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有关事项
1.应聘人员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初审通过者,不得更改报考岗位。
2.对最终报名确定的应聘人数达不到计划聘用人数3:1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聘用1人的,取消聘用计划;计划聘用2人及以上的,按岗位要求的比例相应核减聘用计划。取消或核减的招聘计划经研究后,调整到报名人数较多的岗位。被取消招聘岗位的应聘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
3.应聘人员应严格按照岗位要求报名,如因报名信息填写不完整或有不实之处,出现所有后果由本人承担。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4.恶意提交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由峡山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取消本次报考资格,并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对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笔试、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1.笔试
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
笔试内容:根据岗位招聘要求,主要考察应聘者岗位履职所需的理论知识、专业素养等。综合类岗位笔试主要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知识水平、分析问题能力、组织协调能力等方面的综合素质和能力;教育类岗位笔试内容包括公共基础知识和教育理论知识,公共基础知识主要内容为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科技知识等,教育理论知识主要内容为教育学和心理学等教学基础知识。
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
笔试时间暂定8月9日上午9:00-11:00,具体时间、地点等相关事宜以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内容为准。
2.面试
面试人选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根据招聘岗位和招聘人数由高分到低分按比例依次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员。相同岗位招聘计划在10人以下的,面试人选按1:3的比例确定;10人及以上的,按1:2的比例确定(其中,招聘计划为10-13人的,进入面试人员统一确定为28人)。按上述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员中的最后一名,如有数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参加面试人选。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岗位,取消招聘;达不到招聘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经审查不具备招聘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在规定时间内,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面试形式另行公告。满分100分,主要考察应聘者所聘岗位应具备的基本素质和能力。面试成绩由考官当场评判,去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后综合计算平均成绩。成绩在本场面试结束后向应聘人员宣布。
为保证应聘人员素质,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能进入考察体检范围。另外,实际参加面试人员少于等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以该考生当日参加同一考官组所有考生的平均分数,确定该岗位面试的最低分数线。面试成绩未达到最低分数线的也不能进入考察体检范围。
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将通过峡山区政务网另行公告。
(五)考察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组织考察。对考察合格人员,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考试成绩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
考察可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侧重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要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二历一身份”等内容。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要认真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并处理到位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考察体检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考察体检不合格的,取消拟聘用资格。对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按同一岗位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
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
考察体检的具体时间等有关事宜另行通知。
(六)公示聘用
考试、考察体检工作结束后,对拟聘用人员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如发现问题,一经核实取消拟聘用资格。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拟聘用人员,按考试总成绩分岗位从高分到低分统一排序,组织依次选岗确认。聘用单位与受聘人员签定聘用合同,确定聘用关系。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受聘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到选取的工作单位报到,并办理相关手续,逾期不报到者,取消录用资格。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享受事业单位人员待遇。新聘用人员设立最低服务年限,最低服务年限为五年(含试用期)。
应届毕业生未按照相关规定取得相应学历学位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其他事项
此次招聘,接受社会监督,保证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文件和本招聘简章规定执行,如发现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处理。
本次招聘的报名、考试、成绩公布、考察体检、拟聘用人员公示等相关信息,将通过峡山区政务信息网实时发布。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要及时了解该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公告,并保持所留联系电话全天24小时通讯畅通有效,确保能够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信息或关闭通讯工具等个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委托外地有关考试机构承办,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公开招聘主管机关无关。
综合类岗位咨询电话:、。
教育类岗位咨询电话:、。
咨询电话请在正常工作期间内拨打。
峡山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7月13日
原标题:峡山区2020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简章
文章来源:http://rsj.weifang.gov.cn/fwdt/ksjd/sydw/202007/t20200714_564590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