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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济南大学招聘工作人员简章(39人)

2020-05-22 16:06:09 教师资格考试官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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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1.笔试

笔试内容为与应聘岗位工作相关的专业知识和职业素养。笔试总分为100分。笔试结束后及时公布笔试成绩及面试人选名单。

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设定笔试合格分数线60分,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根据招聘计划和招聘岗位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规定比例依次确定面试人选;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

2.面试

教师岗位面试采取试讲、答辩(或技能测试)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是否具备应聘岗位的基本素质和基本技能,以及岗位所需要的专业基础和理论素养。

辅导员岗位面试采取陈述、答辩的方式,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业务能力及综合素质。

其他岗位采取陈述、答辩(或技能测试)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是否具备应聘岗位要求的专业知识、基本素质和基本技能。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总分为100分,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60分。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考核体检范围。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则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

(四)考察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的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1:1.5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对考察合格人员,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

考察采取查阅档案、个别谈话、重点走访等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学习成绩、学识水平、业务能力、工作业绩等情况。

体检按规定组织,原则上在省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执行。

应聘人员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人员按照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对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可从其他进入同一岗位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济南大学网站统一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待遇

工资、福利执行国家、省有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标准。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 :济南大学人力资源处 田老师

联系电话:

七、其他

未尽事宜,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2020年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相关规定执行。

附件1: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

济南大学

2020年5月22日

原标题:济南大学2020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文章来源:http://hrss.shandong.gov.cn/articles/ch00238/202005/7f207ca3-8d31-4399-bce1-ea17a61a9df8.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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