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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下半年江西省中小学教师资格面试公告

2020-12-09 11:43:41 教师资格考试官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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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教育部统一部署,2020年下半年我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于2021年1月9日至10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时间安排

1.网上报名:2020年12月10日9:00—12月13日17:00;

2.网上缴费:2020年12月10日9:00—12月16日24:00;

3.准考证打印:2021年1月4日—1月10日;

4.面试时间:2021年1月9日—10日;

5.成绩公布:2021年3月3日。

二、报考条件与对象

(一)报考条件

参加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各科目成绩合格且在有效期限内(笔试单科成绩有效期为2年)的考生,方可申请参加面试,同时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身体健康;

2.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3.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

4.符合《教师法》规定的学历要求,即:

(1)申请参加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2)申请参加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3)申请参加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考试,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毕业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4)申请参加高级中学和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级中学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考试,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毕业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5)申请参加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级中学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考试,应当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同时应当具备助理工程师及其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者具有中级及其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二)考试对象

1.具有江西省户籍或持有效期内的江西省居住证,取得《教师法》规定的合格学历者,可报名参加考试。

2.江西省学习、工作和生活的港澳台居民,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根据自愿原则,持我省签发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等有效证件可申请报名参加考试。

3.江西省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其以上在校三年级及以上学生,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专科在校毕业年级学生,三年制中等(幼儿)师范学校全日制在校三年级学生,可在学校所在地报名参加考试。

4.江西省2015年及以前入学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师范教育类专业学生按照教师资格考试过渡政策执行。2016年及以后入学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师范教育类专业学生应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5.2017年及以后入学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公费师范生和2018年及以后入学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教育类研究生,按照《教育部关于印发<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执行。

三、面试科目

1.幼儿园教师资格面试不分科目。

2.小学教师资格面试科目分为10个学科:语文、数学、英语、社会、科学、体育、音乐、美术、信息技术和心理健康教育。

3.初级中学教师资格面试科目分为18个学科:语文、数学、英语、思想品德、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音乐、体育与健康、美术、信息技术、历史与社会、科学、心理健康教育、日语和俄语。

4.高级中学教师资格面试科目分为17个学科:语文、数学、英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音乐、体育与健康、美术、信息技术、通用技术、心理健康教育、日语和俄语。

5.中等职业学校文化课教师资格面试科目与高级中学教师资格面试科目一致。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面试科目根据考生的专业选择报考相应的科目。

四、面试内容、方式与程序

(一)面试内容

面试遵循教师资格考试标准和面试考试大纲,主要考查应试者职业认知、心理素质、仪表仪态、言语表达、思维品质等教师基本素养和教学设计、教学实施、教学评价等教学基本技能。了解各科目考试大纲,请登录“教育部http://ntce.neea.edu.cn/”(http://ntce.neea.edu.cn)查询。

(二)面试方式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情境模拟等方式,通过备课(或活动设计)、试讲(或演示)、答辩(或陈述)等环节进行。

(三)面试程序

1.候考。考生持身份证件、面试准考证,按时到达考点,进入候考室候考。

2.抽题。按考点安排,登陆“面试测评系统”,通过计算机从题库中抽取一组试题(幼儿园类别考生从抽取的2道试题中任选1道,其余类别只抽取1道试题),考生确认后,系统打印试题清单(考生须在试题清单上签名)。

3.备课。考生持备课纸、试题清单进入备课室,撰写教案(或活动演示方案),备课20分钟。

4.回答规定问题。考生由工作人员引导进入指定面试室。考生将身份证件、面试准考证交考官核验,核验无误后,考官从题库中随机抽取2个规定问题,考生回答,时间5分钟。

5.试讲/演示。考生按照准备的教案(或活动演示方案)进行试讲(或演示),时间10分钟。

6.答辩。考官围绕考生试讲(或演示)内容和测试项目进行提问,考生答辩,时间5分钟。

7.考试结束后,考生上交试题清单、备课教案(或活动演示方案)后,考官归还考生身份证件、面试准考证,给予《放行条》,考生凭《放行条》离场。

8.评分。考官依据评分标准对考生面试表现进行综合评分,填写《面试评分表》,经组长签字确认,同时通过面试测评系统提交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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