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

2020潍坊市技师学院招聘(第二批)控制总量内工作人员23人简章

2020-11-09 17:35:48 教师资格考试官微
更多资料辅导请点击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令第6号)、《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鲁人社发〔2015〕6号)、《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鲁人社字〔2015〕84号)、《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几个具体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字〔2016〕53号)等有关要求,结合学院发展需要,我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部分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二)初级岗位年龄要在40周岁以下(1980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财务会计岗位年龄要求在35周岁以下(1985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中级岗位年龄要在45周岁以下(1975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

(三)应聘人员须在2020年7月31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

(四)中级岗位应具有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证;初级岗位教师应在试用期满后一年内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到期未取得的,学校依法解除聘用合同(财务会计岗位不需要教师从业资格证书)。

(五)身体健康,符合招聘岗位聘用体检标准。

(六)在职人员报考,应征得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的同意。在读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非应届毕业生不得报考,也不得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报考条件。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不得报考。现役军人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应聘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关系的岗位。

(七)招聘岗位对工作经历有明确要求的,应聘人员需提供相应的工作经历证明。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专业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计算时间截止到2020年8月。

二、招聘计划和岗位

此次我院拟招聘专业技术人员23人。纳入人员控制总量,执行人员控制总量管理的相关规定。招聘岗位及具体要求详见《2020年潍坊市技师学院公开招聘(第二批)控制总量内人员岗位表》(附件1)。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发布招聘信息和疫情防控要求

1.通过潍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和潍坊市技师学院()面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本次公开招聘报名工作,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

2.考生在报名前应认真进行流行病学史申报(附件2:考试人员健康管理信息采集表)和自我健康监测等事项,对于瞒报、虚报个人旅居史和健康症状的,涉及违反法律、法规的,由有关部门依法给予处罚。

3.考生自考前14天起每天采取自查自报方式进行健康监测,早、晚各进行1次体温测量,体温测量记录上报考试组织单位。一旦发现发热、乏力、咳嗽、咽痛、打喷嚏、腹泻、呕吐、黄疸、皮疹、结膜充血等疑似症状,应及时向所在单位和考试组织单位报告,及时诊疗,提供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断证明和考前48小时内的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并在隔离考场参加考试。

4.为保证考生身体健康,根据新冠肺炎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关规定,考生进入笔试考点参加笔试,应当主动出示山东省电子健康通行码(绿码),并按要求主动接受体温测量。持非绿码的考生,须提供笔试前7天内在我省检测机构检测后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5.无法提供健康证明的,以及经现场卫生防疫专业人员确认有可疑症状(体温37.3℃以上,出现持续干咳、乏力、呼吸困难等症状)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6.有下列情形的:有中、高风险等疫情重点地区旅居史且离开上述地区不满21天者;考生居住社区21天内发生疫情者;有境外旅居史且入境已满14天但不满28天者。应持有14天内的2次间隔24小时以上的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其中1次为考前48小时内的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并在隔离考场参加考试。

7.请考生注意个人防护,自备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除核验考生身份时按要求及时摘戴口罩外,进入笔试考点、参加笔试应当全程佩戴口罩。

8.来鲁前14天内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或国(境)外旅居史的人员,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本次疫情传播链首例病例确诊前14天内来鲁的人员和其他疫情重点地区来鲁的人员,应于11月10日前向考点所在城市有关部门对接申报,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规定,自觉接受隔离观察、健康管理和核酸检测。

9.因11月10日后旅居地疫情风险等级调整为中、高风险而无法来鲁的考生,已缴费的可依据当地村居(社区)出具的情况说明,联系学院办理考试退费手续。请广大考生近期注意做好自我健康管理,以免影响考试。

(二)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2020年11月16日09:00至11月18日15︰00

查询时间:2020年11月16日11:00至11月18日17︰00

应聘人员登录潍坊市技师学院网站(),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报考信息资料,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数码照片。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兼报者取消应聘资格。应聘人员在招聘单位资格初审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招聘单位初审通过,报名信息不能更改。应聘人员必须使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考有专业要求岗位的,以应聘人员所获毕业证书上注明的专业为准。应聘人员填写的报名信息必须真实、全面、准确,主要信息(如所学专业)填报不实的,按弄虚作假处理。信息填报不全导致未通过资格初审的,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应聘人员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本次应聘资格。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三)资格初审

初审时间:2020年11月16日11:00至11月18日16:00

资格初审人员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资格初审。应聘人员在网上提交报考信息后,可在查询时间截止前登录潍坊市技师学院网站()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对未通过初审的人员,会说明理由;对提交材料不全的,将注明缺失内容,并退回应聘人员补充。网上报名期间,公布的咨询电话有专人值班,提供咨询服务。

(四)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2020年11月16日11:00至11月19日12:00

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潍坊市技师学院网站()进行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为放弃。

根据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东省财政厅《关于重新明确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录用考试报名考务费标准问题的通知》(鲁发改成本〔2018〕1427号)核定的标准,笔试考务费的收取标准为每人每科40元。

(五)打印准考证

缴费成功人员于2020年11月25日9:00-2020年11月29 日9:30日下载打印准考证,以及《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资格审查、面试、考察时使用)。

报名结束后,对报名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招聘2人(含)以上的,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计划。报考取消招聘计划岗位的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逾期不办理改报手续的,视为放弃。

 
 
 
 
Copyright©1999-2019 北京中公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All Rights Reserved
 
点击右上角

微信好友

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