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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烟台市体育局所属事业单位招聘教师简章(1人)

2021-07-14 10:37:12 教师资格考试官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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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考察、体检。

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确定后,由烟台市体育局按计划招聘人数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对应聘人员进行考察、体检。

考察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首先考察拟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师德水平。根据招聘岗位的要求,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对考察对象进行资格复审。被考察对象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如经考察不合格或发现在应聘过程中有弄虚作假等违反招聘有关规定的行为,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应聘人员在考察过程中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或者有其他妨碍考察工作的行为,干扰、影响考察单位客观公正作出考察结论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将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考察参照《山东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实施,国家对招聘岗位考察标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根据山东省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规定,招聘单位、招聘主管部门及考察组要严格审核把关被考察对象档案,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要认真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并处理到位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负担,享受减免考试费用的人员由招聘单位负担。所有体检项目检查完毕后,主检医师认为要做进一步检查方能做出判断的,应聘人员要服从主检医师的安排,做进一步检查。应聘人员或用人单位对体检结果(当日当场复检项目除外)有异议的,均可在收到体检结论7日内,向烟台市体育局提出书面申请,并由烟台市体育局组织复检,复检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项目由复检医疗机构确定,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费用由申请复检一方负担。复检只能进行一次。应聘人员没有征得体检组织机构同意,不在规定的时间参加体检或复检,视为弃权。应聘人员不服从主检医师体检安排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病史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有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并将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体检时间、其他要求由招聘单位另行通知。

(五)公示。经体检、考察均合格,确定拟聘用人员,在市体育局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考察、体检不合格的,或公示期有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公示期间有异议的,招聘单位及烟台市体育局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作出结论。对聘用手续办结前因拟聘用人员被取消聘用资格或弃权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招聘岗位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六)聘用。

办理聘用手续,由招聘单位填写《事业单位聘用人员情况汇总表》和《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登记表》,报招聘主管机关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由招聘主管机关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拟聘用人员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办理有关调动、派遣手续,招聘单位按规定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应聘人员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的,视为弃权。

四、其他

(一)防疫要求。根据关于防疫期间考试工作要求,请报考人员注意以下事项:

(1) 6月21日以来,考生及共同居住人凡有国(境)外或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或有发热、乏力、咳嗽、咽痛、打喷嚏、腹泻、呕吐、黄疸、皮疹、结膜充血等疑似症状者,须主动报告,并尽快就诊排查,烟台市体育局将根据防疫部门工作要求,综合研判并通知考生是否具备正常参加现场资格审查及考试的条件。

(2)考生应每天采取自查自报方式进行健康监测,早、晚各进行1次体温测量,并在现场资格审查时提交《考生健康承诺书》(附件5)和《考试人员健康管理信息采集表》(附件6)。现场资格审查前14天内如考生所在地区升级为中、高风险地区,应及时主动向招聘单位、烟台市体育局报告,并尽快就诊排查,烟台市体育局将根据防疫部门工作要求,综合研判并通知考生是否具备正常参加现场资格审查及考试的条件。

(3)所有考生参加现场资格审查及考试时应主动佩戴防护口罩,出示动态健康码。考生及共同居住人凡有国(境)外或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提供7日内的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原件)。无法提供健康证明的,以及经现场专业人员确认有可疑症状(体温37.3℃以上,出现持续干咳、乏力、呼吸困难等症状)的考生,不得进入考点。现场资格审查及考试期间要服从工作人员指挥管理,自觉保持安全距离。现场资格审查及考试结束后,考生应主动离开,不得聚集。现场资格审查以及考试过程中,如出现疑似症状,应主动报告。

(4)请广大考生近期注意做好自我健康管理,以免影响考试,应减少跨区域流动,尤其避免到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活动。凡违反国家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关规定,隐瞒、虚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疫情防控未尽事宜,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5)按照疫情防控要求,考点实行封闭管理,现场资格审查、考试仅限考生本人参加。

(二)报考人员在报考期间,应仔细阅读本招聘简章等各附件,在招聘期间保持所提供通讯方式畅通,并密切关注烟台市体育局网站的相关通知。因本人原因未获知相关信息而影响招聘或聘用的,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招聘政策和本招聘简章规定执行,如发现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处理。

(三)资格审查贯穿招聘程序全过程,如发现有条件不符、提供材料不实、面试作弊的,将随时取消考生资格。

(四)本次公开招聘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公开招聘考试命题组、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公开招聘无关。

招聘工作具体事宜请咨询烟台市体育局及有关学校,咨询电话:

烟台市体育局:0535-6632175

烟台市体育运动学校:0535-6887382

网上报名期间咨询及复核电话:0535-6887382

监督电话:0535-6916356

烟台体育局网址:http://tyj.yantai.gov.cn/

本简章由烟台市体育局负责解释。

点击下载:

附件1:烟台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a.xlsx

附件2:烟台市体育局所属事业单位招聘教师报名表b.docx

烟台市体育局

2021年 7月13日

原标题:烟台市体育局所属事业单位2021年公开招聘教师简章

文章来源:http://tyj.yantai.gov.cn/art/2021/7/13/art_2608_287975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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