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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济宁曲阜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教育类)简章(183人)

2021-04-23 22:42:34 教师资格考试官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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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济宁教师招聘公告|职位表汇总「市直及各县区」 

 

根据我市教育事业发展需要和《关于做好2021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济人社字〔2020〕144号)要求,2021年我市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143人、备案制幼儿园教师40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二)具有良好的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三)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80年5月6日以后出生);

(四)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专业和技能条件;

(五)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根据中组部、人社部《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0]27号)要求,本次公开招聘主要面向2021届高校毕业生和国家规定的择业期(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

在职人员应聘的,须经有用人权限部门同意;定向、委培毕业生报考的,须经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已签订就业协议的2021年应届毕业生,须与签约单位解除协议或经签约单位同意。上述人员相关同意报名应聘或解除就业协议的证明材料,一般应于报名(2021年5月6日)前取得,对按时出具确有困难的,经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同意,可最迟于考察前提供。

符合《关于省退役优秀运动员和获得省运会金牌的济宁籍退役运动员安置意见》(济人社字[2010]48号)要求的曲阜籍(含曲阜引进)获得山东省第23届运会金牌的退役优秀运动员,可报考符合条件的退役优秀运动员定向招聘岗位。

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曲阜市在编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及实行总量控制备案管理人员、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应回避情形的岗位。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

招聘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济宁市各县(市、区)使用同一报名平台,每人限报1个岗位。

1. 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2021年5月6日9:00-5月10日16:00

查询时间:2021年5月6日11:00-5月11日16:00

报名网站:报名应聘人员登陆“孔子故里·中国曲阜网”(http://www.qufu.gov.cn/)“部门导航”→“市教育和体育局”,选择“通知公告”专栏,点击“2021年曲阜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育类)考生入口”,如实填写、提交个人信息资料,上传个人近期证件照片(清晰可辨)。报名人员在招聘单位资格初审前可修改报名信息,报名信息一经初审通过不能更改。2021年5月10日16:00后,招聘单位尚未初审或者初审未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不能再修改、补充报名信息。应聘人员应尽早完成报名操作并及时关注初审结果,因“压哨报名”而影响初审结果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负。

应聘人员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应聘人员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查实后取消其报名资格。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2. 单位初审

初审时间:2021年5月6日11:00—5月11日16:00

招聘单位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节假日不休息),及时查看网上报名情况,认真进行资格审查,对具备报名资格并符合应聘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未通过初审的,要说明理由;对填报材料不全的,应注明缺少内容并退回应聘人员进行补充;上传照片不清晰的,退回应聘人员重新上传照片。

3. 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2021年5月6日11:00-5月12日16:00

缴费标准:根据省发改和财政部门核定的标准,笔试考务费每人每科40元。

应聘人员在报名查询时间截止前登录报名网站,查询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缴费,逾期不缴费的,视为放弃。缴费成功后,及时下载打印《报名登记表》《应聘诚信承诺书》以备面试资格审查时使用。并于2021年5月19日9:00—5月23日9:30,登录该网站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

拟享受减免笔试考务费的应聘人员,无需网上缴费,资格初审通过后,于5月11日16:00前,将《应聘须知》中所列相关材料拍照或扫描的电子版,发至邮箱:qfjtjrsk@163.com,邮件名称为“姓名+身份证号+手机号码”,并拨打电话:0537-6509081进行确认。

根据有关规定,对报名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含)以上的,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取消招聘计划的岗位,该岗位应聘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本简章岗位汇总表内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改报只能进行1次。报名人员在确认缴费成功后,须注意关注取消岗位公告,并保持联系电话畅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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