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单位简介
山东技师学院是全国第一所经省政府批准成立的公办全日制技师学院,直属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以培养高级技师、技师、高级技工等高技能人才为主。学院创建于1980年,是全国职业教育先进单位、国家高技能人才培养示范基地、首批全国技工院校师资培训基地、国家技能人才培育突出贡献学校、国家安全评价师定点培训单位、第45届世界技能大赛省级集训基地、山东省首批技工教育特色名校、山东省首批高职与技师学院联合培养“专科+预备技师”双证试点院校、山东省首批企业新型学徒制试点单位、山东省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培训基地、山东省首批大学生创业就业培训省级培训项目定点机构、山东省二级安全培训机构、中国航空器拥有者及驾驶员协会(AOPA)驾驶员培训基地、ABB—山东技师学院校企合作工业机器人应用创新中心,省级文明单位。学院位于历史文化名城济南市,现有燕山和章丘两个校区,被济南市评为“园林型、生态型”校园。学院总占地面积1600余亩,建筑面积240,000平方米,实习实训场所总面积53,000余平方米,现有7个教学院(系)、中心,30多个专业,全日制在校生1.1万人,每年面向社会培训鉴定1万余人。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2020年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发〔2019〕40号)要求,结合工作需要,我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30人,其中初级岗位27人,中级岗位3人。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4.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具有教书育人、团结协作和奉献精神;
5.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6.应聘初级岗位工作人员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79年6月4日以后出生);应聘中级岗位工作人员年龄应在45周岁以下(1974年6月4日以后出生)。
7.国家规定择业期内(二年)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以及在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与国(境)内高校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回国人员(含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可以报考限应届毕业生的岗位。
8.符合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其他相关条件。
(二)岗位条件
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
(三)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四)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职业资格的高级技校或技师学院全日制毕业生,可分别按照全日制高职(大专)、本科毕业生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官网()、山东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山东技师学院网站()面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二)考生报名
报名时间:2020年6月10日9:00--6月16日16:00
查询时间:2020年6月10日9:00--6月17日16:00
报名人员登录山东技师学院官方网站公开招聘报名入口进行报名(),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个人信息资料,上传《山东技师学院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和《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本人签字pdf扫描版),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人员在我院资格初审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我院初审通过,报名信息不能更改。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三)单位初审
初审时间:2020年6月10日9:00--6月16日16:00
(四)招聘计划核减
报名结束后,初审通过的应聘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招聘2人以上的,按规定比例相应核减招聘人数。取消和核减岗位情况通过学院网站()公布。
(五)打印准考证
初审通过人员于笔试前5个工作日内登录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请勿提前打印准考证,避免信息不全)、《山东技师学院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和《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参加面试时使用)。
(六)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需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取消资格。
1.时间
具体时间将在学院官网公布。
2.地点
山东技师学院组织人事处(章丘校区办公楼303室)
3.注意事项
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发放资格审查合格单;面试人选未按时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放弃;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因放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4.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需按招聘岗位要求,向学院提交下列证明材料:
(1)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聘的,提交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学校核发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和复印件,能够正常毕业,并于2020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
(2)其他人员应聘的,提交身份证、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留学归国人员还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成绩单翻译件(由专业翻译机构盖章)等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及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均须在2020年6月4日之前取得)。
(3)在职人员应聘的,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对按时出具同意应聘介绍信确有困难的在职人员,经单位同意,可在考察或体检时提供。
(4)招聘岗位对工作经历有明确要求的,应聘人员需提供工作单位出具的从事所学专业工作经历的证明和人社部门出具的缴纳养老保险情况的证明。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作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日期截止到2020年6月4日。
(5)招聘岗位有研究方向要求的,应聘人员需提供毕业学校研究生院或教务处出具的研究方向证明和成绩单。
(6)招聘岗位有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等相关证书要求的,应聘人员需提供相关证书原件和复印件(须在2020年6月4日之前取得)。
(7)招聘岗位有政治面貌要求的,应聘人员需提供所在党组织出具的党员组织关系证明(须在2020年6月4日之前取得,六个月以内开具有效)。
(8)招聘岗位有本科专业要求的,应聘人员还需提供国家承认的本科学历、学位证书及相关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
(9)招聘岗位有大赛等级、名次要求的,应聘人员需提供大赛等级证明、获奖证书和名次相关证明(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