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全区教师队伍建设,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等规定,烟台市芝罘区教育系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和高层次人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类别及数量
(一)A类:2名,招聘高层次人才。
(二)B类:87名,招聘教师。
二、招聘对象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3.身心健康、符合招聘岗位聘用体检标准。
4.应聘人员须为1979年7月29日(含)以后出生,岗位另有要求的除外。
5.具有符合招聘岗位学段、学科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岗位另有要求的除外。
6.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所有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
7.报考A类岗位人员应至少具备下列一项条件:
(1)“双一流”建设高校(包括42所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和95所一流学科建设高校)2020年应届或2018年、2019年尚未就业往届的普通全日制本科(含)以上毕业生。
(2)非“双一流”建设高校2020年应届普通全日制硕士(含)以上毕业生。
(3)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2020年应届公费师范毕业生。非山东省生源的公费师范毕业生须符合教育部规定的跨省就业条件,并经生源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同意。
(4)获得第五、六、七届山东省师范类高校学生从业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的普通全日制本科(含)以上毕业生。
报考人员学历证书(不含辅修专业证书)所载专业应当与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相同(相近专业是否符合要求由资格审查小组研究确定并于网上报名期间每日在芝罘区政府网站公布)。同时,未曾以专升本形式获取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学历、学位;无民办高校、有关高校的独立学院学习经历。自2017年起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考试招生执行相同的政策和标准,培养质量坚持同一要求,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
8.报考B类岗位人员学历证书所载专业应当与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相同,国家承认的辅修专业证书与学历证书配合使用,可依据辅修专业证书上注明的专业报考。相近专业是否符合要求由资格审查小组研究确定并于网上报名期间每日在芝罘区政府网站公布。
(1)面向应届毕业生招聘岗位仅限以下人员报考:在国内普通高等学校或承担研究生教育任务的科学研究机构中,由国家统一招生且就读期间个人档案、组织关系保管在就读院校(或科研机构),并于当年毕业的学生;2018年、2019年国家统一招生、离校时和在国家规定的择业期(二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其档案等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在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与国(境)内高校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回国人员(含二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烟台市生源参加我省招募或外地生源参加烟台市招募的“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的人员,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
(2)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招聘岗位仅限以下人员报考:烟台市生源参加我省招募或外地生源参加烟台市招募的“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以下简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中,服务满2年且完成协议书(合同)规定的服务期限、年度考核合格、3年内(指2016、2017、2018年招募和选派人员。其中,“三支一扶”计划仅限2016年招募人员)报考且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已按照优惠政策被录用为公务员或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除外。
9.除2020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学历证书、相应学位证书,与国(境)内高校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海外留学人员的学历、学位及其认证书应于2020年9月30日前取得外,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证书、相应学位证书等所有资格、资质及证书(含2019年及2019年以前毕业留学回国人员和在港澳台取得学历学位人员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应聘人员均须于2020年7月28日(含)之前取得,岗位另有要求的按岗位需求表执行。报考面向应届毕业生招聘岗位应聘人员的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证书可于入职后一年内取得,无法如期取得的,予以解聘。
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已经就业或签订就业协议书的毕业生须具有用人管理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或解除合同(协议)证明,无业人员需提交就业协议书或就业创业证或处于无业状态的个人书面承诺书。公办中小学教师报考,须经县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应回避情形的岗位。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应届毕业生除外),现役军人,曾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在各级各类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应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应届毕业生除外)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具有多个学历层次的考生以其低层次学历报考的,其年龄、学历性质等应聘条件,均按其低层次学历的要求进行审核。
海外留学人员获得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授权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位、学历认证后,可报考招聘同等学历层次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的岗位。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三、招聘办法与招聘程序
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人员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名资格。
(一)网上报名
1.时间。
报名时间:2020年7月29日9:00-7月31日16:00;
查询时间:2020年7月29日12:00-8月1日11:00;
报名网址:(芝罘区政府网站)。
2.具体要求。应聘人员登录指定的报名网站,点击“网上报名”,进入网上报名系统,如实、准确填写相关个人报考信息,上传本人近期一寸免冠正面照片(照片大小114*286像素、占用空间小于20K),上传的照片应保证清晰可辨,然后提交审核。网上报名必须使用二代身份证,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多次登录填交报考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报名资格一经用人部门初审通过,不能更改。报名系统于7月31日16:00自动禁止应聘人员提交(修改)报名信息。
3.网上审核。审核部门在指定报名期间安排专人负责查看网上报名情况,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按报名先后对3小时前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并在网上反馈初审结果。基于应聘人员网上填报信息,对具备报名资格并符合应聘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不符合应聘条件而未通过初审的人员,要说明理由;对提交材料不全的,应注明缺少的内容,并退回应聘人员补充。应聘人员可在网上提交(修改)报考信息3小时后至8月1日11:00前登录网站,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审核部门留存通过资格初审人员的报名信息,供资格审查时参考。报名人员对报名初审结果持有异议,可在8月1日15:00前向指定报名期间电话反映,不在规定期限内反映,视为对初审结果无异议。
由于报名信息涉及个人隐私,网上报名期间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无法直接获得应聘人员联系方式,请应聘人员务必及时查询资格初审结果,如有疑问请主动联系招聘单位主管部门。
通过网上初审的人员,登录报名网址下载打印《烟台市芝罘区教育系统2020年公开招聘教师和高层次人才报名登记表》《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供现场资格审查时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