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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淄博市市属事业单位综合类岗位招聘162人公告职位表

2020-02-06 14:32:23 教师资格考试官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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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事业单位岗位空缺和工作需要,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等有关规定,现就2020年淄博市市属事业单位综合类岗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分类及组织形式

本次招聘岗位为A类(综合类)岗位,其中:A1类岗位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A4类岗位免笔试,面试采取专业技能测试的方式进行。

本次招聘报名、笔试和A1类岗位面试由市公开招聘主管机关统一组织;A4类岗位面试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组织;资格审查、考察、体检、公示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

二、招聘范围及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含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香港和澳门居民)。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三)年龄一般在40周岁及以下(1979年2月17日及以后出生),招聘岗位有其他要求的除外。

(四)符合招聘岗位的学历、学位、专业等要求。

国内应届毕业生须在2020年7月31日及以前取得应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资格证书等材料;国(境)外高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须在2020年8月31日及以前取得应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资格证书、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等材料;其他应聘人员须在2020年2月16日及以前取得应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资格证书等材料。

其他未明确的时间计算截止日均为2020年2月16日。

(五)符合招聘岗位的工作经历和其他要求。

工作经历是指与企业建立劳动关系并缴纳职工养老保险、在部队服役、被国家机关录用、被事业单位聘用期间的工作经历。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计算,时间截止到2020年2月16日。

“市直面向大学生退役士兵定向招聘岗位”的范围和条件详见附件2。

(六)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身体条件。

(七)在职人员(含已签订就业协议的人员)应聘的,须征得所在单位(就业协议单位)同意。

在职人员是指与企业建立劳动关系、被国家机关录用、被事业单位聘用的人员。签订就业协议人员是指与单位签订初步就业协议的人员。

(八)不能应聘的情形详见应聘须知(附件2)。

三、招聘岗位及具体要求

招聘岗位的具体要求由招聘单位根据行业特点和单位实际制定,招聘岗位是否允许相近专业应聘,应聘人员所学专业、工作经历等是否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认定。应聘人员对招聘条件有疑问的,可拨打招聘单位电话咨询。招聘岗位具体要求及咨询电话详见招聘岗位一览表(附件1)。

四、报名与初审

报名工作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

报名网址:淄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事业单位招聘”专栏。

报名时间:2020年2月17日09:00-2月19日16:00。

审核时间:2020年2月17日09:00-2月20日12:00。

缴费时间:2020年2月17日09:00-2月20日16:00。

1、网上报名:应聘人员须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及附件内容,登陆指定的报名网站,填写相关个人应聘信息,上传电子照片(本人近期正面免冠照片,要求纯色背景、面部清晰可辨、jpg格式、大小15—45k),并在规定的时间(以报名系统时间为准)内提交。每人限报1个岗位。应聘人员对审核结果有疑问的,可拨打招聘单位电话咨询。

应聘人员须用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信息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身份证及信息必须一致。

报名时,应聘人员要认真阅读网上报名系统有关要求和诚信承诺事项,提交的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完整,能够体现招聘岗位的要求。报名过程中遇到技术问题请认真查看网站报名入口处说明和报名系统登录界面右上角常见问题解答。因提交应聘信息不及时、不准确、不完整、不符合要求影响报名的,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相应后果。应聘人员的信息、材料不实或者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网上报名系统的表项中未能涵盖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按照相近专业应聘的、按照新旧专业对照关系应聘的,须在“备注栏”中如实填写。个人简介,须填写高中及以后的学习、工作情况。家庭主要成员情况,须填写直系血亲、夫妻的姓名、工作单位及职务。

应聘人员在初审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报名信息经初审通过后,不能更改。在报名时间内,初审不通过的应聘人员,可根据情况修改完善信息后继续填报原岗位或改报其他岗位。报名时间截止后,初审不通过的应聘人员不能改报其他岗位,但可在审核时间截止2小时前(即2月20日10:00前)修改完善原岗位报名信息。

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应聘人员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伪造变造证件、证明(其他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的,查实后取消本次应聘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招聘各环节信息在淄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发布,拟聘用人员公示名单在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网站发布,应聘人员应注意及时登录网站查看。由于本人未及时查看相关信息而造成的不良后果,责任自负。

2、网上初审:网上初审,是根据应聘人员网上填写的信息进行初步审核。网上初审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应聘条件的最终依据。现场资格审查与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的,以现场资格审查结果为准。

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在报名期间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进行网上初审,同时做好相关咨询工作。对符合应聘条件的,应初审通过;对不符合应聘条件的,应初审不通过并说明原因。对通过网上初审的人员,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应留存应聘人员的报名信息,以供资格审查时参考。

3、网上缴费:通过初审的应聘人员,除A4类岗位的应聘人员和经认定符合免笔试考务费条件的应聘人员外,应按规定的时间在网上缴纳笔试考务费,逾期未交费的,视为弃权。

根据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笔试考务费为每人每科40元。缴费分微信扫码和中国建设银行借记卡网银两种方式,应聘人员可任意选择其中一种方式进行缴费。

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人员、农村绝对贫困家庭人员、残疾人应聘的,可免笔试考务费。符合免笔试考务费条件的应聘人员在网上初审通过后,于报名时间截止前(2月19日16:00前)将免笔试考务费有关材料发送至指定电子邮箱,并拨打指定电话确认邮件收到情况(具体要求详见附件2)。免笔试考务费认定结果以电子邮件形式反馈本人,未通过认定人员请及时缴费,通过认定人员报名缴费截止后统一进行免缴费处理。

4、取消、核减计划:报名、缴费截止后,对最终确定的应聘人数达不到规定开考比例(A4类岗位按1:1,研究生岗位按1:2,其他岗位按1:3)的岗位,按照规定开考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或取消招聘岗位。取消、核减结果将在缴费截止后3个工作日内在淄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告。取消招聘岗位的应聘人员将不能改报,做退费处理。

五、考试与资格审查

(一)笔试

笔试只考一科,采取与省里统一时间、统一试卷、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笔试内容包括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科技知识、省情省况等基础性知识和综合写作。

笔试时间初步定于2020年3月22日上午9:00—11:30。笔试时间是否调整,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将根据疫情防控需要及时研究确定,淄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将及时予以公告,请广大考生注意关注网站信息。

应聘人员可于笔试开始前3天登陆网上报名系统打印笔试准考证。

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由市公开招聘主管机关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

笔试成绩不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的A1类岗位应聘人员,根据各岗位的招聘计划数(以取消、核减后为准),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审查范围人员;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的,笔试成绩并列人员全部进入资格审查范围,不满上述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进入资格审查范围人员。A4类岗位应聘人员,经网上报名初审通过的全部进入资格审查范围。

(二)资格审查

进入资格审查范围的应聘人员,须由本人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向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提交相关材料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否则视为弃权。现场资格审查所需提交的主要材料见应聘须知(附件2),具体要求以资格审查公告为准。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工作中发现审核通过人员不符合应聘资格或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对于弃权和资格审查不通过的应聘人员,取消面试资格,因此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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