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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若干意见》(鲁人社规﹝2017﹞21号)、《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全省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鲁发﹝2018﹞44号)等有关文件规定,按照2021年编制使用计划,结合定陶区教体系统工作需要,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143名(含定向岗位)、幼儿园教师9名、中等职业学校教师8名、特殊教育学校教师3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4.年龄在40周岁(含)以下(1980年5月14日以后出生,以身份证年龄为准);
5.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和学历条件。2021年国家统招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聘的,须在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及相关证书;其他人员应聘的,须在2021年5月14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
6.海外留学归国人员应聘须经教育部认定具备同等学历、学位。
7.具有相应层次及以上的教师资格证书,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可持在有效期内的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笔试合格成绩报名应聘。严格“持证上岗”,所有拟聘人员在办理聘用手续前须取得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
8.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本次招聘中的应届毕业生及择业期内未就业人员,指在国内普通高等学校或承担研究生教育任务的科学研究机构中,由国家统一招生且就读期间个人档案、组织关系保管在就读院校(或科研机构),于2021年1月至9月毕业的学生;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2019年、2020年高校毕业生)未曾就业,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也可以报考面向应届毕业生的定向岗位。
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菏泽市生源参加我省招募和选派或外地生源参加菏泽市招募和选派的“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满2年且完成协议书(合同)规定的服务期限、考核合格后,2019年以前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其中,“三支一扶”计划仅限2016年以前招募人员)报考的,实行定向招聘。已按照优惠政策被录用为公务员或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再适用该政策。
在部队服役满2年以上,2020年底以前退出现役到定陶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报到的并且符合我区兵役机关接收安置条件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生退役士兵,实行定向招聘。具体包括: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取得学历后入伍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或新生入伍,退役后复学取得学历的。已政策性安置到机关企事业单位或享受定向考录招聘政策进入机关企事业单位的人员,非正常原因未服满现役或服役期间受到党纪军纪记过(含)以上处分的人员,不列入招聘范围。
定向、委培毕业生应聘,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已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2021年国家统招全日制普通等院校毕业生应聘,须与签约单位解除协议或经签约单位同意;我市在编在职人员应聘,须辞职或解除聘用合同6个月以上;其他在职人员应聘的,须征得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同意。
(二)以下人员不得应聘: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未满最低服务期限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党纪政务处分在处分期或影响期未满的,有恶意失信行为被法院纳入失信人员名单尚未撤销的,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应聘人员不得应聘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二、招聘岗位及具体要求
招聘岗位及具体要求,详见《2021年菏泽市定陶区教体系统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计划表》(附件1)。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考试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
(一)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2021年5月14日9:00-5月17日16:00
查询时间:2021年5月14日11:00-5月19日16:00
报名网址:
菏泽市定陶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dingtao.gov.cn)
因全市同一时间进行笔试,应聘人员报名时每人只能选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的报名信息;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能更改。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上传照片必须为近一个月二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不得佩戴眼镜,无美颜,浅蓝色背景),且能够清晰反映本人面部特征;应聘人员填写的报名信息必须真实、全面、准确,主要信息(如所学专业等)填报不实的或信息填报不全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本次应聘资格,并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二)网上初审
初审时间:2021年5月14日11:00-5月18日16:00
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及时进行资格初审。对具备报名资格并且符合应聘条件的通过初审;对提交材料不全的,注明缺失内容,并退回应聘人员进行补充;对不符合应聘条件的说明理由。
(三)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2021年5月14日11:00-5月19日16:00
缴费标准:根据鲁发改成本〔2018〕1427号核定的标准,笔试考务费每人每科40元。放弃考试或经查实提供虚假信息等原因取消考试资格的应聘人员,不退考务费。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通过资格初审的标志是“信息审核通过”),要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缴费,缴费后要立即登录报名网站查询缴费情况(缴费成功的标志为“交费成功!报名完成!”)。如已完成网上缴费但报名网站查询缴费状态仍为“未缴费”的,务于5月19日16:00点前与定陶区教体局政工股联系(电话:0530-3626013)。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缴费成功后,下载打印《2021年菏泽市定陶区教体系统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此表请妥善保存,资格审查时使用),并于5月26日9:00-5月30日9:30登录菏泽市定陶区人民政府网站打印准考证。
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应聘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应聘人员,应凭家庭所在县(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家庭所在地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或出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或原省人事厅)、省教育厅核发的《山东省特困家庭毕业生就业服务卡》(原件及复印件),于2021年5月19日16:00点前到定陶区教体局政工股办理现场确认手续,免收笔试考务费。
(四)报名结束后,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岗位,经区招聘领导小组批准在本次招聘岗位中调整或按比例核减岗位招聘计划。对未达到开考比例的紧缺、急需岗位,经市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核准后,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降低开考比例或核减、调整招聘岗位的通知,将在公告发布网站进行公布。被取消招聘岗位的报考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岗位。改报只能进行1次。逾期不办理改报手续的,视为放弃。请报名人员在确认缴费后,注意关注岗位调整公告,并保持联系方式畅通。
(五)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凡在报名、考试、考察、体检、聘用等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应聘人员,一律取消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