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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菏泽定陶区招聘教师简章(158人)

2020-07-10 11:21:22 教师资格考试官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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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鲁人社发〔2015〕6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若干意见》(鲁人社规〔2017〕21号)、《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全省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鲁发〔2018〕44号)、《关于切实做好全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鲁教师字〔2020〕2号)和《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的通知》(鲁人社字〔2020〕44号)等有关文件规定,按照2020年编制使用计划,结合工作需要,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158名。为做好此次招聘工作,经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同意,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4.年龄在40周岁(含)以下(1979年7月18日以后出生,以身份证年龄为准)。

5.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和学历条件。应聘人员学历证书所载专业应当与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相一致。除2020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应于2020年8月31日前取得学历证书、相应学位证书外,其他应聘人员均须于2020年7月18日之前取得。

6.具有相应层次及以上的教师资格证书。根据人社部发〔2020〕24号文件规定,对中小学、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实施“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凡符合教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和教师资格认定关于思想政治素质、普通话水平、身体条件等要求的高校毕业生,可以先上岗从事教育教学相关工作,再参加考试并取得教师资格。先上岗的高校毕业生在1年试用期内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的,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7.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菏泽市生源参加我省招募和选派或外地生源参加菏泽市招募和选派的“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期满2年且完成协议书(合同)规定的服务期限、考核合格后,3年内(指2016年、2017年、2018年招募和选派人员,其中,“三支一扶”计划为2016年招募人员)报考的,实行定向招聘。已按照优惠政策被录用为公务员或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再适用该政策。

在部队服役满2年以上,2019年底以前退出现役并且符合我区兵役机关接收安置条件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生退役士兵,实行定向招聘。已按照优惠政策被录用为公务员或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再适用该政策。

定向、委培毕业生应聘,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已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2020年国家统招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应聘,须与签约单位解除协议或经签约单位同意;我市在编在职人员应聘,须辞职或解除聘用合同6个月以上;其他在职人员应聘的,须征得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同意。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具备应聘资格:

1.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不能应聘。

2.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应聘,也不能用已取得学历学位应聘。

3.现役军人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能应聘。

4.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应回避情形的岗位。

二、招聘岗位及具体要求

招聘岗位及具体要求,详见《2020年菏泽市定陶区公开招聘教师岗位统计表》(附件1)。

三、报名和资格初审

本次招聘考试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

(一)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2020年7月18日9:00-7月21日16:00

查询时间:2020年7月19日9:00-7月23日16:00

报名网站:

菏泽市定陶区人民政府网()

应聘人员登录指定的报名网站,如实填写、提交个人相关信息资料,上传本人近一个月内2寸近期正面免冠照片(无美颜,浅蓝色背景)。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报名信息一经招聘单位初审通过,不能更改。

应聘人员使用二代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应聘人员填写的报名信息必须真实、全面、准确,主要信息(如所学专业等)填报不实的或信息填报不全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负。应聘人员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名资格,并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二)网上资格初审

初审时间:2020年7月18日11:00-7月22日16:00

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指定专人负责网上资格初审工作,及时查看网上报名信息,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及时进行资格初审。对具备报名资格并符合应聘条件的,初审通过;对不符合应聘条件而未通过初审的人员,说明理由;对提交材料不全的,注明缺失内容并退回应聘人员进行补充。

(三)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2020年7月19日9:00-7月23日16:00

缴费标准:根据鲁发改成本〔2018〕1427号核定的标准,笔试考务费每人每科40元。放弃考试或经查实提供虚假信息等原因取消考试资格的应聘人员,不退考务费。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要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网站进行网上缴费。应聘人员缴费后要立即登录报名网站查询缴费情况。如考生已完成网上缴费但从报名网站查询的缴费状态仍为“未缴费”的,考生应在7月23日16:00前及时与定陶区教体局政工股联系(电话:)。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作自动放弃。缴费成功后,下载打印《2020年菏泽市定陶区教体系统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和《2020年菏泽市定陶区公开招聘教师诚信承诺书》(请妥善保存,资格审查时使用),并于8月5日9:00—8月8日9:00登录网站打印准考证。

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的应聘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通过初审后,于7月22日-23日9:00至16:00携带家庭所在县(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应聘人员家庭所在地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或出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或原省人事厅)、省教育厅核发的《山东省特困家庭毕业生就业服务卡》(原件及复印件)等相关证明材料到区教育和体育局政工股办理减免考务费审核确认手续。

报名结束后,对报名人数达不到规定开考比例的招聘岗位,按比例核减岗位招聘计划。核减的岗位招聘计划经区公开招聘教师领导小组研究同意,调剂到其他相关岗位。取消招聘计划的岗位,该岗位应聘人员可在规定时间改报定陶区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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