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通知》等文件规定,峡山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人员6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招聘事业编制人员65名,其中综合类岗位6名、中小学教师59名,具体招聘计划详见附件。
二、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二)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三)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80年7月以后出生)。
(四)2020年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的学历证书、相应学位证书应于2020年8月底前取得,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未取得的,经招聘领导小组同意,可适当延长。其他应聘人员均须于2020年7月31日(含)之前取得。海外留学归国人员应聘须具有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授权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定的同等学历、学位证明。专业是否相符按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颁布的《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和教育部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执行。
(五)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应届毕业生和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须就本人教师资格证提供承诺书,先报名参加考试,聘用后一年内取得招聘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届时无法提供的将按人社部〔2020〕24号文件规定,依法解除聘用合同,取消录用。其他应聘人员须在2020年7月31日前取得应聘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
(六)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
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由我省统一组织招募和选派的“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项目人员(须是峡山区生源或是在峡山区服务的人员,以下简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期满2年且完成协议书(合同)规定的服务期限、考核合格的,可报考面向服务基层项目定向招聘岗位。已享受优惠政策被录用为公务员或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再适用该优惠政策。
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能参加招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且不得报考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已在峡山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正式在编人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报名
1.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2020年7月26日9:00-7月28日16:00
查询时间:2020年7月26日11:00-7月29日11:00
应聘人员登录“潍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考试鉴定”栏目“网上报名”子栏目查看登录网上报名窗口(,下同),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数码照片(分辨率为160像素(高)×120像素(宽),文件大小不超过20KB,文件类型为JPG,照片务必清晰)。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件必须一致。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在资格待审核期内可修改报名信息。招聘单位初审通过,报名信息不能更改。未通过初审的人员,可在报名时间内改报其他岗位。应聘人员应严格按照岗位要求报名,如因报名信息填写不完整或有不实之处,出现所有后果由本人承担。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单位初审
初审时间:2020年7月26日11:00-7月29日11:00
招聘单位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在报名期间查看网上报名情况,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资格审查。对具备报名资格并符合应聘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未通过初审的人员,要说明理由;对提交材料不全的,应注明缺失内容,并退回应聘人员补充。如招聘单位在待审核期满后48小时内,未对报名信息进行处理,则视为初审通过。
2.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2020年7月26日11:00-7月29日16:00
应聘人员在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后要及时登录报名网站,在查询截止时间前登录网站,查询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缴费,笔试考务费的收取标准为每人40元。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作放弃。缴费成功人员须于笔试前登录该网站打印准考证,同时打印《2020年峡山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附件2),供面试资格审核时使用。
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的应聘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在招聘单位审核通过后,在规定的缴费时间内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和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指定地点办理减免考务费审核确认手续(报考综合类岗位的考生到峡山区管委会大楼305室办理、报考教育类岗位的考生到峡山区教体局办公室办理)。审核成功后,考生确认完成。逾期者视为自动放弃。
减免考务费的证明材料包括: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应聘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应聘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或者出具由省人社厅、省教育厅核发的《山东省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卡》。
(二)现场资格审查
对进入面试范围人员是否符合应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进行复审,如发现现场资格审查与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的现象,以现场资格审查结果为准。招聘单位选派专人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严格审查,确定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并对资格审查结果负责。进入面试范围的应聘人员,须提交以下材料:
1.《笔试准考证》原件。
2.《2020年峡山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及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2张。
3.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二代身份证等原件及上述证件的复印件一份(报考时暂未取得证书的2020年应届毕业生可先提供学历、学位证明和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并于2020年8月底前提供毕业证、学位证原件;海外留学人员报考的,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其他人员报考的,应提交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须在2020年7月31日之前取得)。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报考的,须提供定向、委培单位、所在院校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在职人员应聘的,还需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书面证明;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时出具同意报考书面证明的,也可在考察体检时提供,否则视为放弃。未就业的应聘人员,需提供就业报到证和人事代理部门出具的人事代理证明(或档案管理部门出具的档案托管证明)。
4.本人所有的毕业证、学位证网上验证结果。考生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打印毕业证验证结果《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学位网)”打印学位查询结果《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认证报告》。应届毕业生网上查询不到结果的,承诺与2020年7月31日前提供,届时无法提供的取消录用资格,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未取得,经招考领导小组同意,可适当延长。
5.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毕业生用学校核发的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代替,并承诺于2020年7月31日前提供报到证,届时无法提供的取消录用资格,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未取得,经招考领导小组同意,可适当延长。报考面向“应届毕业生和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岗位的考生必须提供报到证原件。
现场资格审核的具体时间、地点将另行公布。
对通过现场资格审查进入面试范围的人员,收取面试考务费70元/人。
享受减免面试考务费的应聘人员,须携带相关证明材料(所需材料与减免笔试考务费的要求相同)办理减免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