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根据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面向博士或副高及以上招聘的岗位采取简化程序直接面试的方式组织。
1.笔试
笔试由学院统一组织。其中,教师13、教师20、教师21、教师22岗位,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听、说、读、写等方面专业知识,其他岗位笔试内容为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师职业道德相关知识。笔试满分为100分。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为50分。
笔试时间:2021年6月27日上午9:00-11:30,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应聘人员凭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参加笔试,笔试结束后将于3天内公布笔试成绩及面试人选名单。
2.面试
面试人选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根据招聘岗位和招聘人数由高分到低分按比例依次确定,简化程序直接面试的根据实有报名合格人数确定,并按规定程序面向社会公布。
进入面试范围人员应按要求向招聘单位提交有关材料,未向招聘单位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因自动放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并面向社会公布。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达不到招聘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面试方式按照岗位类别进行分类,其中,辅导员岗位面试采用主题班会的方式,教师29岗位采用试讲加专业测试的方式,管理1岗位采用试讲加答辩的方式,其他教师岗位采用试讲的方式。
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理论修养、思维能力、创新能力、工作技能及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水平等,时间每人不超过30分钟。面试满分100分,各岗位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0分,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考察体检范围。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考试总成绩。直接面试的,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考试总成绩,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如笔试成绩也相同,可采取专业加试的方式确定。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等另行通知。
(五)心理测试
心理测试采取网上测评方式进行,面试结束公布成绩后,参加学校组织的心理测试,心理测试结果作为考察参考。
(六)考察和体检
学院成立考察体检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体检工作。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面向社会公布,组织考察体检。对体检合格人员,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
考察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组织谈话、实地走访、档案审查等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查,重点审查“三龄两历一身份”等内容。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并处理到位的,不予办理聘用手续。考察体检工作小组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写出书面考察意见。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七)公示和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省商务厅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省商务厅或学院按有关规定调查处理,并做出结论。公示期无异议的,按规定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待遇
聘用人员执行高等学校人员控制总量管理相关规定,工资、福利执行国家、省有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标准。
六、其他
未尽事宜,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1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字〔2020〕155号)、《关于印发2021年度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鲁人社发〔2021〕7号)和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优化职业院校公开招聘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字〔2020〕80号)相关规定执行。
七、联系方式
联 系 人:王老师
咨询电话:0532-55761059
投诉举报电话:纪委办公室(监察室): 0532-55761268
组织人事处:0532-55761051
工作时间:工作日8:30-11:30 13:30-16:30
通讯地址:青岛市李沧区巨峰路201号(山东外贸职业学院组织人事处)(邮编:266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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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外贸职业学院
2021年6月4日
原标题:山东外贸职业学院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文章来源:http://hrss.shandong.gov.cn/articles/ch00238/202106/8ad66813-5aa7-4f03-b7fa-0d48e139268e.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