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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下半年青海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报名通告

2021-12-03 10:40:09 教师资格考试官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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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教育部考试中心《关于2021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务相关事项的通知》(教试中心函〔2020〕115号)安排,2021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简称NTCE)面试时间为2022年1月8日-9日。现就青海省面试考试报名安排通告如下:

一、时间安排

1.网上报名时间:12月9日—12日

2.微信程序审核材料上传时间:12月9日—13日17时

3.网上审核时间:12月9日—13日17时

4.网上缴费截止时间:12月15日24时

5.防疫打卡时间:12月18日-2022年1月9日(报名成功考生请关注青海省教育考试网近期将发布的防疫须知)

6.打印准考证时间:2022年1月3日—9日

7.面试时间:2022年1月8日-9日(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二、报考条件及注意事项

(一)报考对象

申请报名参加青海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有青海省户籍,或是已在我省办理居住证(有效期内)的外省户籍人员,或是青海省内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读学生。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3.符合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体检标准。

4.符合《教师法》规定的学历要求。

5.普通高等学校在校三年级(本科三年级及以上,专科三年级,3+2毕业学年)以上学生,可凭学校出具的在籍学习证明报考。

6.参加青海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藏语文学科考试的考生范围为:(1)本省普通高校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学(藏语)专业三年级及以上本专科在校学生或在读研究生。(2)具有普通高等学校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学(藏语)本专科、研究生学历,且具有本省户籍或居住证的考生。

7.根据教育部办公厅、中共中央台湾工作办公室秘书局、国务院港澳台事务办公室秘书行政司《关于港澳台居民在内地(大陆)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师厅〔2020〕1号)精神,自2020年起,在内地(大陆)学习、工作和生活的港澳台居民,可申请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具体事项按照相关规定办理。

8.根据2020年8月17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和《教育部关于印发<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教师函〔2020〕5号)精神,符合条件的教育类研究生、公费师范生可参加学校组织的教育教学能力考核,也可自愿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申请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

符合上述报考条件,已参加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各科成绩合格且在有效期内,方可报名参加面试。

被撤销教师资格的,5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曾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执行。

(三)注意事项

考生报名前必须认真阅读报名所需条件及相关文件规定,并对提供的报名信息、个人照片、防疫打卡等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不按要求填报报名信息,或不符合报考条件蓄意作假报名获得面试资格参加考试的,由此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高校在校生在报名前应充分了解本校寒假放假时间,可选择在“高校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报考本次面试。

本次面试西宁市设置两个考区:一是西宁在校生考区,报考人员为省内各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学习形式的大三及以上在校生;二是西宁非在校生考区,报考人员为除省内各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学习形式的大三及以上在校生以外的人员(含青海省户籍人员、青海省户籍的省外院校在校生、外省户籍持有我省居住证人员)。

请考生根据个人实际情况认真选择报名考区,个人选择错误造成的不利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三、报名、审核及缴费方式

1.报名方式:考生在报名期间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站(http://ntce.neea.edu.cn),按照栏目指引进行网上报名,选择报考面试类别、面试科目,完成其他信息录入后,扫描本次面试通告后附的微信小程序二维码,注册并登陆微信小程序,拍照上传审核所需的证件(证明)材料(操作指引和微信小程序二维码详见附件1)。

2.审核方式:疫情防控常态化时期,为方便考生提交审核信息,2021年下半年我省中小学教师资格面试报名取消现场确认,实行网上审核。考生须按照规定的时间(12月9日—13日17时)在微信小程序内上传相关材料,以便审核人员进行资格审核,逾期不予补办。审核期间,考生须随时登陆报名系统、微信小程序查看个人审核状态,审核时间截止前,仍处于“待审核”状态的考生应及时与审核点联系询问原因,避免错过审核时间。如因考生个人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上传相关材料,导致报名信息处于“待审核”状态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审核期间如有问题,请按照审核的提示联系相关单位,审核单位不代表面试考试地点,具体面试考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网上审核只对考生面试报名信息规范性等进行审核,考生学历信息审核将在教师资格认定阶段完成。考生上传提交的材料应使用报名公告附件提供的固定格式,自编无效。

3.考试收费

面试报名实行网上缴费,通过审核的考生在缴费时间截止前,登录报名系统,按照提示进行网上缴费,缴费完成后网页显示“完成报名”即为报名成功。逾期不缴费的考生视为报名无效,不再补办。

考生根据青海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青海省财政厅《关于继续执行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复函》(青发改价格函〔2018〕513号)文件规定,按照面试300元/人.次缴纳报名考试费。

4.注意事项

考生在报名系统内需提交本人近6个月以内的免冠正面证件照(不允许戴帽子、头巾、发带、墨镜等),白色背景,显示考生头部和肩的上部;照片应为JPG/JPEG格式,不大于200K。

考生因信息有误、照片格式、提交材料不符合要求等原因而未能通过资格审核的,须在网上审核时段内修改个人信息(重新上传照片或修改个人资料),重新选择报考类别、考区、面试科目,正确提交信息后重新进行资格审核。

未在规定时间内上传证件(证明)材料、超过审核期限仍未提交修改信息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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