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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和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等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307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应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四)年龄40周岁以下(1980年7月16日以后出生);
(五)应聘初中教师岗位的,需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应聘小学教师岗位的,需具备师范专业专科及以上学历或非师范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应聘幼儿教师岗位的,需具备专科及以上学历;
A类岗位用于专项招聘2021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含择业期内未落实过工作单位的2019、2020年高校毕业生);B类岗位不限。
急需紧缺岗位限2021年应届研究生毕业生报考;
(六)应聘初中教师岗位的,报考学科须与所学专业、教师资格证书学科一致;应聘小学教师岗位的,语文、数学学科不受所学专业和教师资格证书学科限制,其他学科须与所学专业或教师资格证书学科一致;应聘幼儿园教师岗位的,学前教育学科须与所学专业或教师资格证书学科一致,体育学科所学专业须为体育学类专业并具备相应教师资格;
(七)须具备相应教师资格,普通话标准须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报考语文教师岗位的须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受疫情影响,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可持在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笔试合格成绩报名应聘。严格“持证上岗”,所有教师岗位拟聘人员在办理聘用手续前须取得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
(八)应届高校毕业生须在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应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及相关证书。“应届毕业生”是指国内普通高等学校或承担研究生教育任务的科学研究机构中,由国家统一招生且就读期间个人档案保管在就读院校(或科研机构),并于2021年毕业的学生。其他应聘人员须在2021年7月16日前取得应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及相关证书;
海归留学人员以国(境)外取得学历、学位应聘的,还需出具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材料。对暂未取得认证的,采取“承诺+容缺”方式,允许先行参加考试,并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及有资质的机构出具的翻译资料,并作出规定时间内可取得相关材料的承诺;
(九)在职人员报考须提交具有用人管理权限部门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
(十)具有招聘岗位所需其他条件。
东港区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含人员控制总量人员)不得应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东港区内在编人员(含人员控制总量备案人员)和计划内编外聘用人员不得应聘。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对2016年及以前参加全省招募选派到东港区服务的“三支一扶”计划人员、2019年以前选派的东港区生源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全国项目和山东项目人员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以及外省2019年以前选派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全国项目东港区生源人员,服务满2年且完成协议书(合同)规定的服务期限、考核合格的,实行定向招聘。从小学语文招聘计划中拿出1个计划供此类人员报考,报名人员达不到1:2比例的,该计划相应调整到面向社会招聘的小学语文计划中。已享受优惠政策被录用为公务员或招聘为事业单位人员的,不再适用该政策。
二、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招聘教师307名,其中初中教师47名、小学教师110名、幼儿园教师150名。具体招聘岗位、计划见下表。
学科 | 语文 | 数学 | 英语 | 物理 | 化学 | 生物 | 道德与法治 | 历史 | 地理 | 信息 | 体育 | 音乐(普通类专业) | 音乐(管弦乐类专业) | 美术 | 学前教育 | 合计 | |
学段 | |||||||||||||||||
初中(A岗位) | 2 | 4 | 2 | 1 | 3 | 1 | 2 | 3 | 1 | 2 | 1 | 1 | 23 | ||||
初中(B岗位) | 2 | 3 | 1 | 1 | 1 | 1 | 1 | 1 | 1 | 1 | 2 | 1 | 1 | 17 | |||
初中(急需紧缺岗位) | 2 | 2 | 1 | 2 | 7 | ||||||||||||
小学(A岗位) | 31 | 12 | 2 | 2 | 3 | 9 | 4 | 1 | 5 | 69 | |||||||
小学(B岗位) | 12 | 4 | 2 | 1 | 1 | 4 | 2 | 1 | 2 | 29 | |||||||
小学(急需紧缺岗位) | 6 | 2 | 2 | 1 | 11 | ||||||||||||
小学(定向岗位) | 1 | 1 | |||||||||||||||
幼儿园 | 城区幼儿园及分园(A岗位) | 6 | 85 | 91 | |||||||||||||
城区幼儿园及分园(B岗位) | 3 | 36 | 39 | ||||||||||||||
乡镇幼儿园(A岗位) | 4 | 10 | 14 | ||||||||||||||
乡镇幼儿园(B岗位) | 2 | 4 | 6 | ||||||||||||||
小计 | 56 | 27 | 8 | 1 | 2 | 4 | 5 | 3 | 4 | 6 | 36 | 9 | 2 | 9 | 135 | 307 |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采取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网上打印准考证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21年7月16日8:30—7月18日18:00
审核时间:2021年7月16日8:30—7月19日16:00
缴费时间:2021年7月17日8:30—7月19日18:00
打印准考证时间:2021年7月22日8:30—7月24日9:30
报名网址:http://qzpta7.chinasyks.org.cn/New_rzdonggangjy/index.html#/index
登录报名系统后务必将页面网址添加到收藏夹备用。
(一)网上报名
应聘人员登录指定的报名网址,进入网上报名系统,如实填写、提交个人相关报名信息资料,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数码证件照片(JPG格式,分辨率:高160像素、宽120像素,照片务必清晰,文件不超过20KB),每个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在资格审核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报名资格一经初审通过,不能更改。应聘人员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笔试、面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应聘人员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获取考试资格的,查实后由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取消其本次应聘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处理。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二)网上初审
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及时查看网上报名情况,认真进行资格审查,确认初审结果。应聘人员在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后,可在报名开始至审核截止时间之前登录网站,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
(三)网上缴费
通过网上初审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进行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为放弃。
根据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东省财政厅《关于重新明确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录用考试报名考务费标准问题的通知》(鲁发改成本〔2018〕1427号)核定的标准,考务费的收取标准为每人每科40元。
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的应聘人员(建档立卡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和即时帮扶人口、城乡低保对象和特困人员以及残疾人),不实行网上缴费,网上初审通过后,可由本人或委托他人携带相关材料于7月19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00)到东港区教育和体育局政工科(莒州路69号农检中心719室)办理现场确认和减免手续。减免考务费所需提供的证明材料包括: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两面);2.应聘人员为建档立卡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和即时帮扶人口的,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扶贫办(部门)出具的有关证明;应聘人员为城乡低保对象和特困人员的,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民政部门出具的有关证明;残疾人员提供《残疾人证》。超过审核认定时间的视为未交费不再受理。
(四)招聘计划调整
报名结束后,对应聘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聘用1人的,原则上取消招聘计划;计划聘用2人(含)以上的,按规定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定向招聘岗位核减计划相应调剂到非定向岗位。取消或核减的招聘计划经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决定后调整到其他岗位。应聘取消招聘计划岗位的人员,经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或办理退费手续,改报只进行一次。
(五)准考证打印
应聘人员于7月22日8:30—7月24日9:30登录报名系统,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和《东港区2021年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疫情防控考生承诺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