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全区教师队伍建设,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教育部等部门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师范生公费教育实施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18〕75号)等规定,烟台市教育局开发区分局面向优秀毕业生公开招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招聘计划共计142个,具体学科分布、岗位计划及条件详见附件1。
二、招聘对象和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1.“双一流”建设高校(包括42所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和95所一流学科建设高校)2020年应届或2018年、2019年未就业往届,普通全日制本科(含)以上毕业生。
2.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2020年应届公费师范毕业生。非山东省生源的公费师范毕业生须符合教育部规定的跨省就业条件,并经生源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同意。
3.非“双一流”建设高校(不含民办高校、有关高校的独立学院)2020年应届普通全日制硕士(含)以上毕业生,研究生期间须获校级二等(含)以上奖学金(不包含新生入学奖学金)。
4.获第七届山东省师范类高校学生从业技能大赛二等奖(含)以上的2020年应届普通全日制本科(含)以上毕业生。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3.身体健康、符合招聘岗位聘用体检标准。
4.应聘人员须为1984年5月13日(含)以后出生。
5.报考人员学历证书(不含辅修专业证书)所载专业应当与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相同或相近。相近专业是否符合要求由资格审查小组研究确定并于报名期间定期在烟台市教育局开发区分局网站公布。
6.具有符合招聘岗位学段、学科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学科一致的高中、中职教师资格证书可通用;报考幼儿园教师岗位的人员须具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
7.报考语文教师岗位须具有二级甲等及以上普通话证书,其他岗位须具有二级乙等及以上普通话证书。
8.2017年以后录取的非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同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
9.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所有资格条件。
岗位要求的证书(学历证书、相应学位证书、普通话证书、海外留学人员的学历学位认证书等),除2020年应届毕业生可于2020年8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外(2020年应届毕业生的学历学位证书受疫情影响无法按期取得的,经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研究同意,可适当延长取得时间,延长时限在烟台市教育局开发区分局网站公布),其他报考人员应于2020年5月12日(含)之前取得。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2020届高校毕业生,以及2018、2019届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的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证书可于入职后一年内取得,无法如期取得的,予以解聘。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应回避情形的岗位。曾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应聘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2020年应届毕业生除外)。海外留学人员获得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授权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位、学历认证后,可报考招聘同等学历层次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的岗位。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已经签订就业协议书的考生须提供用人单位出具的解约证明。
三、招聘办法与招聘程序
(一)网上预报名。
1.时间。2020年5月13日09:00-16日16:00进行网上预报名。
2.方式。填报《报名表》(见附件2)、《一览表》(见附件3),内容必须详实完整,将《报名表》、《一览表》及相关佐证材料通过电子邮件发至指定邮箱:,邮件名称为“报考岗位+姓名”,以其他形式材料报名无效。“报考岗位”要按照附件1规定的规范名称填写,注意明确报考学段。
3.网上审核。开发区教育分局对所有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进行网上审核,并通过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向应聘人员反馈初审结果。对具备报名资格并符合应聘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不符合应聘条件而未通过初审的人员,要说明理由;对提交材料不全的,应说明缺少的内容,并退回应聘人员补充。报考人员应如实准确填报各项报名信息。凡报考信息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报考人员网上预报名后,按照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审查确认,方可参加考试考核。未按规定时间到现场进行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考核资格。
(二)现场报名与资格审查。
1.时间和地点。
根据实际情况在烟台市教育局开发区分局网站提前至少一周发布具体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的时间、地点。
2.提交材料。现场资格审查提供下列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考生须提前按下列顺序装订好复印件,原件核对后归还:
(1)报名表(为上交材料封面)。
(2)身份证。
(3)学位、学历证书。博士研究生还需提供硕士、本科阶段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硕士研究生还需提供本科阶段学历证书、学位证书;2020年应届毕业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海外留学人员提供学历学位认证书。以上证书提供原件有困难的可以仅提供复印件。
(4)2020年应届毕业生提供就业协议书,往届毕业生提供报到证。
(5)教师资格证书。
(6)普通话证书。
(7)已签署就业协议的,须提交工作单位盖章的解除协议证明。
(8)博士毕业生须提供主要科研成果、论文、论著目录及荣获国家、省(部)级荣誉等情况。
(9)非“双一流”建设高校2020年应届普通全日制硕士(含)以上毕业生提供校级二等(含)以上奖学金证书或学校研究生处(教务处)出具的奖学金证明材料。
(10)获得“第七届山东省师范类高校学生从业技能大赛”二等奖(含)以上的2020年应届普通全日制本科(含)以上毕业生提供获奖证书。
(11)招聘岗位有“研究方向”要求的(附件1“专业要求”中的专业后面有括号的,括号内的内容即为专业研究方向要求),还须提供学习成绩表复印件和专业研究方向证明(专业研究方向证明,应由高校教务部门或研究生处(院)出具并加盖公章;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标明专业研究方向的,可作为专业研究方向证明)。
(12)本人近期彩色正面免冠2寸照片2张(照片反面写姓名及报考岗位)。
3.有关要求。资格审查须本人到场,不得委托他人。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参加现场资格审查,或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指定材料,均视为弃权。现场资格审查材料不全的,须在面试前一天下午5点前提交。用人单位出具的解约证明因故不能在面试前现场资格审查时提供的,也可在面试后第二个工作日下午5点前提供。资格审查通过人员领取准考证,加入指定微信群或者QQ群,资格审查后考试(包括初试、面试)、签约、体检、考察等有关事项通知均在微信群或者QQ群中发布,本次考试免收考试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