57:16006/

报名时间:2020年6月26日09:00-6月28日16:00。

审核时间:2020年6月26日09:00-6月29日10:30。

缴费时间:2020年6月26日09:00-6月29日16:00。

1.网上报名:应聘人员须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及附件内容,按规定的报名时间(以报名系统时间为准)登陆指定的报名网站,全面、详实地填写、提交相关个人应聘信息,并上传有关证件、材料电子版照片,所需提交的材料及要求详见应聘须知(附件2),每人限报1个岗位。因信息填报不够及时、全面、准确而导致未通过审核的,责任自负。

应聘人员须用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信息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身份证及信息必须一致。

应聘人员在初审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报名信息经初审通过后,不能更改。在报名时间内,初审不通过的应聘人员,可根据情况修改完善信息后继续填报原岗位或改报其他岗位。报名时间截止后,初审不通过的应聘人员不能改报其他岗位,但可在审核时间截止2小时前(即6月29日8:30前)再次上传修改完善后的原岗位报名信息。

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应聘人员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伪造变造证件、证明(其他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应聘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2.网上初审:网上初审,是根据应聘人员网上填写的信息、提交的照片材料进行初步审核。网上初审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应聘条件的最终依据。现场资格审查与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的,以现场资格审查结果为准。

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在报名期间(节假日不休息)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进行网上初审,同时做好相关咨询工作。对符合应聘条件的,应初审通过;对不符合应聘条件的,要初审不通过并说明原因,其中提交材料不全的应注明缺失的材料。对通过网上初审的人员,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应留存应聘人员的报名信息,以供资格审查时参考。

3.网上缴费:通过初审的应聘人员网上缴费要求如下:

应聘人员(符合享受免笔试考务费条件的人员除外)应按规定的时间在网上缴纳笔试考务费,逾期未交费的,视为弃权。

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应聘人员免笔试考务费。免笔试考务费的应聘人员在网上初审通过后,于2020年6月29日下午14:00-15:00到报考的招聘单位办理现场确认手续。办理免笔试考务费所需提交的材料详见应聘须知(附件2)。

根据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笔试考务费为每人每科40元。

应聘人员缴费成功后(免笔试考务费的人员审核通过后),于2020年7月8日起登陆报名网站打印笔试准考证。

4.取消核减计划:报名结束后,对最终确定的应聘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按照开考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或取消招聘岗位。取消招聘岗位的应聘人员将不能改报,做退费处理。

六、考试与资格审查

(一)笔试

笔试科目为两科。

科目1:学科专业知识; 科目2:教育基础知识

笔试时间:2020年7月11日(星期六)9:00-12:00。

具体安排:学科专业知识9:00-11:00,教育基础知识11:00—12:00

考试地点见《笔试准考证》。笔试期间疫情防控注意事项详见附件5。

教育基础知识包括教育法律法规、教师职业道德、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课程建设与改革、素质教育等相关知识。

笔试结束后,按照学科专业知识成绩占70%、教育基础知识成绩占30%的比例计算笔试总成绩。

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最低合格分数线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

笔试结束后,按照同一岗位招聘计划(以核减后为准)1:3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审查范围人员。进入审查范围的人员,笔试成绩不得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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