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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山东教师招聘考试:教育法律法规常考责任类知识点汇总

2021-01-26 15:31:26 教师资格考试官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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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教育法律法规的相关知识主要以客观题考查为主,如单选、多选和判断题,进行理解和识记即可。在教师招聘考试中常见的一种考点就是责权类,涉及主体负什么样责任的内容。下面主要针对常考的责权类进行了总结。

法律责任类

教育领域中常见的法律责任有四种,刑事责任,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和违宪责任,下面给同学们罗列了每一个责任可能会涉及到的常见的说法。

一、刑事责任:

1.“构成犯罪的”;

2.“伤亡”;

3.明知校或者教育教学设施有危险,而不采取施,造成人员伤亡或者重大財产损失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教育法73条】

二、民事责任

1.违反本法规定,侵害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其他法律、法规已规定行政处罚的,从其规定:造成人身财产损失或者其他损害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未成年人保护法60条】

2.侵占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的校含、场地及其他财产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教育法72条】

3.违反本法规定,侵犯教师、受教自者、学校或者其他教自机构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失、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教育法83条】

4.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具备法人条件的,自批准设立或者登记注册之日起取得法人资格。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在民事活动中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责任。

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中的国有资产属于国家所有。

学校及其他教机构兴办的校办产业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教育法32条】

三、行政责任

1.侮辱、殴打教师的,根据不同情况,分别给予行政处分或者行政处罚造成损害的,责令赔偿损失: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教师法35条】

2.教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所在学校、其他教育机构或者教育行政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或者解:故意不完成教教学任务给教育教学工作造成损失的

(1)体罚学生,经教育不改的

(2)品行不良、何辱学生,影响恶劣的

(3)教师有前款第(二)项、第(三)项所列情形之一,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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