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岗位)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尚在任职试用期内的。
6.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7.其他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得聘用的。
二、招聘岗位及具体要求
招聘岗位及具体要求,详见《聊城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和附件2)。
三、报名时间与方式
(一)报名、初审
1.初级岗位(除专业教师22-32,管理岗5外)
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报名网址:http://www.lctvu.sd.cn。
报名时间:2021年5月12日9:00-5月14日12:00;
初审时间:2021年5月12日11:00-5月14日17:00。
应聘人员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个人信息资料,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人员在招聘单位资格初审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招聘单位初审通过,报名信息不能更改。学校负责资格初审工作,在报名期间查看网上报名情况,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资格审核,确认初审结果。学校在报名人员信息提交2小时后进行初审。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网上报名期间,学校提供咨询服务。
2.其他岗位
初级岗位专业教师22-32、管理岗5,中高级岗位采用现场报名、现场审核、现场缴费的方式进行,提交的相关报名材料详见招聘条件第四条。
报名地点:聊城市花园北路133号聊城职业技术学院办公楼203室。
其他岗位报名和资格审查时间:2021年5月18日9:00-5月19日12:00。
(二)缴费
初级岗位(除专业教师22-32、管理岗5外)网上初审通过的考生,及时关注学校官方网站和报名邮箱,在2021年5月15日9:00-5月17日12:00通过学院官方网站公布的缴费二维码进行缴费。
其他岗位现场资格审查后进行缴费。
各岗位应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缴费(直接参加面试的岗位只缴纳面试费用),逾期未进行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
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核定的标准,笔试考务费的收取标准为每人每科40元,进入面试人员按每人70元标准缴纳面试考务费。
(三)开考比例
报名结束后,面向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岗位通过资格审查的人数超过岗位计划数5倍以上的,先通过面谈方式按1:5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选。进入面试范围人选最后一名面谈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范围。达不到1:5比例的,按实有通过人数直接参加面试。面谈成绩不计入面试成绩,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
对中初级岗位应聘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招聘2人(含)以上的,按规定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取消招聘岗位的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可自愿到聊城职业技术学院组织人事处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
(四)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在任何阶段发现报考者有弄虚作假、有不符合职位要求情形的,均可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后果由报考者自行承担。在学校主管部门的指导下,由学校负责对进入面试范围的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现场确认及进入面试范围的应聘人员,需按招聘岗位要求,向学校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
四、考试内容和方法
根据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面向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岗位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
初级岗位和中级岗位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
(一)笔试
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教学基础知识(包括教育学、心理学等专业知识)两部分。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
网上报名的初级岗应聘人员缴费成功后须上网打印《聊城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资格审查时使用),于2021年5月26日9:00-5月29日9:00登录该网站打印笔试准考证。不按时打印相关材料的,责任自负。
笔试时间:2021年5月29日上午9:00-11:00,具体地点见笔试准考证。
(二)面试
面试由学校统一组织实施,专业教师、基础课教师采取试讲方式进行,辅导员岗位、管理岗位和实训指导师采用结构化面试。
面试人选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比例确定。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达不到上述比例的岗位,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
考试结束后,有笔试、面试两个环节的招聘岗位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只进行面试环节的,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笔试、面试成绩都相同的,通过加试面试的办法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
各岗位拟确定为考察体检人员面试成绩不得低于70分。
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五、考察和体检
考察由学校统一组织实施,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侧重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条件、提供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考察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写出书面考察意见。
对考察合格人员,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对自动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可从进入同一岗位的面试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和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聊城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聊城职业技术学院提出聘用意见,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办理备案手续,纳入备案制人员管理。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按照聘用岗位兑现相关待遇。对应届毕业生,先签订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本人、用人单位和学校三方签字),待其正式毕业后再办理相关手续。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七、其他事项
(一)引进人员纳入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最低服务年限为3年。
(二)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面试辅导班。
(三)公告附件与本公告具备同等效力,凡在网上报名的应聘人员均视为同意本公告及附件的相应规定。
本公告由聊城职业技术学院组织人事处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0635-8334891、8334328
监 督 电 话:0635-83750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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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聊城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初级岗位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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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聊城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lctvu.sd.cn/info/1050/9062.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