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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菏泽单县教体系统招聘教师简章(296人)

2021-05-08 08:32:23 教师资格考试官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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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菏泽教师招聘公告|职位表汇总「市直及各县区」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652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若干意见》(鲁人社规﹝2017﹞21号)、《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全省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鲁发﹝2018﹞44号)、《关于做好2021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1﹞27号)等文件精神。按照2021年单县教体系统公开招聘计划和工作需要,经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部门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初中、小学教师(含定向)250名,幼儿园教师46名,现将单县教体系统公开招聘教师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四)年龄在40周岁(含)以下(1980年5月14日以后出生);

(五)报考D组(单县农村公办小学)、H组(单县公办幼儿园)教师限单县户籍;

(六)具有相应层次及以上的教师资格证书,受疫情影响,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人员,可持在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笔试合格成绩报名应聘。严格“持证上岗”,所有拟聘人员在办理聘用手续前须取得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

(七)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合格学历,2021年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须在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其他人员应聘的,须在2021年5月14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

(八)应届及择业期(两年)内未落实过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可报考面向应届毕业生招聘的岗位。本次招聘中的应届高校毕业生,是指在国内普通高等学校或承担研究生教育任务的科学研究机构中,由国家统一招生且就读期间个人档案、组织关系保管在就读院校(或科研机构),并于2021年1月1日至7月31日毕业的学生;择业期内未落实过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是指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国家规定的择业期(两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九)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菏泽市生源参加我省招募和选派或外地生源参加菏泽市招募和选派的“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满2年且完成协议书(合同)规定的服务期限、考核合格,2019年以前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其中,“三支一扶”计划仅限2016年(含)以前招募人员)报考的,实行定向招聘。已按照优惠政策被录用为公务员或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再适用该政策。

在部队服役满2年以上,2020年底前退出现役并且符合我县兵役机关接收安置条件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专科及以上学历的大学生退役士兵,实行定向招聘。已享受优惠政策被录用为公务员或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再适用该优惠政策。

定向、委培毕业生应聘,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已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2021年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应聘,须与签约单位解除协议或经签约单位同意;我市在编在职人员应聘,须辞职或解除聘用合同6个月以上;其他在职人员应聘的,须征得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同意。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党纪政务处分在处分期或影响期未满的,有恶意失信行为被法院纳入失信人员名单尚未撤销的不能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学历、学位应聘;现役军人不能应聘;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能应聘;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应回避情形的岗位。

二、招聘岗位及具体要求

招聘岗位及具体要求,详见《2021年单县教体系统公开招聘教师计划及岗位一览表》(附件1)。

报名结束后,对报名人数达不到面试比例要求的招聘岗位。经县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调整到报名人数较多的其它岗位,定向岗位不限比例。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确认、网上审核、网上缴费、网上打印准考证、资格审查的方式进行。

(一)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5月14日9:00-5月17日16:00

查询时间:5月14日11:00-5月19日16:00

报名网站:单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shanxian.gov.cn)

应聘人员报名时每人只能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的报名信息;报名资格初审通过,报名信息不能更改。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上传照片必须为近一个月二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不得佩戴眼镜,无美颜,浅蓝色背景),且能够清晰反映本人面部特征;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违规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名资格。

(二)网上初审

初审时间:5月14日11:00-5月18日16:00

县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节假日不休息),及时查看本系统的网上报名情况,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及时进行资格初审。对具备报名资格并符合应聘条件的初审通过;对不符合应聘条件而未通过初审的人员,说明理由;对提交材料不全的,应注明缺少的内容,退回报名人员进行补充。

(三)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5月14日11:00-5月19日16:00

根据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东省财政厅《关于重新明确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录用考试报名考务费标准问题的通知》(鲁发改成本〔2018〕1427号)核定的标准,笔试考务费的收取标准为每人每科40元。放弃考试或经查实提供虚假信息等原因取消考试资格的考试人员,不退考务费。 报考初中、小学、幼儿园岗位的人员笔试共两科,其中教育公共知识40元,学科专业知识40元,共计80元;报考定向岗位的人员笔试只考教育公共知识(二),共计40元。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通过资格初审的标志是“信息审核通过!”),要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单县人民政府网进行网上缴费。应聘人员缴费后要立即登录报名网站查询缴费情况(缴费成功考生的缴费状态标志是“交费成功!报名完成!”)。如考生已完成网上银行缴费但从报名网站查询的缴费状态仍为“未缴费”的,考生应在5月19日16:00前及时与单县教育和体育局人事科联系(电话:0530-4678314)。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作自动放弃。缴费成功后,下载打印《2021年单县教体系统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参加面试资格审查时使用,因报名系统关闭服务后无法再打印,故请及时打印并妥善保管)。并于5月26日9:00-5月30日9:30登录单县人民政府网站打印准考证。

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应聘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通过审核后,须于2021年5月19日(9:00至16:00)到单县教育和体育局人事科(单县文化路中段028号)现场办理减免考务费审核确认手续。确认时,应聘人员可凭家庭所在县(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应聘人员家庭所在地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或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或原省人事厅)、省教育厅核发的《山东省特困家庭毕业生就业服务卡》(原件及复印件),免收笔试考务费,其面试费、体检费等其他相关费用由招聘主管部门承担。

(四)资格审查

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将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对初中、小学、幼儿园面试入围人员采取人脸识别的方式,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和确认。

资格审查需提交的材料:

1.笔试准考证;

2.《2021年单县教体系统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

3.本人签字的《2021年单县教体系统公开招聘教师诚信承诺书》(附件2);

4.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

5.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

应聘人员需提交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及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的打印件;

2021年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需提交学信网查询学籍网页打印件(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须于2021年7月31日前提交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如未按时提交证书取消其应聘资格;

其他人员应聘的,需提交2021年5月14日前取得的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非全日制师范专业专科还需提交成绩单复印件(加盖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公章));留学回国人员应聘报名的,需同时出具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材料;

6.教师资格证书及《中国教师资格网》的查询网页打印件,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提交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笔试合格成绩,且于办理聘用手续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

7.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需提交报到证;2021年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需提交加盖毕业学校公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8.限单县户籍岗位的考生还需提供单县户籍的登记薄等相关证明材料(2021年5月14日前落户);

9.在职人员、定向、委培毕业生应聘的,还需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我市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需提交辞职证明材料(或解除聘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上述材料中4至9均须提交原件和一份复印件,复印件与1至3原件按顺序装订。报考定向招聘岗位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退役士兵还需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

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未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自动放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高低依次递补。

对发现不符合应聘资格或弄虚作假等各种违规问题的,一经查实,取消其应聘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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