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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济宁梁山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教育类)402人简章

2020-07-13 21:52:35 教师资格考试官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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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2020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计划和《关于做好2020年全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济人社字〔2020〕6号)等有关要求,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经县委、县政府同意,公开招聘一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教育类)。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四)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学位、技能条件;

(五)初级岗位应聘人员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79年7月22日以后出生);

(六)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办公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0〕27号)要求,此次招聘主要面向应届高校毕业生和国家规定的择业期(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高校毕业生。

在职人员应聘的,须经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同意;定向、委培毕业生应聘的,须经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已签订就业协议的2020年应届毕业生,须与签约单位解除协议或经签约单位同意。相关同意报名应聘或解除就业协议的证明材料,一般应于报名截止日(2020年7月25日)前取得,对按时出具确有困难的,最迟于面试前现场资格审查时出具并提供。

具有济宁常住户口(2020年7月25日前落户)并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职业资格的我省高级技工学校和技师学院全日制毕业生,可分别按照全日制高职(大专)、本科毕业生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司法部农业农村部文化和旅游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24 号)文件精神,凡符合教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和教师资格认定关于思想政治素质、普通话水平、 身体条件等要求的高校毕业生,可以先上岗从事教育教学相关工作,再参加考试并取得教师资格。事业单位与先上岗的高校毕业生签订聘用合同时,应当按规定约定 1 年试用期;先上岗的高校毕业生在试用期内未取得相应职业资格的,应当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应回避情形的岗位。

二、招聘计划及岗位

梁山县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教育类)402名(具体招聘计划、岗位及条件要求见附件1,应聘人员须知见附件2,同意报考证明信见附件3)。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

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

1、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2020年7月22日9:00-7月25日16:00

查询时间:2020年7月22日11:00-7月26日16:00

报名网站:梁山县人民政府网站()

应聘人员登录指定的报名网站,如实填写、提交个人相关信息资料并上传照片。全市教育系统统一报名系统,每人限报1个岗位。报名信息一经初审通过,不能更改。2020年7月25日16:00后,尚未初审或者初审未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不能再修改、补充报名信息。

应聘人员使用二代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应聘人员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查实后取消其报名资格。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2、单位初审

初审时间:2020年7月22日11:00-7月26日16:00

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节假日不休息),及时查看网上报名情况,认真进行资格审查,并在网上公布初审结果。对具备报名资格并符合应聘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未通过初审的,要说明理由;对提交材料不全的,应注明缺少内容,并退回应聘人员进行补充。网上报名期间,公布咨询电话并安排专人值班,提供咨询服务。

3、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2020年7月22日11:00-7月27日16:00

缴费标准:根据省发改、财政部门核定的标准,考务费为每人40元。

应聘人员在报名查询时间截止前登录报名网站,查询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为放弃。缴费成功后,下载打印《济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应聘济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诚信承诺书》,并于2020年8月6日9:00—8月9日9:30登录该网站,下载打印《2020年济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准考证》。

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的应聘人员,通过资格审核后,于7月27日16:00前将相关材料电子版(拍照或扫描)发送至邮箱:,并拨打电话进行确认,邮件名称为“姓名+身份证号”。

报名结束后,对应聘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含)以上的,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乡镇事业单位岗位,应聘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经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核准,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取消招聘计划的岗位,该岗位应聘人员可在规定时间改报梁山县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改报只能进行1次。报名人员在确认缴费后,须注意关注取消岗位公告,并保持联系方式畅通。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对出现不符合应聘资格或弄虚作假等各种违规问题的,不论哪个阶段、哪个环节,一经查实,取消应聘或聘用资格。应聘人员报名及笔试前的资格审查在网上进行。拟进入面试范围人员的资格审查,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

拟进入面试人员需按照招聘岗位要求提交身份证、《笔试准考证》《济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应聘济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诚信承诺书》、1寸近期免冠照片(与准考证照片同底版)3张及相关证明材料。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1)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聘的,须提交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并能够正常毕业;其他人员应聘的,提交2020年7月22日之前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2)已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2020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交解除协议证明或加盖有用人权限部门(单位)公章的《同意报考证明信》;(3)在职人员、定向委培毕业生应聘的,须提交加盖有用人权限部门(单位)公章的《同意报考证明信》;(4)留学回国人员应聘的,须提交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5)我省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高级班、预备技师班全日制毕业生应聘的须提交户口簿;(6)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等其他材料。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期间,还应审查应聘人员的任职回避情况。

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在规定时间内未提交相关材料的,视为弃权。因取消资格或弃权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面试开始时间前三天,人员不再递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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