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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青岛高新区实验小学(北京第二实验小学青岛分校)招聘教师简章(13人)

2021-06-15 19:10:11 教师资格考试官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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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单位简介

青岛高新区实验小学(北京第二实验小学青岛分校)是青岛高新区管委与北京第二实验小学合作办学的全日制公办小学,是北京第二实验小学在山东设立的唯一分校。学校传承和发扬北京第二实验小学的核心理念,实现课程同步、校园活动同步、教师培训同步、行政管理同步、专家指导同步,努力建设一所高标准、示范性的区域名校。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等文件要求以及省、市有关规定,结合工作需要,青岛高新区实验小学(北京第二实验小学青岛分校)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13名。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2021年青岛高新区实验小学(北京第二实验小学青岛分校)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计划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四)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5年6月253日以后出生),2021年应届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80年6月253日以后出生);

(六)具有相应学科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受疫情影响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可持在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笔试合格成绩(即“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成绩”,小学教师资格为两科笔试成绩,初中、高中教师资格为三科笔试成绩)报名应聘。拟聘人员在办理聘用手续前须取得教师资格证书;

(七)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定向、委培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

现役军人,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应回避情形的岗位。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hrss.qingdao.gov.cn/)、青岛市教育局官网(http://edu.qingdao.gov.cn/)和青岛高新区实验小学(北京第二实验小学青岛分校)微信公众号(见附件1)面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

1.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报考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网上报名系统(http://www.qdgxqzp.com/wsbm/webregister/index.aspx)进行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2.报名时间:

网上报名:2021年6月23日9:00-6月25日16:00;

网上审核:2021年6月24日14:00-6月26日16:00;

查询及缴费:2021年6月24日14:00-6月27日16:00。

3.报名要求:

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本招聘简章,确认符合拟应聘岗位的条件,并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并按要求上传照片。

报考人员应妥善保管登录名和密码,以防他人盗用影响报名和考试。

网上报名系统家庭成员及其主要社会关系,须填写姓名、工作单位及职务。学习和工作经历,须从高中阶段开始填写。

报考人员必须使用二代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报考人员在网上审核前多次登录填交报名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报名资格一经网上审核通过,不能更改个人信息。

因提交报名申请材料不准确、不完整、不符合要求,影响网上报名的,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相应后果。

4.网上审核:

青岛高新区实验小学(北京第二实验小学青岛分校)在报名期间按照本招聘简章公布的招聘条件和要求,对报考人员的报名信息进行网上审核,确定网上审核结果。对具备报名资格并符合应聘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未通过审核的人员,要说明理由;对提交材料不全的,应注明缺失内容,并退回报考人员进行补充。对经审核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填报信息存在问题以及弄虚作假的人员,一律不予通过审核。

报考人员应及时查询网上审核结果,对审核结果如有疑问请及时联系招聘学校。对因报考人员填报信息有误或不符合报名条件,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未重新提交信息审核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报名,逾期不再补办。

招聘学校尚未审核或未通过网上审核的,在2021年6月25日16:00前可以更改、补充报名信息,也可以改报其他职位。2021年6月25日16:00以后不能更改、补充报名信息,也不能改报其他职位。

5.缴费:

面试考务费按每人70元收取。报考人员网上审核通过后,须按规定时间进行网上缴费,网上缴费成功即完成面试报名。网上审核通过人员逾期未完成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为弃考,取消其面试资格。

网上报名结束后,对最终确定的应聘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含)以上的,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取消核减的计划将于青岛高新区实验小学(北京第二实验小学青岛分校)微信公众号予以公告,请考生根据公告要求办理改报等事宜。

6.网上打印报名资料:

报考人员网上审核通过后,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2021年青岛高新区实验小学(北京第二实验小学青岛分校)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报名登记表保存到办理聘用手续阶段。

(三)面试

1.面试方式及内容:

教师岗位面试采用说课(讲课)和答辩相结合的方式,部分岗位增加技能测试(见附件1)。说课(讲课)、答辩主要考核岗位所需的基本能力和专业水平,技能测试主要考核专业实践操作能力。

2.面试安排:

面试具体时间及要求通过学校微信公众号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

招聘岗位进入面试范围人数超过30人无法一天完成面试的,增加初试环节。初试采用答辩或专业测试方式进行,初试成绩不带入面试。招聘单位根据初试成绩,按招聘岗位由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原则上参加面试人员不低于30人。初试成绩和参加面试人员名单于每个岗位初试结束当天在学校微信公众号上公布。

3.面试成绩计算:

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并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面试按照说课(讲课)、答辩、技能测试环节分别由考官打分,每个环节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计算平均成绩。

面试采用说课(讲课)、答辩两种方式的,两项满分均为100分,两项成绩分别按70%、30%比例加权计算面试成绩;面试采用说课(讲课)、答辩和技能测试方式的,三项满分均为100分,三项成绩分别按35%、15%、50%比例加权计算面试成绩。

4.面试成绩公布:

面试成绩原则上在每个岗位或每场面试结束后,当场向报考人员宣布,并于面试当天通过学校微信公众号公布。学校根据面试成绩,按招聘岗位计划人数1:3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笔试范围人员。说课(讲课)、答辩、技能测试成绩中有一项低于60分的,不进入笔试范围。进入笔试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进入笔试人员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相应岗位招聘计划。

(四)资格审查

青岛高新区实验小学(北京第二实验小学青岛分校)对进入资格审查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采取现场审查有关材料的方式进行,资格审查通过的人员缴纳笔试报名费后通过报名进入笔试范围。资格审查时间详见学校微信公众号,未按规定时间到现场进行资格审查的,提交材料不齐或不符合要求的,取消笔试资格。对恶意提交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伪造证件或证明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本次报考资格。进入资格审查人员因弃权或取消资格产生的空缺,可按面试成绩依次递补。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

资格审查须提交的材料:

1.《2021年青岛高新区实验小学(北京第二实验小学青岛分校)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本人亲笔签名)。与《报名登记表》同底版的2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两张。

2.《青岛高新区实验小学(北京第二实验小学青岛分校)公开招聘教师诚信承诺书》(附件2),本人亲笔签名。

3.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使用A4型纸复印清晰,下同)。

4.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相应教师资格证书(或成绩单)、普通话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报考人员研究生所学专业原则上应与本科所学专业一致。

5.2021届毕业生提交学校核发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定向、委培毕业生还需提交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

6.无业人员须提交就业创业证或相关部门出具的无业证明。

7.在职人员须提交有用人权限的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证明,公办中小学教师应聘须出具经县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参加应聘的证明。

8.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其他证件和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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