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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济宁鱼台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教育类)127人简章

2020-07-13 22:28:40 教师资格考试官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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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考试内容和方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均采取百分制计算成绩。有关考试疫情防控要求,务必详细阅读《报名须知》(附件2)中的相关内容。

(一)笔试

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

笔试时间:2020年8月9日

笔试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应聘人员凭笔试准考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与报名时一致)和本人签名的《疫情防控考生承诺书》(附件5)参加笔试。

笔试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教育基础知识(包括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法律法规、教师职业道德等)、教材教法及学科知识在教育教学中的运用。

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由鱼台县教育和体育局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

(二)面试

面试人选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根据招聘岗位和招聘人数由高分到低分按比例依次确定:招聘计划在10人以下的为1:3;10人(含)以上的为1:2(其中招聘计划为10-14人的,面试人数统一确定为28人)。最后一名成绩并列者,均参加面试。拟进入面试范围人员名单按规定程序面向社会公布。拟面试人选未在规定时间提交面试资格审查材料接受审查的,视为放弃。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因放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达不到招聘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面试方案在鱼台县人民政府网公布。面试采取模拟讲课的方式进行。具体面试方式、面试时间、地点和注意事项等考生须知的信息详见《面试通知书》。面试考务费为每人70元。

面试成绩由面试考官当场评判,在本场面试结束后统一向面试人员宣布。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面试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低于70分的不能进入体检考察范围。面试成绩及考试总成绩在鱼台县人民政府网公布。

五、考察体检

考察体检严格落实公开招聘回避、保密等纪律规定。根据考试总成绩,按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如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考试总成绩并列的,则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笔试成绩也并列的,加试确定人选。

(一)考察

考察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查阅档案、查验证明、实地考察和谈话等多种方式进行,侧重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的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认真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并处理到位的,不办理聘用手续。

对应聘者本人与现聘用单位因解除聘用关系等问题造成不能按规定时间进行考察的,视为自动放弃。

(二)体检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对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可从进入同一岗位的实际参加面试的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并按规定进行公示。

体检医生与体检者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体检中违反操作规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渎职失职等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理;应聘者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经查实后给予不予聘用的处理;应聘者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代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考察体检工作由鱼台县教育和体育局组织实施。

六、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鱼台县教育和体育局统一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落实聘用岗位。其中合并招聘的岗位,按高分先选原则,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自主选择岗位;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的先后顺序排序选岗,笔试成绩也并列的,加试确定先后顺序排序选岗。在规定时间内,未参加岗位选择或不选岗位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聘用期限不少于5年),确立人事关系;对公示中反映有关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在规定期限内不与聘用单位签订聘用协议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其中属“先上岗、再考证”的高校毕业生在试用期内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的,应当在试用期满之日依法解除聘用合同。已取得聘用资格的拟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因本人无法办理与现聘单位解除聘用合同手续、提交相关材料等,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考生因怀孕等原因不能按体检要求完成体检的,延期公示、聘用。

七、工作纪律

招聘工作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原则。对违反公开招聘考试纪律的应聘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处理,对招聘工作中存在不诚信情形的应聘人员,纳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与诚信档案库;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依据《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国务院令495号)《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监察部令18号)等有关规定给予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鱼台县纪检监察部门实施全过程监督,监督电话:。

八、联系方式

咨询单位:鱼台县教育和体育局

咨询电话:(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8:00)

九、其他

(一)此次招聘工作的有关通知、公告、公示将在鱼台县人民政府网()公布,请考生随时关注相关信息,报名时所留电话保持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二)鱼台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教育类)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举办考试辅导班。

未尽事宜,由鱼台县教育和体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1.2020年鱼台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教育类)岗位汇总表.xls

附件2.

附件3..doc

附件4..doc

附件5.

附件6..doc

鱼台县教育和体育局

2020年7月13日

原标题:2020年鱼台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教育类)简章

文章来源:http://www.yutai.gov.cn/art/2020/7/13/art_37075_2586255.html?xxgkhide=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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