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考试内容和方法
(一)面试前置的岗位,考试分为面试和笔试,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
同一招聘岗位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超过30人(不含),增加初试环节。初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专业技能的基本素质和能力。初试采用技能测试的方式,根据初试成绩,同一招聘岗位由高分到低分确定前30名进入面试(同一招聘岗位进入面试范围人员最后一名出现初试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初试成绩不带入面试。
初试时间:8月18日(如因疫情防控需要延期举行,将提前在报名网站公告,请广大考生密切关注报名网站信息)。
初试地点:在东营市河口区城区设置,详见初试准考证。
初试人员按照初试准考证上的地点和要求,凭初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参加初试。
面试前置的岗位,考试分为面试和笔试,面试采用试讲和技能测试的方式,其中试讲满分100分,技能测试满分100分,每个环节按测评要素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计算平均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面试成绩按试讲成绩占50%和技能测试成绩占50%的比例计算。面试和笔试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
初试成绩和初试岗位经初试后确定的面试人员名单在河口区人民政府网公布,应聘人员应及时关注、查询。
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和面试疫情防控注意事项根据实际情况,另行下发公告。
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专业素质,面试合格分数线为70分。面试前置考生结束笔试之后,按面试成绩占60%和笔试成绩占40%的比例计入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笔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根据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面试的考务费每人70元。
(二)笔试前置的岗位,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
笔试各学科均考一科,满分均为100分。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考试内容为学科专业知识和教学基础知识(包括教育学、心理学等专业知识)两部分,分别占整个试题分数的80%和20%。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由区招聘主管机关根据岗位招聘计划和笔试情况确定。笔试成绩在报名网站查询,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和入围面试资格审查人员名单在河口区人民政府网()公布。
笔试时间:2020年8月27日(如因疫情防控需要延期举行,将提前在报名网站公告,请广大考生密切关注报名网站信息)。
笔试地点:在东营市河口区城区设置,详见笔试准考证。
笔试人员按照笔试准考证上的地点和要求,凭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参加笔试。
面试人选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招聘计划3倍的比例(同一招聘岗位进入面试范围人员最后一名出现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并按规定程序在河口区人民政府网面向社会公布。面试前对面试人选实行资格审查,面试人选未按要求向审核部门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自愿放弃。经审查不具备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放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等额递补。笔试合格人数出现全部空缺的,取消招聘计划;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选。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专业素质和技能,面试合格分数线为70分。
面试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面试加技能测试的,其中试讲满分100分,技能测试满分100分,面试成绩按试讲成绩占40%和技能测试成绩占60%的比例计算。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40%和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计入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根据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面试考务费每人70元。
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和方式另行通知。
五、考察体检
各岗位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参加考察、体检人员名单(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因应聘人员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应从进入同一岗位面试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参加考察体检人员面试总成绩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进入考察体检范围。
体检一般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病史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有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并将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个人承担。
各招聘单位成立考察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工作。考察工作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方面的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有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全面复审。认真执行省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对考察对象的人事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二历一身份”等内容。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认真进行调查处理。考察工作小组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写出书面考察意见。
六、公示和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东营市河口区教育局在报名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对公示后无故放弃聘用资格的应聘人员,由招聘主管机关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与诚信档案库。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提出聘用意见,报招聘主管机关办理备案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用人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新聘用人员最低服务年限(含试用期)三年,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不得报考公务员和应聘其他企事业单位或办理调配手续)。
七、其他事项
职业中专、幼儿园招聘教师为控制总量内人员招聘,不纳入编制实名制管理,按照《关于市属实行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事业单位实名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东编办发〔2018〕43号)等文件规定进行管理。
河口区教育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辅导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
有关招聘事项信息将通过河口区人民政府网公布。应聘人员在报名、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等期间,应及时关注网站发布的公告信息。因本人未及时查看相关招聘公告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本简章由东营市河口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河口区人民政府网站(打开方式:河口区人民政府>政务公开>左侧:部门导航>教育局>通知公告)
咨询电话:
附件:
附件1:2020年河口区教育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前置岗位计划一览表
附件2:2020年河口区教育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前置岗位计划一览表
附件3:
附件4:
附件5:
附件6:
东营市河口区教育局
2020年 8月3日
原标题:2020年河口区教育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文章来源:http://www.hekou.gov.cn/art/2020/8/3/art_41902_9546432.html?from=groupmessage#10006-weixin-1-52626-6b3bffd01fdde4900130bc5a2751b6d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