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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事业单位人员管理条例》(国务院令652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若干意见》(鲁人社规〔2017〕21号)和《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全省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鲁发〔2018〕44号)等有关规定,结合菏泽经济开发区工作实际,经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部门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260人(其中中学教师69人、小学教师191人),幼儿园教师80人,共计340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高尚的职业道德,热爱教育事业,符合计划生育政策条件及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身体条件。
2、年龄在40周岁(含)以下(1980年5月14日以后出生,以身份证年龄为准)。
3、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和学历条件。2021年国家统招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聘的,须在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及相关证书;其他人员应聘的,须在2021年5月14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
4、具有相应层次及以上的教师资格证书,受疫情影响,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可持在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笔试合格成绩报名应聘。严格“持证上岗”,所有拟聘人员在办理聘用手续前须取得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
5、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具备应聘资格:
1.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应聘,也不能用已取得学历学位应聘。
2.曾受过刑事处罚、曾被开除公职和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严重违规违纪行为的人员不能应聘。
3.我市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辞职或解除聘用合同不满6个月的不能应聘。
4.现役军人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能应聘。
5、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应回避情形的岗位。
(三)招聘岗位及具体要求,详见《2021年菏泽经济开发区公开招聘教师岗位统计表》(附件1)。
二、报名、资格初审
本次考试报名工作,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
(1)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2021年5月14日09:00-5月17日16:00。
查询时间:2021年5月14日11:00-5月19日16:00。
报名网站:
菏泽市经济开发区网站
报考人员按照报名系统指示的报名流程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报考信息资料。上传本人近一个月内2寸免冠照片(不得佩戴眼镜,无美颜,浅蓝色背景)。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考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多次登陆填报报考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报名信息一经初审通过,不能更改报名信息。报考人员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对因报考人员填报信息有误,报名材料不齐或不符合要求影响报名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报考者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本次报考资格。
(2)资格初审。
初审时间:2021年5月14日11:00-5月18日16:00。
菏泽市社会事务交接工作专班公开招聘菏泽经济开发区教师领导小组(以下简称招聘领导小组)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在报名期间选派专人查看网上报名情况,根据报考人员提交的个人信息资料,及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并在网上公布初审结果。对具备报名资格并符合应聘条件的,初审通过;对提交材料不全的,注明缺失内容并退回应聘人员补充;对不符合应聘条件而未通过初审的人员,说明理由。
(3)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2021年5月14日11:00-5月19日16:00。
缴费标准:根据鲁发改成本〔2018〕1427号核定的标准,笔试考务费每人每科40元。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通过资格初审的标志是“信息审核通过”)要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缴费,缴费后要立即登录报名网站查询缴费情况(缴费成功考生的缴费状态标志是 “缴费成功!报名完成!”)。
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作自动放弃。如考生已完成网上银行缴费但从报名网站查询的缴费状态仍为“未缴费”的,考生应在2021年5月19日16:00前及时与资格审核工作办公室联系(电话0530-7155817)。
缴费成功后,下载打印《2021年菏泽经济开发区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和《2021年菏泽经济开发区公开招聘教师诚信承诺书》(请妥善保存,以备进入面试资格审查时使用),并于2021年5月26日09:00-5月30日09:30登录该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
拟享受减免有关考务费用的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网上提交报考信息后,由本人或委托他人,携带证明材料,于2021年5月19日16:00前到资格审核工作办公室办理现场确认和减免手续(菏泽市开发区广州路中学院内203室,广州路与丹阳东路交叉口北200米路西,电话0530-7155817)。
证明材料包括: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及复印件),或出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核发的《山东省特困家庭毕业生就业服务卡》(原件及复印件)。
三、聘用计划核减及岗位改报
报名结束后,应聘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招聘2人(含)以上的,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人数。核减和取消的计划数, 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调整到相应岗位。
核减和取消聘用计划的情况,在菏泽市经济开发区网站上予以公布。被取消招聘岗位的报考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岗位。
四、考试内容和方法
考试分为笔试、面试,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各按50%折算计入总成绩。笔试成绩、现场资格审查时间、地点、进入资格审查范围人员名单、面试通知等有关事项均在菏泽市经济开发区网站上进行公布,不再另行通知。
(一)笔试
1、考试内容分为教育公共知识和学科专业知识两科。其中教育公共知识考试内容包括教育法律法规,时事政治、教育学与教育心理学、新课程基本理论、教材教法、教师职业道德等,采用百分制计分,占笔试成绩的30%;学科专业知识考试内容为所报岗位学科的专业知识,采用百分制计分,占笔试成绩的70%。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最低分数线根据岗位招聘计划、笔试成绩,由招聘领导小组确定。
2、考试时间:2021年5月30日上午09:00-11:30。
笔试地点:见笔试准考证。
(二)资格审查
根据招聘岗位和聘用计划,从达到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计划9人以下的岗位按1:3的比例,10-13人的岗位统一为28人,14人(含)以上的岗位按1:2的比例,依次确定进入资格审查范围人员,进入资格审查范围人员最后一名成绩相同者均进入资格审查范围。
资格审查工作由招聘领导小组组织实施,并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在笔试、面试、考察、体检、公示、试用期管理等各环节均可进行资格复审。任一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岗位资格条件的,将取消报考、聘用资格。报考人员在报考期间的表现,将作为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