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笔试
笔试根据专业不同分为综合、中小学和学前三大类,各类均考一科,不指定教材。综合类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科技知识、省情省况等基础性知识;中小学和学前类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教育基础知识(包括教育学、心理学等专业知识)两部分,分别占整个试题分数的30%和70%。
笔试采取百分制计分。根据招聘岗位和考试情况确定笔试合格分数线。分招聘岗位,在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由高分到低分按规定的比例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计划。
四、现场资格审查与面试缴费
招聘单位对进入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采取现场审查有关材料的方式进行,资格审查通过人员现场办理网上缴费,面试考务费按每人70元收取,网上缴费成功即完成面试报名。进入面试人员逾期未完成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为弃考,取消其面试资格。未按规定时间到现场进行资格审查的,提交材料不齐或不符合要求的,取消考试资格。对恶意提交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伪造证件或证明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本次报考资格。进入资格审查人员因弃权或取消资格产生的空缺,在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按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
资格审查须提交的材料:
(一)《青岛市崂山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以下简称《报名登记表》)原件。与《报名登记表》同底版的2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两张(照片背面注明:报考单位+岗位+姓名)。
(二)《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原件。
(三)二代身份证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复印件使用A4型纸复印清晰,下同)。
(四)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020届毕业生可提交学校核发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和就业协议书(山东省内院校实行网上签约的可不提供就业协议书)。
(五)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对符合“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高校毕业生,可先报名参加考试,并签订承诺书,承诺在一年内取得教师资格证书,上岗后一年内无法取得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六)无业人员须提交就业创业证或相关部门出具的无业证明。
(七)在职人员须提交有用人权限的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证明,公办中小学教师应聘须出具经县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参加应聘的证明;定向、委培毕业生需提交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
(八)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其他证件和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五、面试
面试工作在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和市教育局的监督指导下,由崂山区教育和体育局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要求组织实施。
资格审查结果及有关面试具体事宜另行通知,请报考人员及时关注崂山政务网发布的信息。
(一)面试方式及内容
根据招聘岗位的需求和特点,教师岗位面试采取“说课+答辩”或“说课+专业技能测试”的方式进行;非教师岗位面试采取“答辩+技能测试”的方式进行。面试主要测评考生的综合素质、岗位技能水平及专业知识应用等要素。面试成绩在每场面试结束后当场向考生公布,并于当天在崂山政务网上面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面试成绩计算
面试采取百分制,由7名专家组成的考官组现场打分,在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取其他得分平均值计算每位考生成绩,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2位,尾数四舍五入。
1.采取“说课+答辩”方式面试的岗位
说课成绩占70%,答辩成绩占30%。
2.采取“说课+专业技能测试”方式面试的岗位
说课成绩占60%,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占40%。
3.采取“答辩+技能测试”方式面试的岗位
答辩成绩占40%,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占60%。
六、考察、体检和聘用
(一)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确定
1.总成绩核算。报考人员面试成绩和笔试成绩各按50%的比例加权计算报考人员总成绩。总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2位,尾数四舍五入。
2.考察体检范围确定。根据总成绩,分招聘岗位,按1:1.5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员,先进行等额考察。进入考察范围人员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如1个录用计划中出现两名及以上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则按笔试成绩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员(如笔试、面试成绩都相同,则加试笔试)。对考察合格人员,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体检一般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招聘单位负责按有关规定对拟聘用人员组织考察和体检。对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可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
崂山政务网将及时发布考察、体检工作信息,报考人员应及时关注,按时参加。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二)公示和聘用
1.考察、体检后,确定拟聘用人员,在崂山政务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崂山区教育和体育局提出聘用意见,报崂山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部门办理备案手续。对符合聘用条件的,中小学教师由招聘单位和聘用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幼儿园控制总量备案管理幼儿园教师及工作人员,根据《山东省实行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办法(试行)》(鲁人社发〔2017〕53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学前教育改革发展的意见》(鲁政办字〔2018〕71号)等相关文件规定进行管理。
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不合格的解除聘用或劳动合同。
2.2020届毕业生,在2020年8月31日前不能提供相关学历、学位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
3.上岗后一年内仍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的,按规定予以解聘。
七、其他事项
(一)公开招聘实行全程监督,工作人员和报考人员要严格按照招聘简章、面试方案及有关政策规定执行,如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违反公开招聘考试纪律行为的,一经查实,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报考人员在报考期间,应及时了解青岛市教育局网站()、崂山政务网()发布的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三)本次公开招聘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公开招聘考试命题组、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公开招聘无关。
(四)招聘工作咨询电话和招聘监督电话详见附件。请在工作时间段(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5:00)拨打电话。
附件:2020年青岛市崂山区中小学校及幼儿园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
青岛市崂山区教育和体育局
2020年5月26日
原标题:2020年青岛市崂山区中小学校及幼儿园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文章来源:http://edu.qingdao.gov.cn/n32561635/n32570058/20052610351361148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