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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临沂兰山区部分事业单位招聘简章(81人)

2020-02-06 15:53:44 教师资格考试官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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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规定,经研究确定,2020年兰山区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81名(综合类岗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的范围和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身体条件和其他条件;

4、国家计划内招收的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应届毕业生应聘的,不限年龄;非应届毕业生应聘的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79年2月7日以后出生);

5、海外留学归国人员应聘须经教育部认定具备同等学历、学位;

6、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职业资格的高级技校或技师学院全日制毕业生,可分别按照全日制高职(大专)、本科毕业生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7、应届毕业生应聘的,须在2020年7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及相关证书;其他人员应聘的,须在2020年2月7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及相关证书。“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在期满取得合格证1年内的,应聘时可以按应届毕业生报名;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期满应聘的,按非应届毕业生报名。

8、属在职人员应聘的,应出具有用人管理权限的部门或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定向、委培毕业生应聘,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招聘岗位对工作经历有明确要求的,应聘人员须提供相应的工作经历证明(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作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以2020年2月7日为截止日期。

9、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10、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认可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可应聘公共文化服务机构、医疗卫生机构符合条件的岗位。

11、以下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未满最低服务期限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党纪政务处分在处分期或影响期未满的、有恶意失信行为被法院纳入失信人员名单尚未撤销的,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其中在读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非应届毕业生也不得用已取得的学历参加应聘。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12、定向招聘岗位:(1)由我省统一组织招募和选派的“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须是临沂市生源或在临沂市从事基层服务的,以下简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满2年且完成协议书(合同)规定的服务期限、考核合格后,3年内(指2016年、2017年、2018年招募和选派人员,其中“三支一扶”计划仅限2016年招募人员)应聘的,实行定向招聘。已按照优惠政策被录用为公务员或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再适用该政策。

参加服务基层项目的人员应聘非定向招聘岗位的,不再享受定向招聘有关政策,也不再加分。

(2)入伍前为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或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大学生,2019年12月底及以前服役期满退伍,符合兰山区接收安置条件,退伍后到兰山区所属安置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办理报到手续的退役大学生士兵,可应聘退役大学生士兵定向招聘岗位(退役大学生士兵应聘的有关政策由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负责解释)。

退役大学生士兵应聘非退役大学生士兵定向招聘岗位的,不再享受定向招聘有关政策,也不再加分。

(3)设置专项计划面向残疾人定向招聘。应聘人员须持有有效期内的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为临沂市户籍或生源,生活能够自理,无全身性、进行性、遗传性疾病,并符合招聘岗位的要求,能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独立开展工作。

二、招聘岗位和计划

招聘岗位和计划及具体要求详见附件。

报名结束后,除公立医院、乡镇(街道)事业单位对最终确定的应聘人数达不到计划招聘人数3倍的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及以上的,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应聘取消招聘计划岗位的人员,经本人同意,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招聘计划一经确定并向社会公布,未经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批准,不得变更。

公立医院、乡镇(街道)事业单位最终确定的报名人数达不到计划招聘人数3倍的招聘岗位,达到或超过计划招聘人数的,经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研究同意,可不再取消或核减招聘计划。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和资格审查工作,按以下程序进行:

1、报名

报名采取同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

网上报名时间:2月7日9:00—2月11日16:00

网上初审及报名查询时间:2月7日11:00—2月12 日16:00。

应聘人员认真阅读招聘简章,登陆临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应聘信息资料,须在报名时上传照片(一寸近期正面免冠照片,JPG格式,文件大小不超过20K)。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多次登陆填报应聘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报名资格一经初审通过,不能更改。初审不合格的人员,在报名及查询时间内可以应聘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应聘人员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应聘资格。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负责初审和解释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咨询电话见附件。

应聘人员在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后,要及时登陆报名网站,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要在2月7日11:00—2月13日16:00期间,登陆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为放弃。缴费成功后,要登陆报名网站打印《2020年临沂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 3月17日-22日登陆报名网站打印《准考证》。

根据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应聘人员应缴纳考务费每人40元。

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应聘人员资格初审通过后,可在缴费时间内通过电子邮件提供二代身份证和有关证明材料扫描件办理减免手续(邮箱:,发送邮件后请拨打确认)或由本人或委托他人于2020年 2月13日(8:30-12:00,14:00-17:00),携带二代身份证或有效期内带照片户籍证明及复印件和有关证明材料到兰山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办公室(临沂市金雀山路57号兰山区政府院内11号楼301房间区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办理减免手续。其中,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应聘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应聘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或者出具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核发的《山东省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卡》等。委托他人办理的,还须出具被委托人的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超过缴费时间的不再受理。

2、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对不符合应聘条件的,一经发现并查实,取消其应聘资格。

进入面试审查范围的人员,须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2020年临沂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准考证》、《应聘人员诚信承诺书》及一寸正面免冠照片2张(与网上报名上传照片同底版)。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应届毕业生应聘的,提交二代身份证、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含学校盖章的学习成绩单)。其他人员应聘的,提交二代身份证、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须在2020年2月7日之前取得)。在职人员应聘的还应提交有用人管理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

应聘岗位有其他要求的,还须按要求提交其他相关材料(如:学位证书、岗位工作年限证明、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或其他资格证书等)。

上述证件及证明材料均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海外留学归国人员须同时提交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授权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手续。

省实施的“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应聘定向招聘岗位的,除出具上述有关材料外,还须出具以下材料:户口簿(或有效期内带照片户籍证明、生源所在县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生源地证明,三者必须提供其一);参加“三支一扶”计划项目的人员出具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签发的《招募通知书》和县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考核材料;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人员出具团省委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

退役大学生士兵须同时提交入伍通知书、退伍证、户口簿及安置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出具的证明;

应聘残疾人定向招聘岗位的须同时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和户口簿(或有效期内带照片户籍证明、生源所在县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生源地证明,三者必须提供其一)。

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应聘的,还需提供《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应聘的,还需提供《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取得面试审查资格的应聘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向招聘单位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或提供材料主要信息不实的人员,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岗位空缺,在笔试合格分数线(含)以上,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面试资格审查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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