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

2020菏泽高新区招聘教师简章(86人)

2020-07-09 21:09:24 教师资格考试官微
更多资料辅导请点击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鲁人社发〔2015〕6号)和《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全省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鲁发〔2018〕44号)和《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的通知》(鲁人社字〔2020〕44号)等有关规定,根据高新区2020年招聘计划和工作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56名,幼儿园教师30名。经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部门审核同意,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及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四)年龄在40周岁(含)以下(1979年7月18日以后出生);

(五)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和学历条件;

(六)具有相应层次及以上的教师资格证书,根据人社部发〔2020〕24号文件规定,对中小学、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实施“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凡符合教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和教师资格认定关于思想政治素质、普通话水平、身体条件等要求的高校毕业生,可以先上岗从事教育教学相关工作,再参加考试并取得教师资格。先上岗的高校毕业生在1年试用期内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的,应当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七)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定向、委培毕业生应聘,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已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2020年应届毕业生应聘,须与签约单位解除协议或经签约单位同意;我市在编在职人员应聘,须辞职或解除聘用合同6个月以上;其他在职人员应聘,须征得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同意。

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不能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应聘,也不能用已取得学历学位应聘;现役军人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能应聘。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应回避情形的岗位。

二、招聘岗位及具体要求

招聘岗位及具体要求,详见《2020年菏泽高新区公开招聘教师岗位统计表》(附件1)。

三、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笔试、面试、考察、体检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统一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初审、网上缴费、网上打印准考证、网上发布成绩、面试人员现场资格审查。

四、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2020年7月 18日9:00-2020年7月21 日16:00

查询时间:2020年7月 19 日9:00-2020年7 月23日16:00

报名网址:菏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网站()

应聘人员登录指定的报名网站,如实填写、提交个人相关信息资料,上传本人近一个月正面免冠彩色照片(无美颜,浅蓝色背景)。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的报名信息;报名信息一经招聘单位初审通过,不能更改。

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本次应聘资格,并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二)资格初审

初审时间:2020年7月18日11:00-2020年7月22日16:00

区教师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指定专人负责网上资格初审工作,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及时进行资格初审。对具备报名资格并且符合应聘条件的,初审通过;对提交材料不全的,注明缺失内容,并退回应聘人员进行补充;对不符合应聘条件而未通过初审的人员,说明理由。

(三)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2020年7月19日9:00-2020年7月23日16:00

缴费标准:根据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东省财政厅《关于重新明确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录用考试报名考务费标准问题的通知》(鲁发改成本〔2018〕1427号)核定的标准,笔试考务费每人每科40元。放弃考试或经查实提供虚假信息等原因取消考试资格的应聘人员,不退考务费。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要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缴费。应聘人员缴费后要立即登录报名网站查询缴费情况。如已完成网上缴费但报名网站查询缴费状态仍为“未缴费”的,务必于7月23日16:00点前及时与高新区社发局联系(电话:,)。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缴费成功后,下载打印《2020年菏泽高新区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和《2020年菏泽高新区公开招聘教师诚信承诺书》(请妥善保存,资格审查时使用),并于8月5日9:00- 8月8日9:00登录菏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网站打印准考证。

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应聘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应聘人员,应凭家庭所在县(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家庭所在地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或出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或原省人事厅)、省教育厅核发的《山东省特困家庭毕业生就业服务卡》(原件及复印件),于7月22日9:00-7月23日16:00到高新区社发局财务室办理减免考务费审核确认手续。

(四)报名结束后,招聘岗位计划与报名人数的比例应达到1:3,达不到要求的,相应核减招聘岗位计划;招聘岗位计划为1人的,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招聘岗位计划取消的应聘人员,可以在规定时间内报考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核减和取消的计划,调整到核减或取消岗位计划的同学段其他岗位计划中,调整原则按本学段其他岗位报名人数和岗位计划招聘人数比例确定。

(五)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凡在报名、考试、考察、体检、聘用等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应聘人员,一律取消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Copyright©1999-2019 北京中公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All Rights Reserved
 
点击右上角

微信好友

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