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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济南市直机关幼儿园招聘人员简章(5人)

2020-08-03 17:12:21 教师资格考试官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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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优化市直机关幼儿园师资队伍结构, 根据工作需要和编制空缺情况,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5人,其中教师岗位4人,卫生保健岗位1人。按照《济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意见》(济人字〔2007〕91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县(市)区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济人字〔2009〕96号)等有关规定和要求,现将2020年市直机关幼儿园公开招聘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本次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有序竞争、择优录取。

二、招聘范围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3.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含2020年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学历证书须在2020年8月12日前取得, 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推迟发放的,经学校出具证明后,可待取得学历后再办理聘用手续;

4.年龄为40周岁以下(1979年8月12日之后出生);

5.教师岗位应具有相应教师资格;卫生保健岗位应具有医师执业资格或护士执业资格;

根据人社部、教育部等7部委《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通知》要求,对2020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含择业期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暂未取得招聘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的,实行“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即招聘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按规定约定1年试用期,聘用人员在试用期内未取得招聘岗位要求的执业资格证书的,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6.教师岗位具有普通话二级乙等及以上证书;

7.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在职人员报考的,须提交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介绍信。在读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人员,不能报考。其中,在读全日制院校非应届毕业生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作为条件参加报考。报考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应回避情形的岗位。

三、招聘计划和岗位

本次市直机关幼儿园计划招聘专业技术人员5名,其中教师岗位4名,卫生保健岗位1名。具体要求详见《2020年济南市市直机关幼儿园公开招聘人员岗位汇总表》。

四、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的方式进行。

1. 报名时间:2020年8月12日9:00—8月13日16:00

查询时间:2020年8月12日11:00—8月14日16:00

2.报名方式:报考人员登录济南市人事考试中心网站()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填写提交报考信息。报考人员登录报名网站,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个人相关报考信息。报考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多次登录填报报名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报名资格一经招聘单位初审通过,不能更改。报考人员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考人员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考资格且5年内不得参加市直机关幼儿园公开招聘。

(2)资格初审。市直机关幼儿园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在报名期间及时查看网上报名情况,根据报考人员提交的个人信息资料,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并及时公布初审结果。

(3)查询初审结果。报考人员在网上提交报考信息后,须及时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报名信息不能更改,未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取消招聘资格。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于2020年8月20日9:00至8月24日开考前,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报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以备参加资格复审、面试时使用)。

报名结束后,教师岗位、卫生保健岗位的开考比例(招聘岗位计划数与报名人数)不得低于1:5。报名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要求的,按规定比例进行相应核减或取消。卫生保健岗位取消后的计划数调剂到教师岗位上使用。

五、考试内容和方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采取先笔试、后面试的方式,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所有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一)笔试

1.笔试时间:初定2020年8月24日(具体时间、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2.笔试科目:教师岗位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教育基础知识(包括教育学、教育心理学专业知识和教育法律法规、教师职业道德、学前教育常识等相关知识)两部分;卫生保健岗位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科技知识、省情省况等基础性知识。

3.确定面试人选:根据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5的比例依次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选(笔试成绩相同的,均确定为进入面试范围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面试人选按实有人数确定。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范围人选名单在市考试中心网站公布。

面试通知单领取事宜详见市考试中心网站公告。逾期不领视为自动放弃。

(二)面试人选资格复审

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如资格复审与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以资格复审结果为准。进入面试范围的报考人员,需在公告规定的时间内,将复审所需材料原件的图片或PDF版发送至邮箱,相关材料包括:①本人身份证;②《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③《报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④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⑤岗位要求的专业资格证书和教师岗位要求的普通话二级乙等及以上证书;⑥派遣期内未就业毕业生,需提交就业报到证。还未取得学历证和就业报到证的应届毕业生可提供加盖毕业学校公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研究生需要同时提供本人本科段的毕业证;⑦在职人员报考的需提交现聘(录)用单位盖章的《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模板另附);⑧防疫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电子健康通行码);⑨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

上述证件及相关材料,由资格审查工作人员审查签字确认后,留存备查。进入面试范围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向招聘单位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因资格审查不合格或弃权造成的空缺,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成绩相同的,均确定为面试人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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