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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单位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山东省实行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办法(试行)》(鲁人社发〔2017〕53号)等文件规定,我区公开招聘260名幼儿教师(控制总量备案管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具体招聘岗位见《滨城区2021年公开招聘幼儿教师岗位表》(附件1)。
附件1中所指的“高校毕业生”,主要是指应届高校毕业生和择业期内未落实过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其中,“应届高校毕业生”是指在国内普通高等学校或承担研究生教育任务的科学研究机构中,由国家统一招生且就读期间个人档案、组织关系保管在就读院校(或科研机构),并于当年毕业的学生。“择业期内未落实过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是指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国家规定的择业期(2019、2020届)内未落实过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二、招聘范围和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4.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0年6月5日后出生);
5.具备招聘岗位规定的专业、学历要求和其它条件。
6.受疫情影响,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可持在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笔试合格成绩(即“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成绩”,幼儿园、小学、中职教师资格为两科笔试成绩,初中、高中教师资格为三科笔试成绩)报名应聘。严格“持证上岗”,所有拟聘人员在聘用前须取得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
7.2021年高校应届毕业生须在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应聘岗位具体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其他应聘人员须提供2021年6月5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及相关证书。
8.在职人员应聘须经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同意,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含总量备案管理人员)应聘须经所在单位和教育主管部门同意。
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三、报名、资格初审和缴费
(一)个人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2021年6月5日9:00至6月7日16:00
查询时间:2021年6月5日11:00至6月8日16:00
应聘人员登录滨城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bincheng.gov.cn/)“通知公告—报名入口”进行报名,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报考信息资料,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数码照片。报考人员必须使用本人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进行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多次登录提交报考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岗位有其他条件要求的要在备注栏中注明。报名资格一经初审通过,不能更改。2021年6月7日16:00后,单位尚未初审或者初审未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不能再修改、补充报名信息。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报考有专业要求岗位的,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以毕业证上的专业全称为准),必须符合本公告岗位设置表“招聘专业”一栏中列出的专业。应聘人员在普通全日制高等学历教育阶段取得国家承认的辅修专业证书、双学位证书的,可与相应的毕业证书配合使用,依据辅修专业证书、双学位证书注明的专业报考。根据教育部公布的《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新旧专业对照表》(2015年),“招聘专业”一栏中所列专业凡符合对应关系的,可视为同一专业。
(二)资格初审
初审时间:2021年6月5日11:00至6月8日12:00
滨城区教育和体育局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在报名期间查看网上报名情况,根据报考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对具备报考资格并符合应聘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未通过初审的人员,要说明理由;对提交信息不全的,不予审核。
应聘人员在网上提交应聘信息后,应在查询时间截止前登录滨城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bincheng.gov.cn/)“通知公告—报名入口”,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因本人未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补充或更改报名信息而导致未能通过资格初审的,责任自负。资格初审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应聘条件的最终依据。
(三)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2021年6月5日11:00至6月8日16:00
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滨城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bincheng.gov.cn/)“通知公告—报名入口”,进行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为放弃。笔试考务费收取标准为每人40元。
应聘人员缴费成功后,务必于2021年6月10日9:00—6月 12日9:00登录滨城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bincheng.gov.cn/)“通知公告—报名入口”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滨城区2021年公开招聘幼儿教师报名表》、《诚信承诺书》,以备现场资格审查时提交。
报名结束后,对应聘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招聘2人及以上的,按1:3的比例调整招聘计划,减少的计划增加到同招聘单位报名比例最高的招聘计划中。应聘取消招聘计划岗位的人员,经本人同意,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改报只进行一次,逾期不办理改报手续的,视为放弃。
四、笔试
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
笔试时间:2021年6月12日,上午9:00-11:00
笔试地点及相关事项见笔试准考证。
应聘人员必须凭笔试准考证和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二代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参加考试,两证缺一不可。
笔试内容为学前教育学、心理学应知应会知识及《山东省学前教育条例》《幼儿园工作规程》《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幼儿园教师专业标准(试行)》《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等幼教法规、纲领性知识。
本次笔试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笔试结束后,在合格分数线内,根据招聘计划和应聘岗位由高分到低分按照1:3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审查范围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
笔试成绩、进入现场资格审查范围人员名单、现场资格审查时间、领取面试通知书等有关事项均在滨城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bincheng.gov.cn)公布,不再另行通知。
五、资格审查
滨城区教育和体育局负责应聘人员的面试资格审查工作。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资格初审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应聘条件的最终依据,凡资格初审通过人员在面试资格审查以及后续工作中发现不符合应聘条件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经笔试进入面试资格审查范围的人员,应按要求进行现场资格审查。考生应及时关注网站公告,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现场资格审查以及未按规定提交相关材料的,视为放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资格。因放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根据招聘岗位和招聘人数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通过现场资格审查的人员,缴纳面试考务费每人70元。
现场资格审查时须提交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1.《滨城区2021年公开招聘幼儿教师报名表》原件;
2.《诚信承诺书》原件;
3.身份证(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
4.学历毕业证、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5.教师资格证(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提交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笔试合格成绩,即“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成绩”,幼儿园、小学、中职教师资格为两科笔试成绩,初中、高中教师资格为三科笔试成绩);
6.任教证明原件(应聘B岗的人员须提交);
7.在职人员应聘的,同时提供所在单位同意应聘介绍信。同意应聘的介绍信主要内容包括:被证明人姓名、性别、身份证号、在本单位工作(人事代理、委托培养)起止时间、工作岗位(专业)、是否同意参加滨城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等,并在时间落款处加盖相应公章。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含总量备案管理人员)同时提供所在单位和教育主管部门同意应聘介绍信。
8.留学回国人员应聘的,还需出具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报告。应聘人员可登陆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cscse.edu.cn)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2021年毕业的留学回国应聘人员学历认证材料,须在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其他留学回国应聘人员学历认证材料,须在2021年6月5日前取得。
应聘人员所提交的所有证明材料、相关证书、证件,在现场资格审查、考察、办理聘用手续等期间均须为有效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