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我公司现面向社会公开临聘教师,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临聘岗位数量和条件
(一)临聘教师400名,具体岗位、条件详见《2020年胶州市临聘教师岗位计划表》(附件)。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我国法律、法规,无违法犯罪记录。
3.热爱教育事业,遵守教育部新时代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服从学校管理。
4.具备符合《教师法》要求的学历和教师资格。
5.胜任教育教学工作,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条件、技能水平。
6.年龄45周岁以下(1974年8月30日以后出生)。近3年在我市公办中小学校累计实习顶岗经历达2年及以上的应聘人员,年龄可适当放宽。
7.身心健康,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8.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存在违法犯罪记录的;
(2)被开除党籍或开除公职人员、近3年内受到其他党纪政纪处分的、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3)因涉嫌违法违纪被司法机关、纪检监察部门立案查处尚未结案的;
(4)被机关、事业单位、社区工作岗位辞退未满5年的;
(5)在读全日制学生、现役军人;
(6)法律和规范性文件规定不得应聘的其他情形;
(7)定向、委培毕业生应聘,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
(8)应聘人员不能应聘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
实行网上统一报名,应聘人员登陆“青岛胶州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网”(-)进行网上报名、查询和缴费、打印准考证,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1.报名时间
2020年8月31日9:00-9月1日16:00。
2.网上报名
(1)应聘人员应认真阅读本公告,确认符合拟应聘岗位的条件,并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并按要求上传照片。上传的个人免冠彩色照片须清晰,文件格式为jpg格式,文件大小30K以下,照片处理工具须从报名系统下载。
(2)应聘人员应妥善保管登录名和密码,以防他人盗用影响报名和考试。对恶意提交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伪造证件或证明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3)网上报名系统的填表项中未能涵盖应聘岗位所要求资格条件的,应在“备注栏”中如实填写。家庭成员及其主要社会关系,必须填写姓名、工作单位及职务。学习和工作经历,须从高中阶段开始填写。
(4)应聘人员必须使用二代身份证报名,报名与面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5)应聘人员在网上审核前多次登录填交报名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报名资格一经网上审核通过,不能更改个人信息。
(6)因提交报名申请材料不准确、不完整、不符合要求,影响网上报名的,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相应后果。
3.网上初审及缴费
网上报名期间同步进行网上初审,应聘人员应及时查询网上初审结果,应聘人员网上初审通过后,须按规定时间进行网上缴费,考务服务费按每人70元收取,网上缴费成功即完成报名。网上初审通过人员逾期未完成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为弃考,取消其应聘资格。
拟享受减免考务服务费用的城市低保应聘人员、农村特困大学生应聘人员,报名资格审核确认成功后,须先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缴费,2020年9月1日16:00前提交有关证明材料,经核准通过后,通过原缴费渠道退回本次考务服务费用。
符合享受减免考务服务费用的人员,须将相应材料拍照后,将照片以电子邮件附件形式,统一发送至邮箱:,邮件主题应统一为:“考务服务费用减免+考生姓名+身份证号”。发送材料包括:
(1)城市低保家庭的应聘人员须发送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
(2)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应聘人员须发送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
(3)本人身份证(正反两面)。
对审核结果如有疑问请及时联系招聘单位。对因应聘人员填报信息有误或不符合报名条件,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未重新提交信息审核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应聘报名,逾期不再补办。
4.网上打印准考证和报名登记表
报名成功的人员登录报名网站,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和报名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