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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东营市东营区招聘中小学(幼儿园) 教师简章(413人)

2021-06-13 12:54:55 教师资格考试官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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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东营教师招聘公告|职位表汇总「市直及各县区」

 

根据工作需要,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 6号)、《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0〕27号)、《关于进一步改进全市教育卫健部门所属学校医院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东人社发〔2019〕10号)等文件规定,经区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同意,并报上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核准,现将2021年东营区公开招聘教师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应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80年6月19日以后出生);

3.遵守宪法和法律;

4.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5.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6.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服务年限未满(含试用期)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以及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全日制毕业生,毕业时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职业资格的,可以分别按照全日制高职(大专)、本科毕业生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在职人员(含已签订就业协议的人员)应聘的须于面试前现场资格审查时提供有用人权限部门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

对暂未取得国(境)外学位认证的海归留学人员,可采取“承诺+容缺”方式,允许先行参加考试,在考察或体检时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二、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条件、招聘人数等具体要求见《2021年东营区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中小学教师岗位计划一览表》(附件1)和《2021年东营区公开招聘人员控制总量幼儿园教师岗位计划一览表》(附件2)。

三、报名、初审和缴费

(一)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2021年6月19日9:00—6月23日16:00

查询时间:2021年6月19日11:00—6月24日16:00

报名方式:应聘人员登录东营区人民政府网站(网址:http://www.dyq.gov.cn)报名。

应聘人员报名时,如实填写相关个人信息资料。上传的照片为清晰的近期正面免冠证件照,按指定网站提示要求,处理好后上传报名系统。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多次登录提交报考信息的,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初审通过后,报名信息不能更改。2021年6月23日16:00报名截止后,尚未初审或者初审未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不能再修改、补充报名信息,应聘人员报名时应按照规定流程和时限,尽早完成各环节操作。

应聘人员必须使用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报名。应聘人员填报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相一致,并符合招聘岗位要求。重要报名信息填报不实的,按弄虚作假处理;因信息填报不全、错误等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名资格。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二)资格初审

初审时间:2021年6月19日11:00-6月24日16:00。

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节假日不休息),及时查看网上报名情况,认真进行资格审查,确认初审结果。

(三)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2021年6月19日11:00-6月25日16:00。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缴费,逾期未进行网上缴费的,视为放弃。缴费成功人员于2021年7月5日9:00-7月7日9:30登录报名网站打印笔试准考证,以及《2021年东营市教育系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和《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参加面试前现场资格审查时使用)。

根据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笔试考务费的收取标准为每人每科40元,面试考务费的收取标准为每人每场次70元。

拟享受减免报名考务费的应聘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在资格初审通过后,于2021年6月25日16:00前将相应材料拍照,并将照片以电子邮件附件形式,统一发送至邮箱:dyqjszp2021@163.com,邮件主题应统一为:“费用减免+考生姓名+身份证号”,并拨打0546-8251879电话进行确认。所需提供的证明材料见《2021年东营区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应聘须知》(附件3)。

报名结束后,对应聘人数与拟招聘人数之比达不到3:1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含)以上的,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计划。

取消、核减计划在东营区人民政府网站予以公告,取消招聘计划的应聘人员应根据公告要求,在规定时间内由本人申请,可改报附件1或附件2中其他符合条件岗位。请报名人员在确认缴费后,注意关注取消岗位公告,并保持通讯畅通。在规定时间内未申请改报的,视为自愿放弃应聘资格。

(四)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资格初审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应聘条件的最终依据。凡在后续工作中发现初审通过人员不符合应聘资格或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对进入面试范围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查。进入面试范围的应聘人员应按照资格审查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所需提供的证明材料见《2021年东营区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应聘须知》(附件3)。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

(一)笔试

笔试各学科只考一科,采取全市统一时间、统一试卷、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考试内容为教育基础知识、学科专业知识。

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由区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领导小组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笔试成绩在报名网站上查询。

笔试时间:2021年7月7日上午9:00-11:30。

(二)面试

面试人选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招聘计划3倍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同一招聘岗位进入面试范围人员最后一名出现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并按规定程序面向社会公布。面试人选在面试资格审查规定时间内,未按要求提供有关材料的,视为自愿放弃。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放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笔试合格人数出现全部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计划;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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