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单位简介
济南大学是山东省人民政府和国家教育部共建的综合性大学,山东省重点建设大学,具有学士、硕士、博士学位授予权。
学校现设24个学院,拥有3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5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36个二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25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156个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18个硕士专业学位培养类别、93个本科专业。学科专业涵盖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医学、管理学和艺术学等10个门类。全日制在校本科生、研究生、留学生37529人。
学校现有专任教师2117人,其中教授304人,副教授761人,具有博士学位的1140人,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3人,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2人,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科评议组成员1人,教育部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10人,国家优秀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2人,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3人,泰山学者攀登计划人选1人,泰山学者特聘教授、海外特聘专家15人,泰山学者青年专家12人,国家和省部级有突出贡献专家28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25人,国家教学名师1人,国家级教学团队1个,省级教学名师12人,省级优秀教学团队6个。
近年来,济南大学在教学科研、人才培养、学科建设、师资
队伍建设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绩,学校的综合实力、核心竞争力和社会影响力得到全面提升,学校的中长期发展目标是建设创新性、国际化、有特色的世界高水平大学。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根据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2020年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发〔2019〕40号)的要求,结合工作需要,我校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初级岗位工作人员39名。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身体健康;
4.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热爱高等教育事业。
5.应聘辅导员岗位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4年5月22日以后出生),应聘其他岗位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9年5月22日以后出生)。
6.符合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其他相关规定和条件。
(二)岗位条件
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应聘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和济南大学网站()、济南大学人力资源处网站()、济南大学人才招聘网站()面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
报名时间:自简章发布之日起至2020年6月12日。
报名方式:应聘人员进入济南大学人才招聘网站(),登录人才招聘系统进行应聘报名,具体操作请进入人才招聘网站后查看系统使用说明。
2.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为系统审查,应聘人员可登录人才招聘系统查看“审核状态”,资格初审通过人员审核状态显示为“初审通过”。
3.现场资格审查
资格初审通过的应聘报名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审查,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现场资格审查时间、地点和具体要求将在济南大学人力资源处网站()和济南大学人才招聘网站()另行通知,请及时关注。现场资格审查需提交的资料如下:
(1)辅导员、管理人员岗位需提交的资料包括:
①由本人签名的《济南大学辅导员/管理人员岗位报名登记表》(需从报名系统中导出)。
②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③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海外留学人员应聘的,必须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
④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聘的,提交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并能够于2020年7月31日之前取得相应的学位、学历证书;在职人员应聘的,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
⑤中共党员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需加盖党组织部门公章)。
⑥本科或研究生阶段担任过主要学生干部经历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主要学生干部包括班长、团支部书记、党支部书记、校(院系)学生会部长及以上学生干部)。
(2)其他岗位资格审查时需提交的资料包括:
①由本人签名的《济南大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需从报名系统中导出)。
②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③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海外留学人员应聘的,必须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
④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聘的,提交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并能够于2020年7月31日之前取得相应的学位、学历证书;在职人员应聘的,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
⑤对本科或研究生阶段研究方向有要求的岗位需提供研究方向证明材料。
⑥要求中共党员的岗位需提供中共党员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需加盖党组织部门公章)。
⑦对学生干部经历有要求的岗位需提供担任主要学生干部经历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主要学生干部包括班长、团支部书记、党支部书记、校(院系)学生会部长及以上学生干部)。
⑧对职业资格证书或行业认证证书有要求的需要提供相应的证书;对专业技术职务有要求的岗位需要提供相应级别的专业技术职务证书。
报名结束后,对应聘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原则上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招聘2人以上的,按规定比例相应核减计划。
3、资格审查: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需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取消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