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优化教育人才队伍结构,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坊子区2020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控制总量内幼儿教师30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热爱教育事业。
(三)具有良好的协作精神和较强的组织、实践能力;能够适应岗位需要,具备履职所需要的综合素质、专业水平,服从组织安排。
(四)户籍不限,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80年4月23日(含)以后出生),身体健康,符合招聘岗位聘用体检标准。
(五)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师范类毕业生,学士及以上学位(应届毕业生可先提供学历学位证明,并于2020年7月31日前提供毕业证、学位证原件)。
(六)海外留学归国人员应聘须具有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定的同等学历、学位证明。
(七)报考人员应具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暂无教师资格证的,要提供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材料,或就本人教师资格提供承诺书,承诺2020年7月31日前提供教师资格证,届时无法提供的取消聘用资格。
(八)所学专业应为学前教育、音乐、美术、体育、舞蹈专业。
(九)普通话水平为二级乙等及以上。
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能应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被教育部门解聘、辞退的;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区内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一)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2020年4月23日8:30—4月29日16:00。
查询时间:2020年4月23日8:30—4月30日中午11:00。
应聘人员登录 (坊子区人民政府网)和(潍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考试鉴定”栏目中的“网上报名”进行报名,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个人相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数码照片(分辨率为160像素(高)×120像素(宽),文件大小不超过20KB,文件类型为JPG,照片务必清晰)。应聘人员必须使用本人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件必须一致。应聘人员每人限报一个专业岗位,在资格待审核期内可修改报名信息。报名资格一经初审通过,报名信息不能更改。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二)网上初审
初审时间:2020年4月23日8:30—4月30日中午11:00。
报名期间,区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安排专人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资格审查,对未通过初审的人员,要说明理由;对提交材料不全的,应注明缺失内容,并退回应聘人员补充。网上报名期间,招聘单位公布的咨询电话在工作时间内提供咨询服务。
(三)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2020年4月23日8:30—4月30日24:00。
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查询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为放弃。根据省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考务费的收取标准为每人每科40元。缴费成功人员登录该网站打印准考证、报名登记表和诚信承诺书,准考证打印时间视疫情防控情况另行通知。
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的应聘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在招聘单位审核通过后,在报名期间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到坊子区教体局办理减免考务费审核确认手续。审核成功后,考生确认完成。逾期者视为自动放弃。
对计划聘用人数与最终报名确定的应聘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比例相应核减聘用计划。
(四)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对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进入面试范围的应聘人员应持以下材料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提供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身份证、教师资格证(或提供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出具的认定合格证明)、普通话证原件及复印件,师范类毕业生证明材料:应届毕业生由所在院校出具师范类毕业生证明,往届毕业生提供就业报到证(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或毕业院校出具的证明,笔试准考证、报名登记表、诚信承诺书,2寸近期同底版免冠彩色照片2张,面试考务费70元(省物价部门核定标准)。在职人员应聘的,还需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就业协议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区外正式在编教师应聘的,还需同时提交教育主管部门的同意报考证明,对在职人员出具同意报考证明确有困难的,也可在面试成绩公告后3个工作日内提交,否则视为弃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