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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山东交通职业学院招聘工作人员简章(26人)

2020-12-28 13:43:48 教师资格考试官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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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聘单位简介

山东交通职业学院始建于1973年,2002年升格为专科层次的高等院校。学校是国家级优质校、交通运输部高职教育示范院校、山东省首批技能型特色名校、省级文明单位、山东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教育部首批现代学徒制试点院校、全国定向培养海军士官试点院校、山东省“3+2”对口贯通分段培养本科生试点院校、山东省首批混合所有制改革试点院校、山东省首批内部质量保证体系诊改试点院校。

学校在潍坊市和泰安市两地办学,占地1700余亩,建筑面积48余万平方米,固定资产8.23余亿元,教学、科研仪器设备资产值2.29余亿元,图书118余万册。全日制在校生16000余人,教职工800余人,全国黄炎培职业教育杰出教师1人,全国交通运输职业教育教学名师1人,全国交通运输行业优秀思想政治工作者1人,全国交通职业教育专业带头人3人,省级教学名师6人,“吴福—振华”交通教育优秀教师4人,省职业教育青年技能名师4人,省高校十大优秀教师1人。建成了国家级职业教育教师教学创新团队1个,省级教学团队5个,山东省黄大年式教师团队1个,山东省职业教育名师工作室5个。

学校对接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建设汽车、道桥、物流、航海、智能制造、轨道交通等6个重点专业群,开设34个招生专业;拥有中央财政支持建设的重点专业4个,山东省省级特色专业7个,全国交通运输类示范专业3个。学校坚持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工学结合的办学思路,与630余家国内外知名企业建立了紧密的校企合作关系,与宝马、戴姆勒、大众等世界500强企业建设了校内外培训基地,形成各专业独具特色的人才培养模式。

近年来,在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中获得一等奖20项、二等奖25项、三等奖10项,在山东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中获得各类奖项92项。学校毕业生与就业岗位比一直保持在1:4以上,特色主干专业达1:7以上,就业率一直稳定在98%以上。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2020年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结合工作需要,山东交通职业学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6名,其中,副高级岗位1名、中级岗位5名、初级岗位16名、管理岗位4名。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山东交通职业学院2020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身体健康;

4.年龄:专业技术岗位:初级岗位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9年12月28日以后出生)、中级岗位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4年12月28日以后出生)、高级岗位年龄在55周岁以下(1964年12月28日以后出生);管理岗位: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9年12月28日以后出生)。

5.符合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相关要求。

(二)岗位条件

详见《山东交通职业学院2020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2)。

(三)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人事管理回避相关规定情形的岗位。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省交通运输厅网站()和山东交通职业学院网站(http://)面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

报名方式:全部招聘岗位均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请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登录山东交通职业学院公开招聘网站()进行报名(首次登陆,需注册),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个人信息资料。注册成功后可在系统中查看招聘岗位并报名。应聘人员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个人信息资料,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初审通过,报名信息不能更改。报名时间截止后,尚未初审或者初审未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不能再修改、补充报名信息。

报名时间:自简章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

报名材料包括:应聘人员通过网上报名填报信息同时需上传下列材料(彩色扫描件):

(1)身份证。应聘人员必须使用二代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应聘人员须在2020年12月28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留学归国人员还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成绩单翻译件(由专业翻译机构盖章)等材料或按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新规定执行。

(3)招聘岗位有政治面貌要求的,需提供由应聘人员所在党组织出具的中共党员证明材料。

(4)招聘岗位有职称资格要求的,应聘人员需提供取得相应职称资格的证书或聘用在相应岗位的佐证材料。

(5)招聘岗位有职业资格要求的,应聘人员需提供取得相应职业资格的证明。

(6)招聘岗位有工作经历要求的,须提交能够证明其专业工作经历的劳动(聘用)合同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及所在单位出具的专业工作经历证明信。招聘岗位对海上任职资历有明确要求的,应聘人员需提供相应的海上任职资历证明。任职资历年限按足月累计,计算截止时间为2020年12月28日。

(7)有工作单位的或已签订劳动合同(聘用合同)的人员报考,需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也可提供解除劳动(聘用)合同证明书或原工作单位出具的离职证明。

(8)本人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正面照片。

(9)《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

岗位报名结束后,对应聘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原则上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招聘2人以上的,按规定比例相应核减招聘人数。取消或核减的岗位及人数会在学校网站及时公布。

2.网上初审

初审时间:报名次日起10个工作日。

网上报名期间由工作人员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进行资格初审,按要求严格审核学历、年龄、毕业院校、所学专业等信息,并在网上报名系统反馈初审结果。

3.资格审核

通过网上初审的人员,需按照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审核确认。应聘人员需向学校提交网上报名时所有上传材料的原件及本人近期彩色正面免冠2寸照片2张(与网上报名同版)。原件核对后当场归还。

资格审核须本人到场,不得委托他人。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参加现场资格审核,或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指定材料,均视为弃权。资格审核合格的人员领取准考证。

如发生现场资格审核与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的情况,以现场资格审核结果为准。经审核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考试资格。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需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取消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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