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现场资格审查
1.时间和地点。根据实际情况在芝罘区政府网站发布具体现场资格审查的时间、地点。
2.提交材料。现场资格审查提供下列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考生须提前按下列顺序装订好复印件,原件核对后归还:
(1)报名登记表(为上交材料封面)。
(2)诚信承诺书。
(3)身份证。
(4)学位、学历证书。博士研究生还需提供硕士、本科阶
段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硕士研究生还需提供本科阶段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海外留学人员还须提供学历学位认证书。以上证书提供原件有困难的可以先提供复印件。
(5)2020年应届高校毕业生提供就业协议书,往届毕业生提供报到证,无业人员需提交就业创业证或处于无业状态的个人书面承诺书。
(6)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
(7)岗位要求的普通话证书。
(8)已经就业或签订就业协议书的毕业生须具有用人管理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见附件2)或解除合同(协议)证明。
(9)博士毕业生须提供主要科研成果、论文、论著目录及荣获国家、省(部)级荣誉等情况。
(10)获得第五、六、七届山东省师范类高校学生从业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的普通全日制本科(含)以上毕业生提供获奖证书。
(11)招聘岗位有“研究方向”要求的(附件1“专业要求”中的专业后面有括号的,括号内的内容即为专业研究方向要求),还须提供学习成绩表复印件和专业研究方向证明(专业研究方向证明,应由高校教务部门或研究生处(院)出具并加盖公章;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标明专业研究方向的,可作为专业研究方向证明)。留学回国人员和在港澳台取得学历学位人员须委托有资质的外事翻译部门,分别将所学课程、毕业论文、专业介绍或能够证明专业研究方向的有关外文资料翻译成中文并加盖印章后,作为“专业研究方向证明”。
(12)应聘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招聘岗位的人员和应聘面向应届毕业生招聘岗位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还应提交与主管部门签订的聘用合同,参加“三支一扶”计划项目的人员须出具山东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签发的《招募通知书》和县以上组织人社部门的考核材料;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的人员须出具共青团山东省委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
3.有关要求。资格审查须本人到场,不得委托他人。现场资格审查材料不全的,须在面试前一天下午5点前提交。同意报考证明或解约证明因故不能在现场资格审查时提供的,直接面试的岗位可在面试后第二个工作日下午5点前提供,需要笔试的岗位(非初试)可在笔试后第二个工作日下午5点前提供。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参加现场资格审查,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有关材料、证明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考试资格。
现场资格审查工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如发生现场资格审查与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现象,以现场资格审查结果为准。
现场资格审查结束后,最终缴费人数达不到计划聘用人数3倍的招聘岗位,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核减的计划调整到本专业其他招聘岗位。招聘计划取消的岗位,原应聘人员可改报附件1中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或办理退费手续,改报只进行一次。个别紧缺专业(或岗位),可适当放宽报考比例。
4.网上缴费。通过现场资格审查的人员,应于现场资格审查结束次日17:00前登录报名网址进行网上缴费。逾期未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作放弃资格。按照鲁发改成本〔2018〕1427号文件的规定缴纳面试考务费,收取标准为:每人每科70元。网上缴费成功后,应聘人员请于规定时间段内,登录报名网址下载打印面试准考证,具体打印时间将在芝罘区政府网站公布。
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农村特困大学生、城市低保人员和残疾人,通过现场资格审查后,须在现场资格审查结束次日17:00前登录报名网址进行网上缴费,并将申办免费的材料拍照以“报考岗位+姓名”命名发送到电子邮箱()。具体材料为: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核发的《山东省特困家庭毕业生就业服务卡》,没有《山东省特困家庭毕业生就业服务卡》的,城市低保人员可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农村特困大学生可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残疾人须提交“有效期内的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社保卡搭载的残疾人证)”。经核准通过后,通过原缴费渠道退回本次考试考务费。
(三)考试
A类系我区教育系统高层次人才,采取直接面试的方式;B类采取先面试后笔试的方式。面试成绩、笔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采用百分制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面试采取试讲的方式进行,音乐教师、美术教师、幼儿教师岗位还需加试实践操作。
类岗位考试程序
(1)面试:同一应聘岗位现场资格审查通过人数不超过30人的,直接进入面试环节。同一应聘岗位现场资格审查通过人数超过30人的,原则上先进行初选,经招考领导小组研究同意,也可直接进入面试环节。初选方式一般为结构化面试。初选成绩公布后,初选成绩低于60分人员不得进入面试环节,按照岗位计划1:5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环节人员,最多不超过30人;进入面试环节人员数量不足岗位计划5倍的,按实有人数进入面试环节。进入面试人员最后一名初选成绩并列的,一同进入面试。初选成绩不带入面试。初选、面试等相关事项在芝罘区政府网站公布。
(2)成绩公布:本岗位面试全部结束后,现场公布面试成绩。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人员不予聘用。面试结束后,A类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
类岗位考试程序
(1)面试。同一应聘岗位现场资格审查通过人数不足40人(小学语文不足50人)的,直接进入面试环节;同一应聘岗位现场资格审查通过人数超过40人(小学语文超过50人)的,原则上先进行初选,经招考领导小组研究同意,也可直接进入面试环节。初选方式一般为结构化面试,当报名人数过多时采取笔试方式。初选成绩公布后,初选成绩低于60分人员不得进入面试环节,按照岗位计划1:5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环节人员,最多不超过40人(小学语文不超过50人);进入面试环节人员数量不足岗位计划5倍的,按实有人数进入面试环节。进入面试人员最后一名初选成绩并列的,一同进入面试。初选成绩不带入面试。初选、面试等相关事项在芝罘区政府网站公布。
本岗位面试全部结束后,现场公布面试成绩。60分(含)以上人员按岗位计划1:3的比例(招聘8人以上的按1:2的比例确定)进入笔试环节;同一岗位最后一名面试成绩相同的,一同进入笔试环节。进入笔试环节人员数量不足岗位计划3倍的(招聘8人以上岗位不足岗位计划2倍的),以实有人数进入笔试环节。面试后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笔试人员空缺, 在面试成绩合格线(60分(含))内按面试成绩依次递补。进入笔试环节人员名单在芝罘区政府网站公布。
(2)笔试。笔试考试内容为教育案例分析和教学设计,时间60分钟。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结果确定笔试成绩合格线,达不到笔试成绩合格线的,不得进入考察范围。笔试成绩、笔试成绩合格线于笔试结束后在芝罘区政府网站公布。考试总成绩按面试成绩占60%、笔试成绩占40%的比例合成。
笔试时间、地点等具体要求请及时登录芝罘区政府网站查询。进入笔试环节人员需缴纳考务费,按照鲁发改成本〔2018〕1427号文件规定,笔试考务费收取标准为:每人每科40元。缴费方式及有关要求同缴纳面试考务费一致,具体缴费时间在芝罘区政府网站公布。网上缴费成功后,应聘人员请于发布考试准考证打印时间段内,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具体打印时间将在芝罘区政府网站公布。
(四)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员
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岗位计划1:1.5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员名单。A类同一岗位中出现总成绩相同且影响聘用的,组织总成绩相同的考生重新面试,并以重新面试后的总成绩排序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员。B类同一岗位中出现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且影响聘用的,以面试成绩排序,面试成绩仍相同的,则组织专家重新命题对总成绩相同的人员进行面试,并以重新面试后的成绩排序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员。进入考察范围人员名单在芝罘区政府网站公布。
(五)考察与体检
进入考察范围人员确定后,按计划招聘人数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对应聘人员进行考察、体检。
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成立考察小组,具体负责考察工作。考察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招聘岗位的要求,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对考察对象进行资格复审。被考察对象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如经考察不合格或发现在应聘过程中有弄虚作假等违反招聘有关规定的行为,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应聘人员在考察过程中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或者有其他妨碍考察工作的行为,干扰、影响考察单位客观公正作出考察结论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将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考察小组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写出书面考察意见。考察参照《山东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实施。国家对招聘岗位考察标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考察时间和具体事项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另行通知。根据山东省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规定,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组织人事部门及考察组要严格审核把关被考察对象档案,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要认真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并处理到位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
体检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组织。体检一般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负担,应聘人员为城市低保人员、残疾人或农村特困大学生的,体检费用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担。所有体检项目检查完毕后,主检医师认为要做进一步检查方能做出判断的,应聘人员要服从主检医师的安排,做进一步检查。应聘人员或用人单位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均可在收到体检结论7日内,向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由该部门组织复检,复检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项目由复检医疗机构确定,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有关体检费用由申请复检一方负担。复检只能进行一次。应聘人员没有征得体检组织部门同意,不在规定的时间参加体检或复检,视为弃权。应聘人员不服从主检医师体检安排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取消聘用资格。有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并将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体检时间、其他要求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另行通知。
(六)公示与聘用。经考察、体检均合格,确定拟聘用人员,在芝罘区政府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考察、体检不合格的,或公示期有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入职前,同一招聘岗位包含2个及2个以上招聘单位的,拟聘用人员按照总成绩高分先选的方式确定具体用人单位。对聘用手续办结前因拟聘用人员被取消聘用资格或弃权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招聘岗位考察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办理聘用手续,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填写《事业单位聘用人员情况汇总表》和《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登记表》,报芝罘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由招聘主管机关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拟聘用人员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办理有关派遣手续,招聘单位按规定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应聘人员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的,视为弃权。
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聘用后最低服务期限为5年。对于报考面向应届毕业生招聘岗位且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证书的应聘人员,实施“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招聘单位与此类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时,按规定约定1年试用期,入职后1年内无法如期取得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证书,予以解聘。
四、其他
(一)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应仔细阅读本招聘简章及应聘须知等各附件,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保持通讯畅通有效。因本人原因未获知相关信息而影响招聘或聘用的,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二)资格审查贯穿招聘程序全过程,如发现有条件不符、提供材料不实、考试作弊的,将随时取消应聘人员资格。
(三)本次公开招聘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公开招聘考试命题组、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公开招聘主管部门无关。
本简章由烟台市芝罘区教育和体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监督电话:
报名、准考证打印、笔试成绩查询、公告、公示网站:芝罘区政府网()
附件:
1.2020烟台市芝罘区教育系统2020年公开招聘教师和高层次人才岗位需求表.xls
2.
3.
烟台市芝罘区教育和体育局
2020年7月21日
原标题:烟台市芝罘区教育系统2020年公开招聘教师和高层次人才简章
文章来源:http://www.zhifu.gov.cn/art/2020/7/21/art_15596_278619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