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2020年莱西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青岛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试行)》(青人社发〔2017〕3号)、《关于做好2020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青人社字〔2020〕2号)等文件要求以及省、市有关规定,2020年莱西市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49人(详见《2020年莱西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以下简称《职位表》),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大专学历限制莱西市生源(户籍,优秀基层党组织书记定向岗位的除外),本科及以上学历生源(户籍,面向退役大学生士兵定向岗位的除外)不限;
(七)应聘人员年龄要求:应聘初级专业技术岗位、九级以下管理岗位的人员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4年2月7日以后出生);应聘优秀基层党组织书记定向岗位的放宽到45周岁以下(1974年2月7日以后出生);
(八)未在莱西市行政机关,全额、差额拨款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列编;应聘优秀基层党组织书记定向岗位的须未在莱西市行政机关、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列编;
(九)应聘莱西市人民武装部民兵武器装备仓库综合管理职位的人员聘用后,须按要求参加上级军事部门的年度军事考核,连续2年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
(十)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它资格条件。
根据有关规定,莱西市辖区内连续任职满2届、实绩突出、群众公认的在职社区、村党组织书记,以及莱西籍退役大学生士兵实行定向招聘。(具体岗位见《2020年莱西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已按照优惠政策被录用为公务员或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再适用该政策。
在职人员应聘,须经所在单位同意;中小学教师(含聘用制教师)应聘,须经县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定向、委培毕业生应聘,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应聘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二、报名工作安排
统一招聘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的方式。
网上报名时间:2月7日 9:00-2月11日16:00;
网上初审时间:2月7日11:00-2月12日16:00;
查询及网上缴费时间:2月7日11:00-2月13日16:00。
具体办法:
(一)职位查询
各招聘单位的招录人数、具体职位、资格条件等,详见招聘简章职位表。报考人员在报名前,请仔细阅读招考公告、职位表及有关政策规定,确认符合拟报考职位的条件后再进行网上报名。对招录职位和招考公告中的专业、学历、学位、回避情形、资格条件以及备注内容等信息需要咨询时,报考人员可直接拨打公告中咨询电话。
(二)网上报名
实行网上统一报名,报考人员登陆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选择“事业单位招聘”专栏,点击“网上报名”,进入事业单位招聘网上报名平台进行报名。
网上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提交报名申请。报考人员可在2020年2月7日9:00-2月11日16:00期间登录报名平台,提交报名申请。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1)报考人员进入报名系统后,必须先进行系统注册,设置登录名和密码。请务必准确填写个人姓名、身份证号等基本信息,妥善保管登录名和密码,以防他人盗用影响报名和考试。
(2)上传照片前,必须先下载报名平台中提供的“照片审核处理工具”,按照工具使用说明对本人电子照片进行处理、保存。上传的电子照片必须是经处理后的照片。电子照片应是近期正面免冠彩色证件照,并且与面试前资格审查时提供的照片为同一底版。
(3)网上报名系统的填表项中未能涵盖报考职位所要求资格条件的,应在“备注栏”中如实填写。家庭成员及其主要社会关系,必须填写姓名、工作单位及职务。学习和工作经历,须从高中阶段开始填写。主要信息填报不实的,按弄虚作假处理。
(4)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多次登录填交报名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报名资格一经网上初审通过,不能更改个人信息。应聘人员必须使用二代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因提交报名申请材料不准确、不完整、不符合要求,影响网上报名的,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相应后果。应聘人员的申请材料、信息不实或者不符合报名条件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事业单位考试录用违纪违规的有关规定处理。
2、查询资格初审结果。报考人员可于2020年2月7日11:00-2月13日16:00期间登录报名平台,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招聘单位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初审结果。对具备报名资格并符合应聘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未通过初审的人员,要说明理由;对提交材料不全的,应注明缺失内容,并退回报考人员进行补充。单位初审通过后,报名信息不能更改。
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在2020年2月11日16:00前可以更改、补充报名信息,也可以改报其他职位。其中,招聘单位要求补充信息的,应当及时完整地补充报名信息。2020年2月11日16:00以后不能更改、补充报名信息,也不能改报其他职位。
3、网上缴费确认。考务费按每人40元收取。报考人员初审通过后,要按规定时间登陆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事业单位招聘网上报名平台,进行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为放弃。
拟享受减免有关考务费用的农村特困大学生、城市低保人员,须先在网上缴费,并于2020年2月14日9:00-11:30到莱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北京中路105号市行政办公中心0432房间)办理考务费退款手续。办理减免考务费时,应出具以下材料:《青岛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和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和复印件)。
网上报名结束后,对最终确定的应聘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以上的,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取消核减的计划将予以公告,请考生根据公告要求办理改报等事宜。
4、网上打印报名资料和准考证。报考人员缴费成功后,下载打印《青岛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和《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以备资格审查时使用),并于2020年3月18日9:00至3月22日9:30期间登录报名平台打印笔试准考证。笔试准考证保存到公示拟录用人员阶段。
三、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拟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按应聘岗位需求条件,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及《青岛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报考的,提交二代身份证、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和就业协议书(山东省内院校实行网上签约的可不提供就业协议书)、报考职位所要求的资格证书等(须在2020年2月7日之前取得),2020年定向、委培毕业生还需提交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其他人员报考的,提交二代身份证、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报到证及报考职位所要求的资格证书等(均须在2020年2月7日之前取得),其中,属无业人员的需提交就业创业证或处于无业状态的个人书面承诺书,属在职人员的需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经审核同意,也可在考察时提供)。大专学历的考生和面向退役大学生士兵定向岗位的考生还需提交户口薄(须在2020年2月7日之前具有莱西户籍,应聘优秀基层党组织书记定向岗位的除外)。面向退役大学生士兵定向岗位的考生还要出具退役证。
应聘优秀基层党组织书记定向岗位的人员在资格审查时,除出具二代身份证、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须在2020年2月7日之前取得)外,还需提供所在镇(街、开发区)党(工)委出具的任职证明及任职文件。
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学历及学位证书须在2020年7月31日前取得。
在集中资格审查时,考生须提交以上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使用A4纸复印)各一份。资格审查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应聘人员在规定的资格审查时间内未向招聘单位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放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放弃或取消资格产生的空缺,可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