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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下半年上海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公告

2020-12-09 11:30:14 教师资格考试官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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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照片要求。

(1) 本人近6个月以内的免冠正面证件照,。

(2) 照片格式及大小:JPG/JPEG格式,不大于200K;

(3) 照片必须显示考生头部、双耳、眉毛、肩的上部,不得侧身;头部占照片尺寸的2/3(不允许带帽子、头巾、发带、墨镜等);

(4) 照片背景必须为纯色,白色背景为佳(背景中不得带有家具、门框、风景、树木等物体);

(5) 黑白或彩色照片均可。(建议使用Microsoft Office Picture Manager,图画,Photoshop,ACDsee等工具对照片进行剪裁压缩)。

(6) 不得使用手机翻拍旧照,照片软件仅限于照片尺寸剪裁,不得对面部进行任何修饰。

(7) 不得使用手机自拍,不得自行背靠墙壁拍照,照片中不得有阴影。

照片样张:

因照片将用于准考证以及考试合格证明,请考生上传照片时慎重选用。

注: 考生网上报名注意事项

(1)考生须本人通过http://ntce.neea.edu.cn/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报名,并对本人所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报考信息准确性负责,如有违反而造成信息有误,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2)考生所报类别笔试各科目均合格,且成绩在有效期内的考生,方具备面试报名资格。网上报名系统有判别考生笔试成绩是否具备报名资格的功能,笔试成绩尚不具备资格的考生将无法进行面试网上报名操作。

(3)2020年下半年之前笔试合格的考生,在面试报名前需要重新进行注册和填报个人信息,重新注册操作不影响考生的面试报名资格。

(4)考生注册新增信息填报提示:

①增加对考生“居住证”申领所在地信息的采集

增加信息项名称1:有无居住证

增加信息项名称2:居住证申领地

注:

a.“居住证”信息项为可选项,如考生没有申领过“居住证”,可在“有无居住证”信息项选择“无”即可;

b.如申请过“居住证”,可在“居住证申领地”信息项选择申领地的“省份”和“地市”名称。

②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三年级以上学生(含三年级)、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读专升本四年级以上学生、中高职贯通最后一学年学生、全日制在读研究生考生新增“学制”、“当前年级”、“专业”信息采集

增加信息项名称1:学制

增加信息项名称2:当前年级

增加信息项名称3:专业

注:

a.“学制”信息项有“一年”至“七年”7个选择项。

b.“当前年级”信息项有“一年级”、“二年级”、“三年级”、“四年级及以上”4个选项。

(5)2020年下半年笔试合格的考生不用重新注册(考生部分笔试成绩是参加2020年下半年考试合格,部分笔试成绩是参加2020年下半年之前考试合格的,也不用重新注册)。考生如忘记注册密码可通过以下三种途径重置。

①自助重置密码:考生可通过回答注册时预设的“密码保护问题”自助重置密码。

②短信获取密码:考生可通过报名注册时所填写的手机号码短信获取密码。

(注:手机短信为考生重新获取密码的重要途径,在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期间,请考生慎重更换手机号码。)

③拔打教育部考试中心客服电话获取密码:考生可在工作时间内通过拨打教育部考试中心客服电话010-82345677,进行密码重置。

(6)有关网上报名的技术问题可咨询教育部考试中心,邮箱:ntce@mail.neea.edu.cn,电话:010-82345677。

(三)面试费用

上海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不收取费用。

(四)面试准考证下载

考生完成报名并经审核通过后,于2021年1月6日—1月8日期间登录http://ntce.neea.edu.cn/(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纸质面试准考证,了解面试地点、时间及相关信息。

四、面试日期

2020年下半年面试日期为:2021年1月9日(周六)、10日(周日)。考生面试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考生的考试日期安排由教育部考试中心考务管理系统随机分配,不可调整。请考生提前做好时间安排。

五、面试科目及大纲

(一)面试科目

1.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的面试不分科目。

2.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面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社会、科学、体育、音乐、美术、心理健康教育、信息技术,共10个学科。

3. 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考试的面试科目分为语文、数学、英语、思想品德(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音乐、体育与健康、美术、信息科技、历史与社会、科学、心理健康教育、日语、俄语,共18个学科。

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考试的面试科目分为语文、数学、英语、思想品德(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音乐、体育与健康、美术、信息科技、通用技术、心理健康教育、日语、俄语,共17个学科。

4.中职文化课教师资格考试的面试科目同高级中学,中职专业课和中职实习指导课教师资格考试的面试科目根据考生的专业选报相应的科目。

(二)面试大纲

幼儿园、小学、初中、高中及中职文化课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大纲请登录http://ntce.neea.edu.cn/(www.ntce.cn)查询。中职专业课和中职实习指导课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大纲详见附件。

六、面试方法与程序

(一)面试方法

1.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情境模拟等方式,通过备课(或活动设计,或科目考试+教学设计)、试讲(或演示)、答辩(或陈述)等环节进行;

2.考生面试试讲过程须按照“试讲”形式进行,“说课”形式不予给分。

(二)面试程序

1.候考。考生持纸质面试准考证(手机拍照无效)、身份证原件,按时到达考点,进入候考室候考。

2.抽题。考生进入抽题室,根据安排由面试题库系统随机生成试题(其中幼儿园学段考生自行在随机生成的两道试题中选择一道试题;其他学段考生随机生成一道试题)。然后由工作人员打印出试题清单并传递至备课室再发给考生。

3.备课。考生进入备课室,根据试题清单撰写教案(或活动演示方案),备课时间20分钟。

中职专业课和中职实习指导教师资格以及初中、高中和中职文化课教师资格中的心理健康教育、日语、俄语三门学科,在备课室时间为50分钟,先进行30分钟科目考试(考试形式为机考),然后再进行下一环节20分钟教学设计。科目考试题由通识题(20道题)和专业题(30道题)共50道题构成,题型全为单一选择题。科目考试得分按30%计入面试总成绩。

4.回答规定问题。考生由工作人员引导进入指定面试室。考官从题库中随机抽取2个规定问题,考生回答,时间不超过5分钟。

5.试讲(或演示)。考生按照准备的教案(或活动演示方案)进行试讲(或演示),时间不超过10分钟。

6.答辩。考官围绕考生试讲(或演示)内容和测试项目进行提问,考生答辩,时间不超过5分钟。

7.评分。考官依据评分标准对考生面试表现进行综合评分,同时通过面试测评软件系统提交评分。

中职专业课和中职实习指导课教师资格以及初中、高中、中职文化课教师资格中的心理健康教育、日语、俄语三门学科面试得分按70%计入面试总成绩。

七、面试项目

各学段教师资格考试面试项目具体如下(中职教师面试项目同中学教师):

序号 幼儿园教师面试项目 小学教师面试项目 中学教师面试项目
1 职业认知 职业认知 职业认知
2 心理素质 心理素质 心理素质
3 仪表仪态 仪表仪态 仪表仪态
4 交流沟通 言语表达 言语表达
5 思维品质 思维品质 思维品质
6 了解幼儿 教学设计 教学设计
7 技能技巧 教学实施 教学实施
8 评价与反思 教学评价 教学评价

八、面试结果查询

2021年3月3 日起,考生可登录http://ntce.neea.edu.cn/(ntce.neea.edu.cn/),查询面试结果。

面试结果分“合格”与“不合格”两种。

如考生对本人面试结果有异议,可在面试结果公布起10个工作日内向上海市教育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提出复核申请。复核只对考生考试有关信息与分数统计结果进行核对,不对面试中如何评分和评审过程进行复核。申请须以邮件形式发送至shteacher900@163.com邮箱,需注明考生姓名、身份证号、准考证号、联系电话、简要查询理由等信息。上海市教育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将在5个工作日内答复复核结果,复核结果为最终结论。

九、违规处理

参加面试考生应遵守《面试考生守则》,诚信考试。

对违纪作弊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33号)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严肃处理。

如考生(含跨省市)通过伪造证件、证明、档案及其他材料获得考试资格和考试成绩的,一经发现,本市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将依据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十、考试合格证明及教师资格申请认定

(一)考试合格证明

考生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面试均合格后,如有需要,可自行通过http://ntce.neea.edu.cn/(ntce.neea.edu.cn/)查询、打印“网页版”考试合格证明,有效期以考试合格证明上标示的时间为准(注:考生在查询合格证明时,输入“身份证号”和“姓名”两项信息即可,“准考证号”信息可以不用输入)。

(二)教师资格申请认定

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面试均合格且在有效期内考生,可于每年2-3月期间、8月下旬关注上海教育人才网(www.shehr.edu.sh.cn)中相关教师资格认定条件与申请流程公告,符合条件的考生可在每年春季、秋季规定时间内登录上海教育人才网(www.shehr.edu.sh.cn),申请教师资格认定。

十一、咨询联系方式

1.电话咨询:021--62523036(周一至周五,上午10:00--11:00,下午14:00—16:00,为集中咨询答复时间)。

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面试,请经常关注上海教育人才网(www.shehr.edu.sh.cn)相关信息发布。

十二、疫情防控要求

为切实保障广大考生和涉考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确保上海市2020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安全、平稳、有序。本次面试将对考生进行考前健康监控和排查,具体要求如下:

1.考生须在12月25日前在微信或支付宝完成本人“随申码”注册,同时打印《上海市2020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考生安全考试承诺书》(以下简称《安全承诺书》,后见附件),做好备考期间个人日常防护和健康监测,按要求如实、完整填写《安全承诺书》相关信息和健康数据并签字确认,并对《安全承诺书》真实性负法律责任。对违反防疫要求、隐瞒或者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不配合防疫工作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2.考生要严格遵守防疫各项规定,注意科学防疫,自觉增强防护意识,做好个人和家庭防护工作。考试前后不聚餐、不聚会、不扎堆、避免非必要外出,外出佩戴口罩,保持社交距离;勤洗手,常通风。避免和高风险地区人员接触,赴考途中应做好个人防护。

3.如考生考前14天在沪或已到沪,建议非必要不离沪。考前14天内有境外或非低风险地区活动轨迹的,不得参加考试,并按本市疫情防控最新规定要求处理。

4.考生在考前14天内如有发热、咳嗽、咽痛、呼吸困难、呕吐、腹泻等症状,应按规定及时就医。考前14天内出现体温≥37.3℃症状的考生,须持考前7天内在沪新冠肺炎核酸检测阴性报告作为考试当日入场凭证。

5.考试当日,考生必须在开考前30分钟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考生须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通过检测通道时,应保持人员间隔大于1米,有序接受体温测量及入场安检。除进入考场核验身份时须按要求摘戴口罩外,进出考点、考场应当全程佩戴口罩。考试过程中在签到室、备课室环节考生应当全程佩戴口罩,在面试室环节按要求摘戴口罩。

6.考试当日,考生入场必须持当日更新的本人“随申码”绿码,并接受体温检测。在身份核验环节,考生须出示填写完整的《安全承诺书》、《报名承诺书》、纸质版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证件不齐备者不得进入考场。《安全承诺书》、《报名承诺书》应在进入考点时交予监考员。

7.考试当日,考生入场时若现场两次测量体温≥37.3℃,不得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8.考生在考试过程中若出现干咳、发热、气促、流涕、腹泻等异常状况,应立即向监考员报告,按照防疫相关程序处置。

9.考试结束后,考生须听从考点安排保持安全距离,分批、错峰离场。送考人员应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不得进入考点或在考点周围聚集。

10.发热考生须按照防疫要求,配合做好当天考试结束后疾控中心的现场采样工作。采样后,由考点告知考生本人落实好相关防护措施,实施考点和住所“点对点”的闭环管理。

11、其他未尽事宜,参照本市最新疫情防控要求执行。

本公告内容,仅在本次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期间适用。

点击下载>>>

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中等职业实习指导课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大纲.doc

上海市教育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2020年12月

原标题:上海市2020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公告

文章来源:https://shehr.shec.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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