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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青岛市李沧区部分事业单位招聘公告职位表(36人)

2020-02-07 11:50:47 教师资格考试官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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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等文件要求以及省、市有关规定,2020年青岛市李沧区部分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6名(详见《2020年青岛市李沧区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以下简称《招聘职位表》),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应聘初级专业技术岗位、七级以下管理岗位的人员年龄应在35周岁以下(1984年2月7日以后出生);

(七)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定向、委培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2020年在读的应届毕业生应在2020年7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应回避情形的岗位。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作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

二、报名工作

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方式进行。

网上报名时间:2020年2月7日 9:00—2月11日16:00;

网上初审时间:2020年2月7日11:00—2月12日16:00;

查询及网上缴费时间:2020年2月7日11:00—2月13日16:00。

具体办法:

(一)职位查询

各招聘单位的招聘人数、具体职位、资格条件等,详见《招聘职位表》。报考人员在报名前,请仔细阅读招聘简章、职位表及有关政策规定,确认符合拟报考职位的条件后再进行网上报名。对招聘职位和招聘公告中的专业、学历、学位、回避情形、资格条件、基层工作经历以及备注内容等信息需要咨询时,报考人员直接与招聘单位联系,招聘单位的咨询电话可在招聘简章职位表上查询。

(二)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期间,报考人员登陆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选择“事业单位招聘”专栏,点击“网上报名”,进入事业单位招聘网上报名平台进行报名。

网上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提交报名申请

报考人员可在2020年2月7日9:00至2月11日16:00期间登录报名平台,提交报名申请。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1)报考人员进入报名系统后,必须先进行系统注册,设置登录名和密码。请务必准确填写个人姓名、身份证号等基本信息,妥善保管登录名和密码,以防他人盗用影响报名和考试。

(2)上传照片前,必须先下载报名平台中提供的“照片审核处理工具”,按照工具使用说明对本人电子照片进行处理、保存。上传的电子照片必须是经处理后的照片。电子照片应是近期正面免冠彩色证件照,并且与面试前资格审查时提供的照片为同一底版。

(3)网上报名系统的填表项中未能涵盖报考职位所要求资格条件的,应在“备注栏”中如实填写。家庭成员及其主要社会关系,必须填写姓名、工作单位及职务。学习和工作经历,须从高中阶段开始填写。主要信息填报不实的,按弄虚作假处理。

(4)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多次登录填交报名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报名资格一经网上初审通过,不能更改个人信息。应聘人员必须使用二代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因提交报名申请材料不准确、不完整、不符合要求,影响网上报名的,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相应后果。报考人员的申请材料、信息不实或者不符合报名条件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事业单位考试录用违纪违规的有关规定处理。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2.查询资格初审结果

报考人员可于2020年2月7日11:00至2月13日16:00期间登录报名平台,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确定初审结果。招聘单位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及时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初审结果。对具备报名资格并符合应聘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未通过初审的人员,要说明理由;对提交材料不全的,应注明缺失内容,并退回报考人员进行补充。单位初审通过后,报名信息不能更改。

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在2020年2月11日16:00前可以更改、补充报名信息,也可以改报其他职位。2020年2月11日16:00以后不能更改、补充报名信息,也不能改报其他职位。

3.网上缴费确认

(1)考务费按每人40元收取。报考人员初审通过后,要按规定时间登陆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事业单位招聘网上报名平台,进行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为放弃。

(2)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城市低保应聘人员、农村特困大学生应聘人员,报名资格审核确认成功后,须先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缴费,2020年2月13日16:00前提交有关证明材料,经核准通过后,通过原缴费渠道退回本次考试考务费。

符合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人员,须将相应材料拍照后,将照片以电子邮件附件形式,统一发送至邮箱:,邮件主题应统一为:“笔试费用减免+考生姓名+身份证号”。发送材料包括:①城市低保家庭的报考人员须发送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②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须发送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③本人身份证(正反两面)。

(3)网上报名期间,将通过报名网站发布各职位通过初审人员数量。发布时间为2020年2月7日-11日每天上午11:00、下午16:00公布两次。

(4)网上报名结束后,对最终确定的应聘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含)以上的,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取消核减的计划将予以公告,请考生根据公告要求办理改报等事宜。

4.网上打印报名资料和准考证。报考人员缴费成功后,下载打印《青岛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和《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以备资格审查时使用),并于2020年3月18日9:00—3月22日9:30期间登录报名平台打印笔试准考证。笔试准考证保存到公示拟聘用人员阶段。

三、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由主管部门会同招聘单位组织进入面试范围的人员进入资格复审,资格复审采取现场审查有关资料的方式进行。

拟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按应聘岗位需求条件,向招聘单位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及《青岛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报考的,提交二代身份证、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报考职位所要求的资格证书等,2020年定向、委培毕业生还需提交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其他人员报考的,提交二代身份证、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及报考职位所要求的资格证书等(均须在2020年2月7日之前取得),其中,属无业人员的需提交就业创业证或处于无业状态的个人书面承诺书,属在职人员的需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经招聘单位同意,也可在考察和体检时提供)。对应聘人员有工作年限要求的,应审查其劳动合同备案及相关工作经历情况(工作年限均截止2020年2月7日)。对应聘人员有资格证书要求的,应提交相应资格证书。

资格复审时,考生须提交以上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使用A4纸复印)各一份。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应聘人员在规定的资格复审时间内未向招聘单位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产生的空缺,可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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