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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聊城职业技术学院招聘工作人员公告(117人)

2021-04-25 13:53:04 教师资格考试官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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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城是国家历史文化名城 , 有 2500 年的悠久历史,文化底蕴丰厚,在齐风鲁韵的濡染下,这里名士荟萃,墨客云集,教育发达,在全国享有盛誉的聊城职业技术学院就是其中之一。 学院是经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的公办高等职业院校 ,现 设有护理系、医学系、机电工程系、经济管理系、信息 工程 系、建筑 工程 系、旅游管理系、农牧科技系 、思政部、基础部 等 10 个系部 和 49 个专科招生专业,全日制在校生1. 6 万余人 , 是首批山东省示范性高职院校和山东省技能型人才培养特色名校,是山东省优质校立项建设单位,是聊城现代职业教育体系龙头单位。

学院重视师资队伍建设,现有专兼职教师1034人,副高以上职称教师164人,具有博士、硕士学位教师318人,双师素质比例达90.4%。为建设一支高层次、高水平、富有创新能力的师资队伍,按照省、市事业单位招聘有关规定和关于高校人员控制总量的有关文件要求,学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备案制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满18周岁(2003年5月12日以前出生),拥护党的领导,自觉遵守党纪国法,政治思想素质好,品行端正。

(二)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学习成绩优良,具有与岗位相适的专业知识、能力。

(三)年龄要求:

初级岗位40周岁以下(1980年5月12日以后出生),其中辅导员岗位、实训指导师岗位限30周岁以下(1990年5月12日以后出生)。

中高级岗位45周岁以下(1975年5月12日以后出生)。

(四)具备引进或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1.应聘人员需提交身份证、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打印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下载打印的学位认证报告(备案表和认证报告需报考人自行通过上述网站提前申请打印)。留学归国人员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成绩单翻译件等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招聘岗位有研究方向要求的需提供毕业学校研究生院出具的研究方向证明、学业成绩单和毕业论文等。应届毕业生应在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如不能按期取得相关学历、学位证书的,取消录用资格。

2.在职人员应聘的,必须在现场资格审查时提交由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招聘岗位对工作经历有明确要求的,应聘人员需提供工作单位出具的从事所学专业工作经历的证明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出具的从事所学专业工作单位缴纳养老保险情况的证明。应聘人员目前属于离职状态的,须提交原用人单位出具的离职证明。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作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日期截止到2021年5月12日。

3.招聘岗位有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要求的,应聘人员需提供相应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并提供专业技术资格任职证明(相关证件须在2021年5月12日之前取得)。

4.招聘岗位有政治面貌要求的,应聘人员需提供所在党组织出具的党员组织关系证明(须在2021年5月12日之前取得,六个月以内开具有效)。

5.招聘岗位有本科专业要求的,应聘人员还需提供国家承认的本科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以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下载打印的学位认证报告。

6.报考辅导员岗位人员,在校期间应具备担任校(院系)级以上主要学生干部经历。其中,主要学生干部是指校(院)学生会主席、副主席、部长;院(系)学生会主席、副主席、部长;班级班长、团支部书记。

7.根据《关于进一步优化职业院校公开招聘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字〔2020〕80号)规定,业界优秀人才包括获得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荣誉称号或省级技能大奖、技术能手、齐鲁首席技师荣誉称号,享受国务院或省政府特殊津贴、国家级或省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带头人、获得省部级以上劳动模范表彰的高技能人才以及世界技能大赛国家集训选手和省级以上技能大赛优秀选手(国家级一类职业技能大赛前20名、国家级二类职业技能竞赛前15名或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二等奖;省级一类职业技能大赛前5名、省级二类职业技能大赛前3名或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

8.面向西藏日喀则籍高校毕业生定向招聘岗位是指2021届西藏日喀则生源(以高考时户籍为准)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或西藏日喀则籍生源2019—2020届未就业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应聘人员需提供户口簿(或户口迁移证)。

9.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应聘的,还需提供《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学生应聘的,还需提供《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五)有下列情形人员不得报名:

1.曾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的,在校期间受过院系级以上处分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受党纪政务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2.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考(聘)中被招考(聘)主管部门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录纪律行为的。

3.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在读非应届毕业生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作为条件报名。

4.有恶意失信行为被法院纳入失信人员名单尚未撤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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