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利津县中小学岗位空缺情况及工作需要,按照《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鲁人发〔2006〕23号)等文件规定,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东营市化工学校、弘毅实验学校)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应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四)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79年8月16日以后出生);
(六)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教育部 司法部 农业农村部 文化和旅游部 国家卫生健康委 国家知识产权局 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24号)文件,对中小学、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实施“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凡符合教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和教师资格认定关于思想政治素质、普通话水平、身体条件等要求的高校毕业生(指2020届高校毕业生,以及2018、2019届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可以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事业单位与其签订聘用合同时,按规定约定1年试用期;先上岗的高校毕业生在试用期内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的,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招聘岗位有教师资格证要求的其他人员须于2020年8月16日前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
(七)本次招聘中的“应届高校毕业生”,是指国内普通高等学校或承担研究生教育任务的科学研究机构中,国家统一招生且就读期间个人档案、组织关系保管在就读院校(或科研机构),并于2020年毕业的学生。
本次招聘中的“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是指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二年),其档案等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即国家统一招生的2018、2019年毕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普通高校毕业生)。
国家规定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以及在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与国(境)内高校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回国人员(含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可以报考限应届高校毕业生报考的岗位。
(八)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服务年限未满(含试用期)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以及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参加应聘。东营市范围内合同制教师符合应聘条件的可以应聘,不受最低服务期限制。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应回避情形的岗位。
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职业资格的高级技校或技师学院全日制毕业生,可分别按照全日制高职(大专)、本科毕业生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其他在职人员(含已签订就业协议的人员)应聘的,网上报名时须提供用人权限部门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证明(县区级及以下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还应按干部管理权限经组织或人社部门同意;将应聘证明原件上传至报名系统,照片须清晰,文件格式为jpg格式)。
二、招聘人数和岗位
共计划招聘119名,分为面试前置岗位和笔试前置岗位。所需岗位条件和招聘人数等具体要求见《2020年利津县中小学(幼儿园、东营市化工学校、弘毅实验学校)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计划一览表(面试前置岗位)》(附件1)和《2020年利津县中小学(幼儿园、东营市化工学校、弘毅实验学校)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计划一览表(笔试前置岗位)》(附件2)。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个人报名
报名工作采取网上报名、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20年8月16日9:00—8月18日16:00
查询时间:2020年8月16日11:00—8月19日16:00
报名网站:利津县人民政府网站(网址: )
应聘人员登陆指定报名网站,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上传的个人免冠彩色照片须清晰,文件格式为jpg格式,文件大小100K以下。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初审通过后,报名信息不能更改。2020年8月18日16:00报名截止后,尚未初审或资格初审未通过的,将不能修改报名信息,也不能改报其他岗位,应聘人员报名时应按照规定流程和时限,尽早完成各环节操作。应聘人员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以下简称“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报名。
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应聘人员网上报名填报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相一致,并符合招聘岗位要求。重要报名信息填报不实的,按弄虚作假处理;因信息填报不全、错误等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应聘人员有伪造、涂改证件、证明等报名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提供的涉及报考资格的申请材料或者信息不实,且影响报名审核结果等违纪违规行为的,取消其本次应聘资格。
(二)网上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2020年8月16日11:00—8月19日16:00
报名期间,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资格初审,并在网上公布初审结果。
对具备应聘资格且符合应聘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未通过初审的人员,要说明理由;对提交材料不全的,须注明缺少内容,并退回应聘人员再补充。资格初审工作于应聘人员提交报名信息2小时后进行。
应聘人员在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后,应及时登录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初审结果。因本人未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补充或更改报名信息资料而导致未通过资格初审的,责任自负。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须于2020年8月16日11:00—8月30日16:00登陆报名网站打印《2020年利津县中小学(幼儿园、东营市化工学校、弘毅实验学校)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和《应聘2020年利津县中小学(幼儿园、东营市化工学校、弘毅实验学校)公开招聘教师诚信承诺书》(重要材料请妥善保管,如遗失后果自负)。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资格初审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应聘条件的最终依据。凡在后续工作中发现初审通过人员不符合应聘资格或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四、面试前置岗位
所需岗位条件和招聘人数等具体要求见《2020年利津县中小学(幼儿园、东营市化工学校、弘毅实验学校)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计划一览表(面试前置岗位)》(附件1)。
(一)现场资格审查
时间:2020年8月21日8:30—8月22日17:00
地点:利津县教育局101室
利津县教育局指定专人负责对应聘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应聘人员应按照资格审查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所需提供的证明材料见《2020年利津县中小学(幼儿园、东营市化工学校、弘毅实验学校)公开招聘教师应聘须知》(附件3)。
未按时参加现场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视为弃权;现场资格审查提交材料不全的应聘人员,应于2020年8月23日上午11:00前到利津县教育局101室提交相关材料,逾期未提交相关资格审查材料的,视为弃权。
现场资格审查结束后,对应聘人数与拟招聘人数之比达不到3:1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含)以上的,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计划。取消、核减计划将在利津县人民政府网予以公布,取消招聘计划岗位的考生应根据要求办理改报等事宜。需要改报的应聘人员改报时只能改报《2020年利津县中小学(幼儿园、东营市化工学校、弘毅实验学校)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计划一览表》中符合报名条件的其他岗位。无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时不再安排报名。在规定时间内未改报的,视为自愿放弃应聘资格。
(二)初试及面试人员名单公布
同一招聘岗位资格审查合格人数超过30人无法在一天由同一面试组完成面试的,增加初试环节。通过现场资格审查应参加初试的人员名单、初试准考证打印时间、初试通知在利津县人民政府网公布,应聘人员应及时关注、查询。
初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是否具备从事教师职业的基本素质和能力,初试形式根据报名情况确定,初试成绩不带入面试。根据初试成绩,按招聘岗位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岗位计划数5人以内(含5人)的进入面试人员为30人。
初试成绩、初试岗位经初试后确定的面试人员名单和非初试岗位的面试人员在利津县人民政府网上公布。初试岗位经初试后确定的面试人员名单公布后不再递补。
(三)网上缴费
1.面试缴费及要求:面试缴费时间及要求在利津县人民政府网公布,参加面试人员应及时关注、查询,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进行网上缴费,逾期未进行网上缴费的,视为放弃。缴费成功人员要按时打印面试通知单。
2.笔试缴费及要求:经面试确定进入笔试范围人员名单在利津县人民政府网予以公布,同时公布笔试缴费时间及要求,参加笔试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进行网上缴费,逾期未进行网上缴费的,视为放弃。因放弃造成的空缺,按面试成绩依次等额递补。缴费成功人员要按时打印笔试准考证。
根据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东省财政厅《关于重新明确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录用考试报名考务费标准问题的通知》(鲁发改成本〔2018〕1427号)核定的标准,面试考务费的收取标准为每人每场次70元,笔试考务费的收取标准为每人每科40元。
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的农村特困大学生、城市低保人员和残疾人,不实行网上缴费,可由本人或委托他人携带有关证明材料到利津县教育局101室办理现场确认和减免手续,逾期未办理的,视为放弃。所需提供的证明材料见《2020年利津县中小学(幼儿园、东营市化工学校、弘毅实验学校)公开招聘教师应聘须知》(附件3),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四)考试
考试分为面试和笔试,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
1.面试
①面试方式及内容。面试采用试讲的方式,部分岗位增加技能测试,技能测试项目具体见《2020年利津县中小学(幼儿园、东营市化工学校、弘毅实验学校)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计划一览表(面试前置岗位)》(附件1)。试讲主要考核岗位所需的基本能力和专业水平,技能测试主要考核专业实践操作能力。
②面试成绩计算。面试采用试讲方式的,满分100分;面试采用试讲和技能测试方式的,其中试讲满分100分,技能测试满分100分,按两项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面试成绩。面试按照试讲、技能测试环节分别由考官打分。
③面试成绩公布。面试成绩在每个岗位或每场面试结束后,当场向应聘人员宣布,并在利津县人民政府网上公布。面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由利津县教育局根据岗位招聘计划和面试情况确定。
面试地点在东营市利津县设置,参加面试人员按照面试通知单上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凭面试通知单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参加面试。
2.笔试
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
①笔试内容。笔试科目共一科,满分100分。考试内容为教育理论基础知识(包括教育学、心理学等专业知识)和学科基础知识两部分,分别占整个试题分数的20%和80%。各招聘岗位具体专业科目详见附件1。
从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招聘计划3倍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笔试人选,最后一名成绩相同者一并进入笔试。面试合格人数出现全部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计划;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进入笔试人选。
②笔试时间及地点。笔试时间为2020年9月2日上午9:00-11:30(如因疫情防控需要延期举行,将提前在利津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告,请广大考生密切关注利津县人民政府网站信息)。笔试地点在东营市利津县设置,笔试人员按照笔试准考证上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凭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参加笔试。
笔试成绩通过利津县人民政府网发布,应聘人员应及时关注、查询。
考试结束后,应聘人员面试成绩和笔试成绩各按50%的比例计入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笔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总成绩、面试成绩均相同的,通过增加笔试的方式确定。
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由利津县教育局根据岗位招聘计划和笔试情况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