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大家能够更好的提早备考山东教师招聘考试,山东中公教师招聘网小编特整理了山东教师招聘公共基础知识备考资料,今天给大家带来“2021山东教师招聘考试:教育法律法规知识点归类总结”,预祝大家考试成功!
教育学 | 心理学 | 教育心理 |职业道德 |学科知识 |公共基础知识 |结构化 |说课 |试讲 |答辩
考点1:颁布与施行时间类
1.《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颁布时间:1995年3月18日
施行时间:1995年9月1日
立法机关: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地位:教育根本法,在我国教育法律法规体系中处于“母法”地位
2.《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
颁布时间:1986年4月12日
修订时间:2006年6月29日
施行时间:2006年9月1日
立法机关: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3.《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
颁布时间:1993年10月31日
施行时间:1994年1月1日
立法机关: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考点2:时间/年龄/数字类信息
1.国家实行九年制义务教育制度。
2.凡年满六周岁的儿童,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送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条件不具备的地区的儿童,可以推迟到七周岁。
3.每年九月十日为教师节。
4.教师对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侵犯其合法权益的,或者对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作出的处理不服的,可以向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诉,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在接到申诉的三十日内,作出处理。
5.本法所称未成年人是指未满十八周岁的公民。
6.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
7.任何组织或者个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招用已满十六周岁未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的,应当执行国家在工种、劳动时间、劳动强度和保护措施等方面的规定,不得安排其从事过重、有毒、有害等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劳动或者危险作业。
8.教育行政部门收到调解申请,认为必要的,可以指定专门人员进行调解,并应当在受理申请之日起60日内完成调解。
9.到2020年,普及学前一年教育,基本普及学前两年教育,有条件的地区普及学前三年教育。重视0至3岁婴幼儿教育。
10.大力开展“阳光体育”运动,保证学生每天锻炼一小时,不断提高学生体质健康水平。
11.完善教师培训制度,将教师培训经费列入政府预算,对教师实行每五年一周期的全员培训。
考点3:法律责任类
1.违反国家财政制度、财务制度,挪用、克扣教育经费的,由上级机关责令限期归还被挪用、克扣的经费,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教育法71】
2.结伙斗殴,寻衅滋事,扰乱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教育教学秩序或者破坏校舍、场地及其他财产的,由公安机关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教育法72】
3.明知校舍或者教育教学设施有危险,而不采取措施,造成人员伤亡或者重大财产损失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教育法73】
4.违反国家有关规定,举办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的,由教育行政部门或者其他有关行政部门予以撤销;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教育法75】
5.在招收学生工作中徇私舞弊的,由教育行政部门或者其他有关行政部门责令退回招收的人员;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教育法77】。
6.侮辱、殴打教师的,根据不同情况,分别给予行政处分或者行政处罚;造成损害的,责令赔偿损失;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教师法35】
7.国家工作人员对教师打击报复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教师法36】
8.违反国家财政制度、财务制度,挪用国家财政用于教育的经费,严重妨碍教育教学工作,拖欠教师工资,损害教师合法权益的,由上级机关责令限期归还被挪用的经费,并对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教师法38】
考点4:原则方针类
1.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根据分级管理、分工负责的原则,领导和管理教育工作。中等及中等以下教育在国务院领导下,由地方人民政府管理。【教育法14】
2.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教育行政部门应当促进学校均衡发展,缩小学校之间办学条件的差距,不得将学校分为重点学校和非重点学校。学校不得分设重点班和非重点班。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教育行政部门不得以任何名义改变或者变相改变公办学校的性质。【义务教育法22】
3.对违法犯罪的未成年人,实行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
对违法犯罪的未成年人,应当依法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未成年人保护法54】
4.《纲要》中提出把教育摆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
把育人为本作为教育工作的根本要求。人要以学生为主体,以教师为主导,充分发挥学生的主动性,把促进学生健康成长作为学校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把改革创新作为教育发展的强大动力。教育要发展,根本靠改革。
把促进公平作为国家基本教育政策。教育公平是社会公平的重要基础。教育公平的关键是机会公平,基本要求是保障公民依法享有受教育的权利,重点是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扶持困难群体,根本措施是合理配置教育资源,向农村地区、边远贫困地区和民族地区倾斜,加快缩小教育差距。教育公平的主要责任在政府,全社会要共同促进教育公平。把提高质量作为教育改革发展的核心任务。树立科学的质量观,把促进人的全面发展、适应社会需要作为衡量教育质量的根本标准。【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总体战略】
5.坚持以人为本、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是教育改革发展的战略主题,是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的时代要求,其核心是解决好培养什么人、怎样培养人的重大问题,重点是面向全体学生、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着力提高学生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勇于探索的创新精神和善于解决问题的实践能力。【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总体战略】
6.坚持以流入地政府管理为主、以全日制公办中小学为主,确保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制定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后在当地参加升学考试的办法。
建立健全政府主导、社会共同参与的农村留守儿童关爱和服务体系,健全动态监测机制。加快农村寄宿学校建设,优先满足留守儿童住宿需求。
大力开展“阳光体育”运动,保证学生每天锻炼一小时,不断提高学生体质健康水平。【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义务教育】
7.创新人才培养模式。
注重学思结合。倡导启发式、探究式、讨论式、参与式教学,帮助学生学会学习。
注重知行统一。坚持教育教学与生产劳动、社会实践相结合。开发实践课程和活动课程,增强学生科学实验、生产实习和技能实训的成效。
注重因材施教。关注学生不同特点和个性差异,发展每一个学生的优势潜能。推进分层教学、走班制、学分制、导师制等教学管理制度改革。【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人才培养体制改革】
8.深化办学体制改革。坚持教育公益性原则,健全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办学主体多元、办学形式多样、充满生机活力的办学体制,形成以政府办学为主体、全社会积极参与、公办教育和民办教育共同发展的格局。【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办学体制改革】
9.以农村教师为重点,提高中小学教师队伍整体素质。
完善教师培训制度,将教师培训经费列入政府预算,对教师实行每五年一周期的全员培训。【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加强教师队伍建设】
10.建立统一的中小学教师职务(职称)系列,在中小学设置正高级教师职务(职称)。【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加强教师队伍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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