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暂行办法>的通知》(教师〔2013〕9号)、《教育部办公厅 中共中央台湾工作办公室秘书局 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秘书行政司关于港澳台居民在内地(大陆)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师厅〔2019〕1号)、《教育部教师工作司关于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增加“特殊教育”等学科的通知》(教师司函〔2019〕51号)、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陕教规范〔2016〕7号),现将2021年下半年陕西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报名及考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防疫要求
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要求,报名参加2021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的考生,应提前关注选报考区属地疫情防控政策(见附件1中的备注或考区信息发布平台),按照要求参加面试现场确认和考试。
现场确认环节,为避免考生大量聚集,一些考区采取网上预约的方式进行现场确认,请考生按预约时间到现场办理信息确认;有的考区按学段分时间、地点进行现场确认,请考生仔细阅读各考区时间安排,按时进行现场信息确认。考生到达确认现场,应遵守防疫要求,服从管理,佩戴口罩(核验身份信息时应摘下口罩),保持间距。
特别提示:
1.高校在校生在报名前应充分了解本校寒假放假时间,可选择在“高校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报考本次面试。
2. 为防止突发情况,建议异地考生慎重选择考区,尽量提前返回考区属地,以免不满足隔离时间要求,不能参加考试。考前14天考生须在所报考区属地每日进行身体健康状况监测,测量体温,如实记录个人健康信息,做好个人防护,尽量减少外出,避免参加聚集性活动或去人口密集场所。
3.考生须及时关注考区属地疫情防控要求,提前按要求做好考前各项准备工作。考试时,应遵守当地疫情防控要求,主动接受体温测量,除身份核查外,候考、抽题、备课环节应佩戴口罩。
4.考生须提前申领“陕西省疫情防控码”(健康码)及“通信大数据行程卡”(行程码),参加考试时须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纸质版、电子版均可)。健康码、行程码非绿码考生不能参加考试。
5.考生应至少提前1小时到达考点,进入考点时要保持安全距离,自觉出示健康码、行程码、核酸检测阴性报告、接受体温检测,进行身份验证,上交健康承诺书(见附件3)。
二、报考须知
(一)认真阅读《2021年下半年陕西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信息确认时间和地点》(附件1),注意各考区疫情防控要求、学段确认时间安排和网上预约要求。西安、宝鸡、咸阳、榆林考区考生按预约时间到现场进行信息确认,不接受未预约考生。
(二)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为全国统一考试,考试时间不可变更。如与考生报考的其它考试发生时间冲突,由考生自主选择,责任自负。
(三)考生应在户籍所在地或居住证申领地报名并参加考试。陕西户籍考生须在户籍所在市(区)报考;非陕西户籍考生在居住证申领地报考;驻陕全日制普通高校(陕西师范大学除外)在校三年级及以上学生和在读研究生,应在就读学校所在地报考。
(四)准确选择考区。陕西师范大学考区1仅限陕西师范大学在校生报考;陕西师范大学考区2仅限全省初中、高中、中职文化课类别“心理健康教育”、“日语”、“俄语”、“特殊教育”学科和小学类别“心理健康教育”、“信息技术”、“小学全科”、“特殊教育”学科考生报考。
全省报考中职专业课和中职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考生在西安考区报考。
港澳台居民持有效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可以在居住地申请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港澳居民持有效的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持有效的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可在工作关系所在地申请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五)笔试科目201A、202A合格的考生,面试仅限于报考小学类别音、体、美专业科目;笔试科目301A、302A合格的考生,面试仅限于报考初中、高中、中职文化课类别音、体、美专业科目。201、202、301、302科目合格且成绩在有效期内可替代对应的201A、202A、301A、302A科目成绩,可选择报考音、体、美专业科目。
(六)考生必须本人填写、核准报名信息并完成网上报名,不得交由第三方代为报名。考生必须为所填报的个人信息的准确性负责并承担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